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摩克利斯之剑

————打响中国工程机械行业风险控制的攻坚战

2012/10/10 16:32第一工程机械网《工程机械与维修》司宁博 董萌

关于达摩克利斯之剑的故事

达摩克利斯之剑的故事来源于古希腊传奇故事。统治着西西里最富庶的城市的国王狄奥尼西奥斯为了满足宠臣达摩克利斯对于权力的向往,便与他交换位置,让他做一天国王。追求虚荣的达摩克利斯穿上了王袍,戴上了金制的王冠,在大庆宴会时,达摩克利斯抬头看到自己座位上方天花板下,沉甸甸地倒悬着一把锋利的长剑,剑柄只有一根马鬃系着,眼看就要掉在头上,吓得他离席而逃。这时狄奥尼西奥斯便走出来说道:“这把利剑就是每分钟都在威胁我的危险象征,至于我的幸福和安乐,只不过是外表的现象而已。”因此,人们用“达摩克利斯之剑”借比安逸祥和背后所存在的杀机和危险。

当市场向好时,市场就像一条丰盈的河,承载着代理商和用户的河面宽广且忙碌;当市场低迷时,市场就仿佛一条身在枯水期的河,许多原本淹没在水位线以下的“礁石”都显露出来,让原本就变窄的河面更显得危机重重。

应收账款比例居高不下;呆账、坏账比例提升;购买了设备的用户和设备一起“消失”;一些收不回款的纠纷最终对簿公堂……从2011年开始,这样的情况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整个工程机械市场头上仿佛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有掉下来的可能,而且这一剑所划伤的将不止一家代理商或一个用户,而是可能在整个行业导致一种连锁反应,使整个行业面临一次巨大的危机考验。

可以说,这是工程机械行业在前几年透支市场时为自己埋下的一枚苦果,今天,我们必须慢慢消化这枚苦果,并且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加强风险控制,这几乎是所有主机厂和代理商达成的共识。然而,风险何来,风险又当如何防范,企业所面对的挑战究竟有哪些?这是每家企业都应当仔细研讨的问题,也是我们本期所关注的话题,在走访了北京地区的多家代理商之后,我们希望可以掀开冰山一角,与大家一起,直面这个让整个行业不得不重视的话题。

油画《达摩克利斯之剑》

油画《达摩克利斯之剑》

融资租赁是市场的放大器,低首付、零首付的出现,“连卖煎饼果子的也被发展成为挖掘机用户了”。

向低首付、零首付说再见

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受低首付、零首付危害太久了。

融资租赁这种销售模式是一把双刃剑,是一种基于信用销售模式之上的销售行为。如果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这将成为企业销售产品的一把利器;风险如果一旦超出企业可控范围,可以说风险巨大。

本质上,融资租赁是一种促进销售的金融服务手段。2008年金融危机之时,融资租赁方兴未艾,一时成为保障市场运营的有效手段。这种为用户解决了一时资金问题的金融服务模式,也为许多用户的快速规模化发展提供了可能。

然而,这把“双刃剑”如果用不好的话反而会伤到自己。时间推移至2009年,在4万亿政策的带动下,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快速回暖并创造了有史以来最为繁荣的一段景象。这个时候,融资租赁成为市场的放大器。为了争夺更大的市场份额,低首付、零首付这种不规范的行为悄然出现。一时间,可以说只要有点想法的人,都加入到工程机械用户的行列中来。难怪有人戏称“连卖煎饼果子的也被发展成为挖掘机用户了”。

虽然现金一时并未收回,但产品已经售出。各家企业或代理商自己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将资金的压力扛在了自己肩上,这种销售方式实质上考验的是企业的资金实力,如果市场不能长期向好,可以说风险重重。《工程机械与维修》在2011年第6期推出的特稿——《融资租赁  企业资金链不能承受之重》,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详细剖析。

