专家张占斌:城镇化期待一系列政策组合

2012/12/21 09:24经济参考报

无论是党的十八大报告还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把城镇化列为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李克强副总理更是多次谈到城镇化对拉动未来中国经济的重要性。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主任张占斌认为,城镇化是拉动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不但可以带动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带来消费需求的大幅增加,还会产生庞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住房建设等投资需求。同时,城镇化需要一系列公共政策的推动,城镇化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体制机制创新。

《经济参考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这意味着,我国政府把城镇化看作今后经济发展最主要的动力所在,您认为城镇化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张占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提高城镇化质量。这是非常有针对性的。我理解城镇化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过去我国反复强调扩大内需,但效果仍然并不明显,根本原因是我国的城镇化发展滞后。因为城镇化带动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带来消费需求的大幅增加,同时还产生庞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住房建设等投资需求。

第二,城镇化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前提。通过推进城镇化,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农村居民人均资源占有量会大幅度增加,这将有利于提升农业生产规模化、市场化水平,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第三,城镇化是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依托。城市的根本特点是集中,是市场中心、金融中心、信息中心、服务中心、文化教育中心等,具有多种功能。城镇化产生集聚效益、规模效益和分工协作效益,极大地推动工业化进程。同时,城镇化不仅能够推动公共服务发展,也能够推动消费型服务业和生产型服务业的发展。

第四,城镇化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条件。城镇化带来人们生活方式改变,推动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升级。城镇化带来巨大的城镇投资,促进产业聚集,带动基础设施和第三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城镇化带来人力资本和信息知识聚集,促进市场竞争、技术创新和改善管理,有利于提高资源集约利用,降低工业化排放,实现低碳、低能耗发展。

第五,城镇化是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的重要途径。城镇化形成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提高劳动力的工资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同时,城市服务产业也是培育中产阶级或者中等收入人群最重要的产业载体。

《经济参考报》:现有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存在哪些不足?如何在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实现真正有质量的城镇化?

张占斌:提高城镇化的质量非常重要,我们需要好的健康的城镇化。我国过去30多年特别是近10年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的城镇化基本上是比较健康的,但是,局部也的确存在几种值得反思的属于病态城镇化倾向的不良现象,如半城镇化、隐性城镇化、被城镇化、准城镇化、“贵族化”城镇化和“大跃进”城镇化等现象。城镇化需要一系列公共政策的推动,城镇化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体制机制创新。今后一段时期提高城镇化质量,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必须把深化体制改革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

第一,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必须以去利益化、城乡一体化、迁徙自由化为目标和方向,在中央的统一规划下,逐步剥离户口所附着的福利功能,恢复户籍制度的本真功能,同时改革嵌入户籍制度之中的其他二元制度,整体推进。

要改革公共财政体制,为户籍制度改革提供必要的财政基础。要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确保地方财政有稳定可靠的税源;要进一步调整城镇财政支出结构;户口登记与财政待遇相结合,以财政管理促进户口管理。

第二,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为了防范和治理城镇化过程中的耕地占用、农民利益受损、土地资源粗放利用等问题,必须按照保护、综合整治、提高利用效率等要求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一是要改革征地制度。切实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保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要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作用,科学制定城市和城镇发展规模;要改革土地产权法律制度;要建立耕地保护基金管理机制;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二是要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进行产权调整、协调各方主体利益,以及进行配套制度改革。三是要加强城镇化过程中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制定科学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注重城镇内涵发展,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重视土地环境的整治与保护。

第三,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要以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群体和农民工保障性住房为重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一要坚持市场供应为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建立覆盖不同收入群体的城镇住房多元化供应体系。二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加对城镇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供给。三要将住房保障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建立稳定的住房保障资金渠道。四要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要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第四,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要通过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激励机制。一是要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能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责任,推进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央和地方城市政府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支出;二是要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中央财政在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比重;三是要加快地方税收体系建设,培育稳定的地方收入来源,加快开征房产税,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四是要合理确定土地出让收入在不同主体间的分配比例,将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纳入公共财政进行管理,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效率,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在深化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要根据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性质的不同,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供给模式。要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民间资金进入经营性基础设施领域。

