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于美国东岸时间1月15日裁定圣莱科特起诉华奇化工侵权的商业秘密点绝大多数并不受保护,并推翻了最初建议的普遍排除令,这意味着首例中美并审商业秘密案美方判定做出重大修改让步,华奇化工赢得阶段性成果。
美国圣莱科特国际集团是全球最大轮胎用酚醛树脂制造商,而华奇化工是这一领域亚洲规模最大的生产厂商。华奇化工在开始全面生产后不到六年,就成为亚洲最大的树脂轮胎和橡胶工业的生产商,持有70%的中国市场和30%的亚洲的其他地区市场份额,成为一直垄断该市场的圣莱科特最强劲的竞争对手。
ITC裁定显示:委员会拒绝了圣莱科特国际集团要求美国不再进口华奇SL-1805和SL-7015树脂的要求。同时,华奇客户可继续使用华奇化工的所有树脂产品,产品出口美国时不必担心“337调查”的潜在法律风险。
但ITC终裁判决涉及中美司法管辖权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华奇如不上诉将成为美国判例,对未来应诉337调查(特别是商业秘密类337调查)的中国企业非常不利。“我们正在评估ITC裁决的全部内容,包括ITC裁定侵权的少数商业秘密点、法律适用与管辖权等问题,并决定适时行使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华奇化工的董事长杨全海表示。
实际上,华奇与圣莱科特的知识产权纠纷在中国司法已有明确判决。2013年6月1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华奇化工的工艺被证实为是新型且具有独创性工艺,美国圣莱科特及其子公司圣莱科特化工(上海)有限公司在第48号和第50号案件(类似于ITC诉讼)中提出的所有诉讼请求均无事实与法律依据。2013年10月1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圣莱科特上诉,终审判决裁定华奇不存在商业秘密侵权行为。该判决为中国司法终审判决。
华奇也正在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华奇起诉上海圣莱科特的“名誉权纠纷”、“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等案件,已分别在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中。一旦上海圣莱科特在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件中被判定存在侵权行为,则将导致其侵权产品的全面停产。
美国利用337调查来保护商业秘密,其本质是基于产业竞争的市场保护,近年来正呈现愈演愈烈之势,三一重工、华为、中兴、华奇化工等行业领军企业均牵涉其中。商务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美国337调查中涉及中国企业的案件已占其年立案量的40%以上,这其中不乏三一重工、华为等行业领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