北京一家以装载机销售为主的代理商总经理程天说,现在他们对于用户融资租赁首付款和保证金的要求非常高,有些产品销售时,首付款和保证金加起来的比例要达到设备总金额的30%以上,可以说远远高于传统意义上融资租赁对于首付款和保证金比例的要求。北京一家以起重机销售为主的代理商风控部门负责人邱华则表示,他们的首付款和保证金加起来也要求超过设备总金额的20%。

如果想要规避风险,必须从源头抓起。也就是说,既然企业选择了融资租赁这种销售方式,就必须正确认识这种行为有可能带来的风险,不能单纯为了销量而让自己的营销政策不遵守应有的规则。对于采取过低首付、零首付策略的代理商而言,毕竟绝大多数企业都已经尝到了这种不规范的行为带来的苦楚,往下必须引以为戒。

风控是个大部门

风险可能只是来源于一个不经意的环节,但是受到影响的却是整个公司。

邱华除了是该代理商风控部门的负责人,另一个身份则是主机厂派驻北京代理商的首席风控代表,领导着一个由近20人组成的风控团队。他说,该主机企业的风控管理人员超过200人,如果加上代理商的风控管理人员,其队伍异常庞大。

他认为,风控管理就应当是一个大部门。他说,他所在的主机厂对风险控制引起关注非常早,正因为此,他们才将逾期率控制得比较好,确保资金链安全,才能在市场上游刃有余。

程天的公司成立仅仅几年,但组织架构已经非常完善,其中负责风控管理的就有10余人,而且聘请有专门的法律顾问。据一家主机厂一位负责代理商管理的工作人员表示,除了刚刚起步的代理商之外,几乎所有的代理商都有自己的风险控制及法务部门。

目前,许多代理商都在组建或者已经组建了风控管理部门。但由于经验薄弱,组织架构并不成熟。邱华给出的建议就是建立科学的组织架构,定岗定责。风险控制是目前市场上最值得代理商关注的领域,也是确保行业有序进行的重要手段。虽说销售及服务团队才是代理商最庞大的机构,但是没有强大的风险控制能力,可以说放心的销售与服务就不存在。因此,建设完善的风控部门势在必行。

同时,风控意识应当贯彻到主机厂营销团队以及代理商的每一名员工心中。因为风险可能只是来源于一个不经意的环节,但是受到影响的却是整个公司。北京某挖掘机品牌代理商金伟表示,现在,一些主机厂均对代理商提出了关于应收账款方面的要求,如不能如期收回一定比例的账款,则在管理费等方面的考核会扣分;如果可以超额完成,则会在某些方面予以奖励。奖励与考核是次要的,协助代理商建立风控意识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邱华说:“市场好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理解风控部门的工作;如今市场进入低迷期,潜存的问题逐渐暴露,周围的同事终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和赞赏。”

风控该控什么

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

记得邱华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市场好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理解风控部门的工作,认为没有太大意义;如今市场进入低迷期,潜存的问题逐渐暴露,由于时常可以听到一些别的企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周围的同事终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和赞赏。”在市场向好之时,能够像他们这样重视风险控制的企业实属不易。但不管怎样,现在能够加强风控工作,也不能算晚。根据近期记者走访企业及与业内人士的沟通,发现当下企业已经开始采用多种措施加强风险防范。

第一,拜访客户,加强沟通。这里的客户不仅指已经购买设备的,也包括尚未购买的潜在用户。只有在前期对客户的资质认真了解、审核,才会将日后可能出现的拖欠贷款、设备失踪等风险降至最低。而对于已售设备,要定期查看设备运行状况,如果能每次查看时与设备合影更好。

第二,保证GPS安装和使用率。时下的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存在一种不良风气,一些用户买了设备后,为了躲避企业对于设备的跟踪,私自拆除GPS,有的维修企业甚至主动提出可以帮忙拆除。企业应加强对设备GPS的管理,一旦发现有拆除现象,即便是无偿,也要再次安装。如有条件,应研制和安装较为复杂、不易被拆卸的GPS系统。

第三,提高风控人员整体素质。风控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了企业的风控能力以及日后可能承担风险的大小。无论是派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首席风控代表进驻各区域分公司,或是定期对风控人员进行培训,都是提高团队整体素质的有效措施。