第五,加快市镇体制改革。通过加快市镇体制改革,适当增加新的城市,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加快形成设置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集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记者金辉)

责任编辑:A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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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居住证与身份证功能衔接,健全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与居住年限相挂钩的非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稳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供给、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3.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 完善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重点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面向社会提供培训服务。 稳定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招生规模,以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和家政服务等用工紧缺行业需求为牵引,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 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提高技能人才待遇。 推进就业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 4.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 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力度,持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加快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 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 依据常住人口规模变化动态调整、统筹优化各地教师等人员力量。 5.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 加大农业转移人口经济可承受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市场化方式满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需求。 逐步使租购住房群体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 在具备条件的城市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6.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 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增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 深入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为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提供兜底保障。 (三)具体有这些政策措施 1.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 进一步推动转移支付、要素配置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    完善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制度,人口净流入省份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省对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 落实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城市倾斜政策,发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市的支持作用。 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合理安排人口净流入城市义务教育校舍、保障性住房等用地指标。 城市政府要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权益保护和人文关怀。 2.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维护政策。 规范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 4项重点任务 (一)发展方向 以冀中南、皖北、鲁西南、豫东南、湘西南、粤西、川东等城镇化潜力较大的集中片区为重点,兼顾其他城镇化率低且人口规模大的县(市、区),在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方面加快突破,构建产业梯度布局、人口就近就业、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     (二)有4项重点任务 1.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依托各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培育引进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链主”和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专精特新企业集聚,打造专业优势突出、协作配套紧密的产业集群。 引导劳动力丰富和区位便利地区发挥要素成本优势,实施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优化升级食品加工、轻工纺织等就业容量大的传统产业集群。 引导工业基础良好地区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培育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引导资源能源富集地区促进能源化工、大数据等产业集群高端化绿色化发展。 省级政府要“一县一策”明确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和培育要求,引导重大产业项目在潜力地区集群布局。 2.促进产业园区提级扩能。 推动同质低效产业园区整合升级,构建高水平专业化产业服务支撑平台。 建立健全以亩均效益为重要考量的产业园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扩区、调区、升级的重要依据。 新增工业用地全部以“标准地”供应,推行用地审批承诺制,推广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等灵活供地方式。 提升园区设施和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强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建立投资全周期一站式服务机制,鼓励引入专业化运营主体。 3.强化产业发展人才支撑。 加大潜力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力度,优先在产业园区周边布局。 对接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推动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下沉县域中职学校、合作开展一体化办学。 创新校企协作育人方式,推动企业参与制定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鼓励职业院校聘用企业专业人才兼职任教,推广“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培养模式。 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吸引企业家兴业创业。 便利人才跨区域流动,推动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全国互认,为急需紧缺人才提供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创业投资等“一站式”服务。 4.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推动有条件省份培育发展省域副中心城市,有效分担省会城市非核心功能。     推动节点城市提升产业和人口承载能力,围绕主导产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强高等院校和高水平三级医院规划布局,辐射带动市域人口集聚。