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运行中的核电机组已达17台,在建28台,核电事业已进入体系化、规模化的快速发展阶段。
我国核电设施运行是否安全?未来如何保障我国核电安全平稳发展?
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稳步发展,目前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核工业体系。核能在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促进污染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核技术在工业、农业、国防、医疗和科研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
我国核电设施运行是否安全?未来又如何保障我国核电安全平稳发展?针对百姓最关心的核电安全问题,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总工程师柴国旱表示,我国大陆地区已经投入运行的17台核电机组安全业绩良好。多年的监测结果表明,核电厂气态和液态放射性流出物排放远低于国家标准限值,核电厂气态和液态流出物排放远低于国家标准限值,核电厂周围辐射环境没有因为核电厂运行而改变。“我国核电厂的设计、建造、运行和管理汲取了世界各国几十年的经验,其安全水平是比较高的。”
根据世界核运营者组织(WANO)主要性能指标,我国运行核电机组普遍处于国际较好水平,部分机组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例如,秦山第三核电厂2台机组在WANO排名中已连续多次位列第一,连续6年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核电安全监管工作,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印发了《核电安全规划》、《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进一步提高了核电的本质安全度。
“核能是清洁、安全、绿色的能源,福岛核事故改变不了核能的优质能源属性。作为一个人口众多、能源和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的国家,发展核能是解决中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核工业界应在充分研究和吸取福岛核电站事故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将核电站的安全提高到更高水平。”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科技委主任潘自强看来,人们有关核事故的担心,其实源自对核电的一些“误会”。
“核电站发生严重事故的概率极低。切尔诺贝利事故是反应堆固有的安全性缺陷与工作人员安全文化素质差等结合起来产生的严重事故,日本福岛核事故是因特定条件下发生的强地震加上强海啸。而我国核电厂址均选在远离地震带的低地震活动区,核电厂的抗震设计又有充分的安全裕量。”潘自强认为,实现国家制定的有关规划,必将大大提高我国核电站核与辐射安全水平。
我国“核安全规划”明确了2020年远景目标:运行和在建核设施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十三五”及以后新建核电机组力争实现从设计上实际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可能性。到2020年,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提升,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柴国旱介绍说,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对核电厂实施着严格、规范、科学的技术评审和全程现场监督,对重要核活动实施严格的许可证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家核安全局对核电厂实行全寿期、全过程、全面连续的监督,包括选址、设计、建造、运行、退役、设备制造、人员、应急等各个方面,监督手段则包括现场监督、技术评审、独立验证等。
我国核电厂的安全管理始终遵循“一条根本方针”,坚持“五项基本原则”。根本方针是“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基本原则为:预防为主,纵深防御;新老并重,防治结合;依靠科技,持续改进;坚持法治,严格监管;公开透明,协同发展。
“我国核电运行的安全性不容置疑,发生严重核事故的概率已非常低。但从技术角度讲,概率再低,哪怕是百万分之一,也并不是零。”潘自强认为,确保安全是发展核电的前提,必须大力加强核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根据“纵深防御”原则,核电厂通常设置5道防线,核应急是核电站纵深防御的最后一道防线,确保在万一发生核事故的情况下,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将放射性危害减少到最低的程度,有效地保护工作人员、保护公众、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