第四,对欠款用户绝不一味姑息。这是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一方面,企业不想失去任何一位用户;另一方面,用户可能会抓住企业心理去拖欠贷款。如果在前期对客户资质做了认真、准确的评估,这个问题出现的几率会很低;一旦发现有用户存在恶意拖欠贷款的情况,企业必须坚决制止,无论是与用户协商解决,还是强行拖车,或者上诉,都必须争取行动,否则企业可能面临人、财、物皆空的风险。

第五,加强对代理商的考核。都说有压力才会有动力,其实有压力了,工作也会更认真。建立严格的代理商考核制度,从销售源头抓起,才会杜绝用户将资金压力转嫁给代理商、代理商又转嫁给企业的恶性循环。

其实,恶意拖欠贷款、设备失踪这些带来的损失和压力仅是企业可能面临风险中的一小块,这些防范工作也仅是企业风控工作中的一部分,还有太多的方式方法可以帮助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将各种风险控制到最低,专业的风控人员比我们更了解其中的奥秘。

很多时候,代理商抱怨自己怎么会遇到信用不好的用户,往往忽略了其实这是由于在信用审查的过程中把关不严自己造成的。

信用审查不是儿戏

信用审查不是儿戏

信用审查不是儿戏

追溯风险产生的源头,融资租赁信用审查是非常关键的一环。很多时候,代理商抱怨自己怎么会遇到如此信用不好的用户时,往往忽略了其实这风险有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在信用审查的过程中把关不严自己给自己造成的。甚至出现在一些风险发生之后,代理商竟然完全找不到用户的现象。一家以销售装载机产品为主的代理商邹野为了找到用户和设备,他们甚至张贴过悬赏启事。按道理,用户联系方式这种基本信息是绝对不能被忽视的,必须核查清楚,但这种连用户住哪里都搞不清楚的状况确实有点让人啼笑皆非。

其实,很多公司在制定信用审查的要求和规范时都是非常严谨的。以山推公布的2011年融资租赁信用审查工作的管理规定为例,融资租赁申请人(自然人)需要提供的信用审查送审材料要求达到8项,这8项涉及个人信息和资产实力,有必要的还需要提供工程合同复印件;申请人(法人)的资料要求则多达11项,主要包含法人的机构证明及资产实力等。

在资产实力方面,山推明确规定承租人的资产必须满足资产评估价值/1.25+租赁期内工程收入/2≥项目融资金额;如果有担保,则担保人的资产必须满足资产评估价值/1.25+租赁期内工程收入/2+担保人资产评估价值≥1.5×项目融资金额。虽然说各企业对于用户资产的规定不尽相同,但是山推的规定已经基本反映了行业诉求,即用户一定要有稳健的资产。

有的代理商反应,他们遇到过一些客户,其自身资金其实非常薄弱,唯一值钱的东西便是自己的房产。但即使诉诸法庭,即使审理结果是强制执行,出于对公民生活基本保障的尊重,法院也不可能支持让用户变卖房产来还贷。如此现象的出现不由再次让人重视起前期信用审查的必要性来。

前些年由于市场火暴,代理商对于用户资质审查可以说出现了不少漏洞。目前,代理商对于风险控制的队伍建设已经较为完善,想必以后的信用审查制度将更加完善,不会再轻易出现这种漏洞。

销售人员不能为了达到一时的业绩,擅自许诺用户提出的条件,否则势必会埋下一颗“定时炸弹”,一旦发生纠纷,损失的可不仅仅是钱财。

销售切忌空口承诺

与如今的相对冷清相比,距离我们最近的市场向好时,要推到2010年。那个时候,工程机械市场可谓“疯狂”,整个行业似乎都只为销售而忙碌。为了得到更多的用户、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各企业使劲浑身解数,不断推出各种销售优惠政策。一位从事工程机械行业销售的人士略带幽默地告诉记者,那时的购机优惠幅度是“真心大、真心少见”。销售人员自然也是忙得不亦乐乎。但风险恰恰就在这时出现了。

