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搜索: 
首页 > 工程建设 > 水利建设 > 正文
热门: 挖掘机大全 产品疯狂促销 用户都在看什么

湖南江华神龙水电站烂尾八年官员入股未批先建

2011/09/27 10:09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原县人大副主任领头参股

神农水电站给村民带来如此灾难,有村民将矛头指向了当时县里的干部。8月18日,联合村一名村民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神农水电站弄成今天这样的“神鬼水电站”,全是县、镇的干部“搞腐败”造成的。

一篇至今还挂在网上的举报文章,列出江华县涉及神农水电站的9个“非法兴建神农电站的县级干部”的名字。

2003年3月,由江华县原县人大副主任李国芳发起、莫先虎等14人共同出资,成立江华瑶族自治县神农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神农水电公司),并与江华县白芒营镇政府签订了 《神农水电站开发合同书》。2003年10月10日,江华县水利局以江水建审字[2003]78号对神农水电站项目建议书出具审核意见。10月13日,江华县发改委以江计字 [2003]175号批复同意立项兴建。同日,神农水电公司又与江华县人民政府签订《水力发电站开发合同》。

上述14名股东中,绝大部分为当时江华县人大办、公安局、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的官员。这些干部每人出资均在20万元以上,资金来源于上百名小股东,这些小股东也多为政府官员。

据神农水电公司法人代表莫先虎称,在14名股东中,只有他一个人是农民,其他都是“当官的”。莫先虎说,之所以拉他入股并让他做法人代表,是因为“当官的名字不好打上去(指营业执照)”。江华县副县级领导黄生华也证实,14名股东中,大部分为当时县里的干部。据记者了解,股东中除了当时江华县的官员外,还有白芒营镇信用社与江华水电公司的负责人,当初入股的官员如今有的已升至永州市相关政府部门任职。

租地合同火速签下

联合村、东塘村等多个村庄的60多亩耕地的命运,在2003年底被一纸《土地租赁合同》改变。

2003年12月前后,白芒营镇的干部告诉上述村的80多家农户,因要在他们的田地上建水电站,需要租用他们的土地。经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80多户农民在一份《土地租赁合同》上签了字。

联合村支书黄文提供给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一份《土地租赁合同》显示,农户将自己承包的农用地租给江华县神农水电站,租用期限为50年。村民每年、每亩农田可获1000斤的水稻补偿,征地方将按照每年8月1日时的稻谷市场价,在9月30日前将1000斤稻谷折算成的现金汇入农民账户。50年之后的补偿方案再定。

黄文对记者说,当时他还未当村支书,但是为了响应政府号召,没有仔细考虑就答应将土地租赁出去,连他的《土地租赁合同》上的签名都是别人替他签的。现实情况是,《土地租赁合同》到村民手上之前的2003年11月,神农水电站引水渠已经开挖。

东塘村支书、江华县十五届人大代表李伟(微博)忠对记者说,当时还有一种土地租赁方案,即租赁的土地补偿年限按30年计算,每年、每亩1000斤稻谷,所有的补偿费一次性付清,但考虑到物价以及村民以后长久的生计问题,村民没有接受此方案。

由白芒营镇政府提供的一份汇报材料显示,2004年前后与84户农户签订的 《土地租赁合同》,租赁面积共计56亩。但黄文对记者称,联合村实际被损的耕地达42亩;李伟忠对记者说,东塘村实际被损的耕地为17亩多,再加上其他村所损耕地,共计超过60亩。

2004年4月,神农水电站火速动工。

分享到: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QQ空间
开心网
人人网
向本网编辑提供资讯线索 热线:010-64866846 E-mail:news@d1cm.com
热度排行


意见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