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之道 国美之争:情、理、法的较量
比大多数人更关注国美,并非因为黄老板从草根到商界巨鳄再至身陷囹圄的跌宕起伏的命运,而是因为国美曾是笔者20年前辞去公职后的第一栖息地,或曰“第一避难所”。
20年前与校方发生了小摩擦,年轻气盛,愤然离职。那时正值国美招聘员工,很幸运地获得了总经理秘书的职位。拿着盖有国美红印的“调令”回学校办理档案手续,校长不屑地把“调令”扔在一旁。大概一周后,笔者被黄老板叫到办公室,他说:“你们学校来电话了,如果我们再继续雇用你,学校就会起诉国美。”我问:“您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淡淡一笑。正所谓性格决定命运,20年前的一幕,今天想来,“无所畏惧”四个字,可以成为黄老板戏剧性人生的全部注解。
之所以翻出陈年老账,只为表明:在国美之争的观众中,在情、理、法的纠结中,我的“情”可能会比一般人多一些,但愿它没有干扰我的理性思考以及对法律的尊重。
“国美之争”始末
国美之争,表面上看是公司的控制权之争,实则是传统的管理理念与现代化公司制度间的斗争,是情、理、法的抗衡。
国美如大多数民营企业一样,靠家族化管理完成了原始积累,随着2004年成功在香港上市,公司逐渐向现代化企业管理过渡,黄光裕的家人先后退出了国美高管层。这无疑是向世人表明,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管理机制已经瓦解,取而代之的将是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管理方式。“驱逐”家人、亲信、立下汗马功劳的老臣实属不易,但与“驱逐”头脑中的家族化意识相比,还是要简单得多。
国美上市之初,黄光裕持有国美75%的股份,拥有无可抗衡的控制权和话语权,随后他抛售手中股票套现逾百亿元,开始进军房地产和资本市场。当他在“玩得就是心跳”的资本市场中挣得盆满钵满、志得意满时,他在国美的股份也从75%降至33%,为日后的苦果埋下了种子。
2006-2008年间,黄光裕多次被公安机关带走,协助调查,坊间各种传闻扑面而来,什么“利用牌桌大肆行贿”,“多名高官被拉下水”等等,面对有目共睹的恶劣竞争环境,“原罪”一词再次被大家热议。那时的国美羽翼已丰满,有手段而且也有能力平息那场风波。2008年底,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再次被调查,2010年5月一审宣判,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由此,陈晓顺理成章地坐上国美的第一把交椅。
法不容情的“928投票”
相对于当年的德隆集团、可林格尔集团和华源集团等这些曾经高调出没于资本市场,最后突然销声匿迹的公司,国美是相当幸运的。即便黄光裕身陷囹圄,公司还能在制度的框架下正常运转,政府也没有超越权限乱作为,原因很简单,此时的国美是一家香港的上市公司,不是黄光裕的国美,是全体股民的国美,黄光裕只是股民中一份子而已。
因为是上市公司,黄光裕的入狱让国美躲过一劫。也正因为是上市公司,虽然在公司管理者陈晓不能服从大股东的意志时,罢免陈晓也要经得大多数股民的同意,于是就有了吸引了亿万人眼球的“928投票”。陈、黄双方都花了重金请来世界上顶级的公关公司做外围公关,制造舆论。黄方打的是“情”牌和“理”牌,一方面宣扬自己是民族品牌,而陈晓代表的是外资的立场,一旦陈晓获胜,国美就不姓“中”了,很可能会姓“美”;另一方面,直指陈晓不道德、无耻、叛臣、佞臣、鸠占鹊巢……坚决要把陈晓包装成一个无良心、不仁不义的市井小人,并雇佣一些人在网上发帖,发誓如果陈晓方获胜永不再进国美大门。陈晓方打出的是“法”牌和“利”牌,一方面表述自己的一切行动都是在《公司法》的轨道上进行的,是符合制度规范的;另一方面,说明自己的选择是为国美的长治久安着想,而这一点完全是与股东的利益一致的。
情、理、法(规则)、利搅拌在一起,就注定了这是一场无法预测结局的大戏。所谓叛臣、佞臣、忠诚、仆人赶走主人等等,这些词汇多少带有一些封建意味,是企业家族化管理模式中的特产,在强调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管理制度中,若说忠诚,也是忠诚于制度,忠诚于公司的利益,而不是忠诚于某个人或某些人。在黄方极力渲染陈晓的不忠、不义、不仁之时,那些由于大股东套现而使股价急剧下跌,直至今日仍被深套的小股民们,他们是否会把陈晓当作自己的救命稻草呢?他们是否正在寻找一个与黄家毫无干系的管理者来拯救他们于水火呢?西方人说硬币有两面,任何事情都有利弊,关键是要把握好尺度。公关公司利用舆论也许可以左右网民的意志,却很难操纵股民的意志,他们关注的不是品牌的归属,而是自己的利益,关注的是谁可以带领国美走上一条稳定的、健康发展的道路。他们用自己的选票说明了一切。
“928投票”的结果让很多人深陷情理的泥沼不能自拔。情、理、法包括利,是在不同轨道上行驶的列车,遵循的是不同的法则,绝不能把它们混淆在一起,混在一起就要撞车。“928投票”的结果不是陈胜黄败,是法胜情败。但愿这种不受政治干预,法制独立于情理之外的案例不仅仅发生在香港,也能在大陆普遍复制。
“国美之争”引发的思考
生活中合情不合理,合理不合法的事情太多了。还记得几次修改交通法引发的全国性的大讨论,焦点之一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双方按照百分比来认定责任,但赔偿却不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进行。例如:无责方仍然要赔偿百分之百责任方全部损失的10%。这样的法律条款由于充分考虑了“情”,而失去了“理”的平衡。但即便这样不合理,它仍然要被坚决执行,因为这是法律。记得有一年中国女排获得世界杯的冠军,决赛中以3:2战胜日本队,如果单独计算每一局的小分,日本队的总得分反而超过中国队,于是当时的日本报纸刊载日本才是真正的冠军。今天看来这简直是个笑话,日本人的做法纯属自娱自乐。法律就是法律,是刚性的,不容挑战。规则就是规则,也是刚性的,要么做强者去制定规则,要么做智者去尊重规则、学习规则、利用规则。
国美事件,尘埃未定,但足以引发我们的深入思考:上市这条路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唯一出路吗?我们对上市公司、对现代化运营制度的理解足够透彻吗?从头脑中剔除家族化的痛我们能承受吗?
用家族化管理的情去挑战公司化管理的法,用传统的管理理念去对抗现代化的管理制度,这无异于新时代的堂·吉诃德,手拿长矛走向风车。
责任编辑:Am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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