个别销售人员为了实现更大的销售业绩,利用市场的向好和公司宽松的销售政策,私自放大优惠幅度。购机送保险、折上折等公司政策之外的销售承诺经常出现,到最后无法履行承诺时,不仅公司和用户之间会因此产生误解和纠纷,还会使用户对企业信用产生质疑。

邱华表示,他们曾经遇到过一次销售人员在没有得到公司的同意下,私自向客户承诺赠送保险等业务并签订了合同,最后购机总价比公司最低价还要低3万~4万元。公司要用户补齐差价,用户依据合同拒绝支付。双方为此经历了一段不愉快的沟通。

记得一位学者曾说,他在大学为即将毕业的学生做就业指导时,问大家对销售人员的印象,大多数人的回答是:“可以赚很多钱,而且很会骗人。”就上面所提到的问题,或许销售人员本身并不是有意为之,只是为了留住客户先爽快答应,而同时抱着公司应该可以通过这些他认为并不出格的优惠的幻想。这种不负责的态度与“忽悠”有什么两样呢?

从销售的   流程讲,销售人员是营销决策的终点,更是营销执行的起点。销售人员不能为了达到一时的业绩,就夸大产品的功能和价值,或是擅自许诺用户提出的条件,否则势必会埋下一颗“定时炸弹”,一旦发生纠纷,损失的就不仅仅是钱财,个人、公司的信誉甚至销售战略和竞争策略都可能受到影响。

好在经历过这些之后,大多数工程机械企业已经意识到加强、规范销售人员培训和素质要求的重要性。程天和邱华均表示,如今,公司首先对销售人员在销售时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规定;其次,诸多销售人员自身也意识到认真解读公司销售政策,规范销售行为的重要性。类似夸大其词的销售行为已经很少再见到了。

经过市场的洗礼,一批不适合于工程机械行业的用户将离场,代理商也必将积累起经验,强化自己的风险控制意识。

散户的离场也许是件好事

散户的离场也许是件好事

散户的离场也许是件好事

从2011年下半年至今,代理商的销售始终遭遇考验。

程天说,他感触最深的一个最显著的现象就是散户大量消失。他半开玩笑地说,以前有些工作不可能做到每一个用户都照顾到,现在可以了。

所谓散户,指的是拥有一二台设备等相对规模较小的用户。对于代理商而言,集团客户或者个体客户中的大客户虽然拥有产品众多,产生的价值相对较高,但其数量也较少,相对来说维护起来也比较方便和直接。拥有一二台设备的用户在总的用户群体中占比很高。

散户离场的隐患由来已久。前些年在融资租赁,尤其在低首付和零首付的带动下,市场准入门槛变得很低。大量的非专业用户以为购买工程机械产品就像是找到了金山银山,盲目进入工程机械行业。事实不然,由于对市场不了解,这些用户很难找到工程,虽然可以花很少的钱拿到机器,但是每个月都要还租金,其实还是要承担很大的经济压力。

邹野说,在这种情况下,市场被搅乱了。当拥有工程机械产品的人数激增,用户在接工程的时候就出现了一些并不理性的现象,比如下调台班费等。而且,在用户与施工承包商之间,由于施工承包商处于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用户回收工程款可能会出现一定困难。这使得散户的生存变得愈加困难。

散户的多少是市场的风向标,集团客户或大客户相对较为稳定,数量上很少发生太大变化,但散户数量则是无时无刻不在变化。目前,散户数量的变少正反应出当下行业的不景气。同时,代理商出现的风险问题也较多来自于散户。对于代理商而言,与集团客户或大客户打交道很多,信用也是长期积累下来的;而在散户领域,由于双方交往不深容易产生信用隐患。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可以发现,与散户之间的纠纷确实是代理商所面对的信用危机中最重要的一块。

经过这次市场的洗礼,在一批不适合于工程机械行业的用户离场之后,代理商也必将积累起经验,强化自己的风险控制意识。

之所以会在市场上出现这么多纠纷,其原因之一就在于市场参与者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存有钻法律漏洞的投机心理。

