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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回应四川三台挪用9千万重建款 问责已启

2011/06/03 09:13来源:新华网

国有公司出租河道搞商业开发

涪江防洪堤坝内违规建起游乐场、餐馆、茶座

违规建筑占一半河道

绵阳市三台县县城紧临着涪江。涪江边的防洪堤坝是在2007年投了几千万元修建的。三台县志水利篇称:三台县城区地处涪江、凯江交汇处,地势低洼,一遇洪水即泛滥成灾,1981年和1998年的两次洪灾,淹没居民2223户,倒塌房屋2000多间、6万多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9864万元。

可在这建好不到5年的防洪堤坝内,居然建起一大片房子,有餐馆、有茶座,旁边还有一个规模不小的游乐场。这些建筑向河道里延伸了三四百米,几乎占到整个涪江河道宽度的一半。按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

河道系国有公司出租

经了解这些建在防洪堤内的建筑并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由一家名为山鑫房地产的公司修建,而山鑫公司的地是从宏达公司租来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显示,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隶属于三台县政府管理。国有公司违法出租河道搞开发,作为河道主管部门水务局为什么管不住呢?

三台县政府的一份议事纪要上面记录:2007年12月10日、13日,县委常委、副县长魏富祥召集会议研究涪江和凯江防洪堤外国有河滩地开发利用问题,明确开发项目由宏达公司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两江局配合。

房企获数千万违规注资利润巨大

注册资金增加获得三台县政府授意支持

重建资金违规注资

记者发现,在三台县政府授意和支持下,宏达公司违规操作的不至这一件事。工商档案显示,2010年4月宏达公司曾办理过注册资本变更手续,增加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但变更登记审核表受理意见一栏中备注:“曾建议该公司不宜将国拨资金直接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再三坚持有领导签字,有国资委文件及验资报告,要求必须办理。”

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后,国务院公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专项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四川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基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坚决杜绝侵占、截留、挪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或物资。

县领导签字转账

在宏达公司的工商登记变更档案中记者看到了这份三台县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增加宏达公司注册资本金的通知。通知上明确写着:根据三台县政府安排,安排你公司镇乡及县级部门灾后重建项目资金9438.2万元,现决定将该项目资金9000万元作为增加你公司注册资本金。同时,这份通知上还有两位三台县政府的领导签署了同意的意见。

如此看来,宏达公司违规注资的背后也是三台县政府。在宏达公司,记者见到了这笔灾后重建资金的流向。账目显示,这笔资金到账十天后,2010年1月11日宏达公司又通过内部转账的方式,把这笔资金全部打到了其下属的宏达土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资本金增加了一倍多,每年利润有数千万元。

28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以《县城里的大公司》为题,对三台县境内涪江河滩地开发利用和宏达公司注册资本金问题进行了报道。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三台县委、县政府立即整改。

三台县委、县政府连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措施。针对涪江河滩地开发利用问题,三台县委、县政府要求有关部门从即日起,对河道范围内未经审批修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拆除,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拆除完毕,确保达到《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宏达公司注册资本金问题,三台县委、县政府责成宏达公司立即整改规范。

同时,由县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委对宏达公司实施的灾后重建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纠正存在的问题。三台县委、县政府还表示,要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同时,立即组织对全县灾后重建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做到举一反三。(绵阳日报记者 张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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