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补齐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等重点任务,加强规模较大的中心镇建设,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深化赋予特大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改革。 引导人口持续减少的县(市、区)转型发展,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适度集中。 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 (三)具体有这些政策措施 1.健全产业跨区域新布局激励机制。 完善产业在国内梯度有序转移的协作机制,推动潜力地区与发达地区加强产业对接协调,创新飞地经济、托管运营等产业合作模式,健全产值指标等利益共享机制。 完善跨省份产能布局等量或按比例置换机制,建立排污权等指标随项目按比例转移机制。 便利企业跨区域流动,推行经营主体迁移跨省通办。 加强考核引导,支持国有企业向潜力地区倾斜布局。 2.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建立以亩均效益为导向的土地差异化供应机制,推动零散工业用地向园区集聚,加大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 支持在潜力地区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运用增减挂钩等政策工具,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支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重点项目建设。 完善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差异化自然资源管理政策。 鼓励将潜力地区建设项目按程序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探索对产业链关联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 3.加强资金多元投入保障。 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支持潜力地区园区设施、职业教育、市政设施等建设,设置专门额度支持产粮大县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完善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省级财政可统筹相关资金支持潜力地区发展建设。 加大对潜力地区的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 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作用,支持潜力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项目建设。 研究综合运用财政、土地、金融、产业等政策,支持潜力地区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 实施现代化都市圈培育行动 4项重点任务 (一)发展方向 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依托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周边市县共同发展,培育一批同城化程度高的现代化都市圈,推动通勤便捷高效、产业梯次配套、生活便利共享,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 (二)有4项重点任务 1.提升城际通勤效率。 稳步推进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建设。 充分利用干线铁路提供城际列车服务,优先利用既有线网资源开行市域(郊)列车,沿通勤客流主廊道有序新建市域(郊)铁路,推动小编组、公交化运营。 探索中心城市轨道交通向周边城镇延伸,鼓励采用大站直达等停靠方式。 推动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发展,实现“零距离”换乘和一体化服务。 加快建设都市圈公路环线通道,全面畅通都市圈内各类未贯通公路和瓶颈路段。 2.强化产业分工协作。 超大特大城市要聚焦核心功能定位,有序疏解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非核心功能,增强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能力。 周边中小城市要发挥比较优势、主动承接功能转移,形成以先进制造为主的产业结构,与超大特大城市开展“总部+基地”、“研发+生产”、“生产+服务”等协作,构建中心至外围梯次分布、链式配套的产业格局。 加强都市圈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发展,围绕产业升级主攻方向,共建一批高水平创新联合体、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中试孵化基地。 3.加快市场一体化建设。 推动准入标准一体化,加快实现都市圈内涉企审批流程标准化和信息互联共享,清理经营主体迁址变更登记障碍。 推动市场监管一体化,以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客货运输等为重点,加强监管标准衔接和执法协作。 推动要素市场一体化,加快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项目信息、互认经营主体、互通电子服务。 4.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超大特大城市要有序疏解过度集中的高等教育和优质医疗资源,支持与周边城市开展优质中小学、三级医院等多模式合作办学办医,推动跨城市医院检查结果互认。 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业务协同。 推动政务数据互联互通,联合制定同城化无差别受理事项清单,加快实现高频政务事项跨城市“一网通办”。 健全重大灾害和公共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应急救援协同保障。 (三)具体有这些政策措施 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加快推动都市圈发展规划落地实施,建立健全省级统筹、中心城市牵头、周边城市协同的都市圈同城化推进机制,推动规划统一编制、项目统筹布局、政策协同制定。 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都市圈建设项目,将都市圈产业协作配套项目整体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 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 5项重点任务 (一)发展方向 以人口规模大密度高的中心城区和影响面广的关键领域为重点,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抓好城市地下管网等“里子”工程建设,加快补齐城市安全韧性短板,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二)有5项重点任务 1.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以水电路气信邮、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等配套设施更新及小区内公共部位维修为重点,扎实推进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有序实施城镇房屋建筑更新改造和加固工程。 因地制宜实施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建筑节能改造等。 以“一老一小”人群需求为重点,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2.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稳定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预期。 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多种方式,推进城中村改造,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 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超大特大城市辖区内的山区县(区),打造一批具有隔离功能的旅游居住设施,升级一批医疗应急服务点,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城郊大仓基地,提升城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3.加强城市洪涝治理。 加快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加强雨水管网和泵站建设改造,开展排涝通道系统整治,稳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海绵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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