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另一家以路面机械销售为首的代理商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李景说,人的一切商业行为其实都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之所以会在市场上出现这么多纠纷,其原因之一就在于市场参与者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存有钻法律漏洞的投机心理。

一方面,对于代理商而言,拟定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没有条款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合同至关重要。否则一旦出现纠纷,损失必定无法收回。如何规范自己的商业行为的合法性,是代理商维护自身权益的前提所在。

另一方面,在拖回设备的过程中,也一定要合理合法地进行,否则势必会因为方式不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造成人身、财产伤害就更不应当了。代理商在拖回设备的时候受到阻挠是常见的事,但是千万不得武力解决问题,否则从形式上仍然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

对于用户来讲,依据法律法规行事也至关重要。邱华说,他曾听到过有一些用户联合起来,打起了将主机厂和代理商拖垮就可以不还款的小算盘。姑且不论主机厂和代理商实力雄厚不可能轻易被拖垮,单是这种行为本身就应当被谴责,这种行为无异于一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李景说,他们曾与一位拒不还款的用户对簿公堂,与这位用户相熟的好几个人前来听审,本来以为只是出于对事件的关心,结果悄悄一打听才知,他们是来“取经”的——来学习以后自己在与代理商周旋的时候,有哪些方面需要注意。这种希望依靠法律漏洞实现价值的做法是绝对应当被谴责和制止的。

这些现象并不是全部,但也足以窥见一斑,工程机械市场仍需依靠法律进行规范。比如,对于代理商而言,在用户购机及申请融资租赁时,可以安排法律部门的人专门详细介绍双方权利与义务,并可以采取以单独文件的形式与用户约定法律相关的权利与义务,过程简单但却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诉诸法律之后,无论用户还是代理商,都需要赔上时间与精力。

最不愿意的结局

商业行为有一个很重要的规则就是“私法自治”,毕竟商业行为中很多行为并不存在绝对的对与错,因此,只要能够“私了”的事情就不必对簿公堂。像本文所说的风险,多数纠纷最终都是利益诉求方面。可以说几乎所有事情的结果都是双方各让一步,事情才好圆满解决。

但是目前几乎所有的代理商都不可避免遇到了这样的问题,而且似乎这样的情况还不少。程天说,他们目前已经在诉讼程序的与用户的纠纷有10起左右;邱华说,虽然他们也不情愿打官司,但目前也有好几起纠纷最终走到了对簿公堂的境地;记者在联系一家以挖掘机为主要产品的代理商时被告知法律部门的负责人正在外地打官司……

邱华说,对于代理商而言,诉诸法庭的案件并非意味着可以收回全部损失。就像上文中提到的散户无力偿还欠款,但又没有资产可以抵押的情况,如果代理商遇到这样的情况,能够顺利收回设备就已是不错的结果。

可以说,只要不是双方谁都不肯让步的行为,均可以做到庭下调解。真正诉诸法律之后,无论用户还是代理商,都需要赔上时间与精力。而且,无论从公司形象的角度来看,还是未来双方再次合作的可能性,都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和挫伤,对谁都没有好处。这再次体现了风险前置的重要性,只有前期双方将责任厘清,并且有着良好的合作态度,共同维护市场的和谐有序发展,才会尽可能避免这种“最不愿意的结局”出现。

一位律师让记者转达的话

在记者走访企业的时候,多次听到这样一个声音,“我们当前最关心的两件事是市场什么时候可以好转,以及如何将风险控制到最低。”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不被他力所左右的。我们姑且不论市场何时复苏,在企业和用户均面临巨大风险的当下,如何做好风险控制并生存下来才是第一位。

为此,笔者专访了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的刘宁律师,他从第三方的角度,客观、理性地为企业、用户就风险控制工作提供许多中肯的建议。

