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5日晚,106国道旁的富水大桥铺村梁头郭家采石场上,因为一台装载机引发了一场血案。
2010年8月,采石场老板郭某以按揭的方式,从武汉某公司购买了一台总价34万元的装载机,但是他没有依约按期支付货款。于是,武汉公司便协议委托武汉一家咨询公司有偿将该装载机收回。去年6月15日晚上,该咨询公司经理余某带着马某等人,开着一辆商务车和平板拖车前往采石场,准备深夜入场开走装载机。
在寻找装载机过程中,碰到了郭某的儿子小郭。小郭见到来历不明的平板拖车和商务车时感觉不对,联想起自家不久前按揭的一台挖掘机,因为没有按期付款,而被对方公司偷走,于是立即将自己开来的黑色轿车挡住对方的商务车和平板拖车,还用钢管砸了拖车玻璃。
之后,从采石场回来的余某也被郭某打倒在地。此时,坐在商务车上等候的彭某觉得有些不对劲,立即下车,发现余某躺在地上,并与马某等6人拿着铁质伸缩警棍追打小郭。小郭连忙钻进黑色轿车,一踩油门向6人冲去。其中,马某被撞成重伤,次日凌晨3时35分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彭某受轻伤。
如今,小郭因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律师余永学不禁感叹:“其实,这个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无论是讨取债务,还是维护利益,都应该通过法律的手段,而不是以暴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