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针对沈阳北方交通重工集团侵犯其专利权提出的上诉一案做出了判决,驳回了原告三一重装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案于10月22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并于12月2日宣布了审理结果。法院认为北方交通制造的掘进机所使用技术,并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因此对三一重装的诉讼请求并不予以支持,依法判决驳回原告三一重装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
就在本案宣判前,三一重装就在其网站首页发表了题为《三一国际诉北方交通重工专利侵权案再度开庭》的文章,文中所述事件并没有事实依据,完全以三一国际口吻对事件进行叙述,报道内容及新闻导向有失偏颇。在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的关键时期,三一重装的此种行为,我们认为十分不恰当。文章发表后被多家网络媒体转载,对北方交通的企业形象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面对三一重装采取不正当的行业竞争,恶意诬告所谓专利侵权,并涉嫌煽动媒体对北方交通进行毁谤的行为,北方交通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的的可能性。
北方交通煤机事业部的迅速发展体现了北方交通的综合实力。2007年, EBZ160标准型煤炭综掘机成功下线,标志着集团正式进入煤炭矿冶机械领域。2008年,多品种巷道掘进机全面投放市场。2009年,煤炭掘进机产销量迅速升至行业前三甲。北方交通凭借着“科技推动产业进步”的理念,依托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并与行业协会、国内外多家高等校院和行业知名企业保持着密切的交流与合作,不断的开发生产出技术领先、质量过硬的煤机产品,目前掘进机产销量居全国前列,北方交通的发展速度赢得了广大用户的高度赞誉,也赢得了广大同行的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