对企业说的话:强化风控管理能力

当前,具有一定规模的工程机械企业、代理商均已建立了风控部门,但大多数风控部门有名无权。

工程机械设备交易前期,代理商的风控部门会对意向用户所提供的信息做相应的考察、核实工作,也就是业内所说的“家访”。通过家访,代理商对用户的资质以及后期的还款能力作出判断,并将该结论反馈至销售部门。在与销售部门的反馈、沟通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两个部门意见相左的情况。负责风控的业务人员认为用户不具备购买资质,为防范风险而建议公司拒绝以融资租赁的形式向用户出售设备;销售部门的业务人员认为不能放弃每一位具有购买意向的用户。为了实现销售增长,公司往往会迁就并采纳销售部门的意见。当市场进入低迷期,这些自身抗风险能力弱的用户便可能出现拖欠贷款的问题,久而久之,一些曾经被迫拖欠的用户甚至会转变成恶意拖欠。

刘宁表示,工程机械企业一定要给予风控部门绝对的话语权和决定权,至少要对其意见给予足够的重视,而不能形同虚设,为了暂时的销售数据去承担无谓的风险。

同时,刘宁认为负责风险控制的业务人员自身素质亟待提高。这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要非常熟悉和了解,如民法、合同法、债券法等;二是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家访用户时一定要对用户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认真的审核,掌握真凭实据;三是加强自身知识领域的扩充,在与用户沟通过程中,对人和事能有一个快速的判断。

他所服务的公司曾经有一位业务人员去做家访,恰好被家访用户有一位老人生病住院,所有人都在医院陪护。业务人员仅是在医院和用户进行了一番口头审核后,便判断该用户为可信赖用户,同意以一台装载机首付5万元的形式将设备交与该用户。不久,这位用户便因为拖欠贷款而被企业告上了法庭。之后,通过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取证,该用户曾经所提及的自己名下的房产、车产、砂石厂等均属于捏造。而业务人员在没有亲自一一调查核实,仅凭口头承诺的情况下就对该用户做出肯定的判断,这是极不负责的行为,也为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这都是企业血的教训。

对用户说的话:认真学习《合同法》

在记者走访企业时发现,大多出现拖欠贷款的用户都是前两年市场火暴时,新进入工程机械行业的人。他们没有施工经验、没有固定的工程量保障、没有雄厚的资金支持,仅是看到周围人赚了钱,便希望用同样的方法去赚钱。殊不知,市场发展是要遵循客观规律的,有高潮,就一定会有低谷来临的时候。在时下并不景气的市场态势下,这些用户一没有工程量,二来自身本就不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作为保障,所以只能拖欠贷款,面临可能被拖机甚至被企业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的局面。

刘宁表示,每个行业都有机会,有的人可以抓住机会,有的人却弄得自己倾家荡产。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在进入这个行业的时候,一定要审视自己,分析行业所需要的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如果自己不具备,就不要去轻易去趟这条河,否则“湿鞋”的肯定是自己。

在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大多数散户的法律意识淡薄,对于法律知识更是了解甚少。刘宁建议,用户日常应加强《合同法》的学习,这样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为自己争取正当权益。刘宁举例说,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购买设备时,企业与用户的合同中会有一条“若乙方(用户)不能按照规定日期还款,就要收取一定的利息”。当前,大多企业定的日利息额是1/1000,按这个计算,年利息率超过36%,而《合同法》中规定,约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显然,36%的年利率已经超过这一规定。用户不了解法律,自然不会对此提出异议,殊不知自己的付出已经太高,所以说,懂法会用法才能更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用户对于法律意识的淡薄不仅表现在对法律知识的陌生。很多用户在购买设备时,甚至不会认真去看合同内容,就草率签字,以致用户本身根本不清楚自己要承担的责任。这类用户大多认为,买设备只要定期还款即可,如果还不上,最多就是企业拖车,殊不知拖欠贷款后,自己可能会面临财产抵押、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对此,刘宁建议,用户在签订任何一份合同前,都应该仔细通读合同内容,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只有知道了自己所承担的责任,才不会冒失行事。

案例解读

案例一

背景:2010年,用户李明以5万元首付款的形式购买了一台总价愈20万元的装载机,之后连续4~5个月拖欠贷款。企业在与用户协商无果,在失去联系、追寻不到设备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公诉。

