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2002-2011年我国工程机械进出口贸易额
统计方法说明:
①统计的年份。经走访有关施工部门,他们认为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工程机械使用期为10年,基本符合目前我国大部分工程机械的实际使用状况。虽有些进口的先进设备,特别是大型设备使用年限超过10年,有的甚至使用了20多年,设备状况仍属正常,但考虑到大部分设备的使用状况,我们在统计中仍以10年为准。
②国内实际需求量的统计方法:境内企业当年销售量+同类产品当年进口量-同类产品当年出口量=当年国内市场实际需求量。
③将2002-2011年的当年国内实际需求量进行合计后,拟再增加20%即为全国保有量。因为在统计中有以下3个因素:统计数据的不完整;未进入海关统计范围的进口量,如赠送、走私、以零件的名义进口整机等;使用年限有超过1 0年的。所以需增加20%的量值,但也有专家认为增加的量值应以30%为宜,所以给出了一个幅度。
④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站在海关至今没有单列税号,只能以国内销量进行估算。平地机与筑路机海关统计
在同一税则号中,故无法准确统计出平地机的实际进出口量,其保有量为估算值。塔式起重机2011年还有7万台左右小型、简易的产品未统计在内。
⑤以上数据因种种原因统计不全,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