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工程机械行业分中心
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经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准,"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工程机械行业分中心"于2006年9月18日成立。分中心宗旨是为了提高工程机械行业技术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快行业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队伍的培养,提高企业产品制造质量,改变工程机械行业制造类工种无等级无专业职业鉴定的局面,构建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性工作体系。
分中心设立在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内,将在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程机械行业国家职业标准的制订、编制鉴定教材和实施培训等工作;力争用二到三年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站网络,分阶段扩大职业鉴定的工种范围,逐步建立和完善工程机械行业职业技能人才的培训体系。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行业及地方分中心相关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挥行业鉴定工作体系和机构相互间的技术支撑与区域管理优势,调动行业和地方在开展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两个积极性,建立完善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保证考核发证质量,
促进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机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和《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管理规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行业及地方分中心对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过程。
第二章 设立的原则
第三条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机械鉴定中心)以完善行业鉴定工作体系,规范和细化鉴定工作管理为原则,设立在某一机械子行业或地区的派出机构一一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分中心(以下简称机械鉴定分中心)。
第四条 原则上只在某一较大机械子行业中设立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行业分中心(以下简称“行业分中心”),或在机械工业较发达的省会城市设立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地方分中心(以下简称“地方分中心”)。行业和地方分中心原则上一个行业、一个省(区、市)只设立一个。
第五条 行业分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行业启动、特有职业标准、培训鉴定教程的编制和出卷命题、试题库建设,行业鉴定培训体系的整体规划,以及组织和参与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和高级考评员派遣,并接受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地方分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机械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的行业启动和职业标准、培训鉴定教程、试题库的推广应用,地方培训鉴定技术专家队伍建立,地区机械行业鉴定培训体系的合理布点、申报业务指导、资质验收和建站后的日常管理,技师以下等级工人鉴培组织和考评员派遣,并接受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三章 宗旨和目标
第七条 机械鉴定分中心的工作宗旨是:以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和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主线,以在行业和地区内广泛开展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为手段,依靠行业、地方重点骨干企业实力和专业技术管理人才集中的优势,建立完善行业、地方内部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网络,规范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管理,扩大行业内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影响和范围,为高技能人才拓宽职业生涯路径。
第八条 机械鉴定分中心的工作目标是:建立和完善行业、地方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体系,形成区域分布合理、职业工种齐全的职业技能鉴定站网络,分中心自身管理健全、经济运行艮好,行业和地区内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数逐年增加,鉴定质量不断提高,完善行业、地方企业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体系,最终达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目标。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九条 凡符合机械鉴定分中心设立原则(第三章),能够按分中心的宗旨和目标(第四章)开展工作的各行业重点骨干企业、行业归口研究单位、省(区、市)机械行业管理协会或机械类为主的大专院校,均可申报成立行业或地方分中心。
第十条 申报行业或地方分中心的承建单位,要向机械鉴定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l、承建单位基本概况;
2、承建单位在行业或地方发挥分中心作用的主要实力所在;
3、申报的行业或地方在机械企业的分布构成、机械特有职业状况、从业人员分布和数量情况等方面的统计分析资料;
4、拟建分中心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人员构成、办公设施和领导班子的情况;
5、拟建分中心开展机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三年发展设想和工作目标。
责任编辑: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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