分析:首先,前期销售过程中,负责风控调查的业务人员尚未对李明所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实。该用户在购买设备前,提交了身份证、户口本、房屋拆迁协议等证件,以证明自己名下有一套房产,因为要拆迁,所以只能以拆迁证明来代替房产证。而其担保人则表示,自己名下有一套房产、一辆奔驰车。事发后,据企业取证,设备购买者提到的即将拆迁的房屋在几年前便出售给他人,而担保人名下的房产和车产均属捏造。企业业务人员的失职为日后的风险埋下隐患。

其次,李明本身具有诈骗、恶意拖欠贷款行为。通常,设备在三包期内,可以无偿享受企业提供的保养、维修、零配件更换等服务。但自购买装载机之后,用户没有提供任何设备的运行状况信息,且之后从未让企业服务人员看到设备。为了防止日后企业和法院将其行为定性为诈骗,李明会隔三差五地支付3 000~5 000元的贷款,以掩盖其诈骗、恶意拖欠的行为。4~5个月之后,该用户完全与企业失去联系,拒绝接听电话,担保人的联系方式也出现中断,设备更是无踪迹可寻。

目前,该案件已经结案,法院根据合同法,宣判企业与李明解除合同,李明向企业偿还设备,并支付全部到期和末到期租金,共计24万元,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通知。同时,法院同意企业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已对被告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财产等进行相应的冻结和调查。

(注:若李明或担保人提供的财产证明属实,法院会对其账户进行冻结或财产抵押登记,通过账户资金进行偿还欠款,或对相关财产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款项作为欠款补偿交予企业。在此期间这些账户和资产不能进行任何交易或买卖行为。)

案例二

背景:2010年,用户王阳通过首付5万元的形式购买一台5 t装载机。起初,王阳连续按时交纳设备贷款,之后渐渐开始拖欠,连续7个月未按时还贷。企业在与王阳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拖车措施,并对车辆进行二次售卖,王阳对此并未提出任何异议。双方纠纷就此结束。

分析:2010年正值市场兴旺之时,王阳手里有足够的工程量,可以保证其按时交纳设备贷款。但随着市场低迷,长期接不到工程的王阳没有足够的资金偿还设备贷款。企业拖车后,王阳曾与企业协商,希望能够继续使用设备,有足够的资金时再偿还贷款,遭到企业拒绝。企业对设备进行二次售卖后,王阳也并未提出任何异议。据企业粗略统计,扣除二次销售后的收入,企业仍亏损6万~7万元左右。

对于此类情况,企业会在用户拖欠款项后再次对其情况进行了解,如果确实存在恶意拖欠等行为,企业会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户赔偿损失。但在此案例中,经过企业的后期了解,王阳的一个孩子得到脑瘤,为了给孩子治病花费了很大一笔费用,经济上确实出现困难,而并不属于恶意拖欠行为。因此,企业并未提出诉讼,要求对其财产进行抵押等强制执行行为。

案例三

背景:2010年,用户张晓以每台首付5万元的形式购买了2台5 t装载机。从拿到设备开始,张晓便拖欠贷款,只有在企业的不断催促下,才会偶尔偿还一部分欠款。目前,2台设备共计偿还款项仅37.5万元。同时,在尚没有还清设备贷款的情况下,张晓私自将其中1台设备转卖与赵明。目前,司法机关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分析:张晓连续数月拖欠贷款,在企业与其沟通后,仍继续拖欠,企业采取了强制拖车措施。但之后,赵明将企业告上法庭,声称企业抢夺了自己的设备。其中的原因可谓全部归结于张晓。一方面,张晓连续拖欠贷款且无任何积极想办法还款的行为,属于恶意拖欠;另一方面,在尚没有还清设备贷款的情况下,设备归属权仍然属于企业所有,张晓私自将设备转卖与赵明,侵犯了商家对标定物(设备)的所有权。

目前,该案件仍在取证过程中。

责任编辑:Wi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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