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梧州市宝嘉制衣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桂林有限公司和桂林乳胶厂5家企业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至此,广西全区已有18家出口企业获准实施“绿色通道”。
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是指对于诚信度高、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量稳定、具有较大出口规模的生产和经营企业,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核准,对其符合条件的出境货物实行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免予核查货证的放行管理模式。
2012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为支持企业扩大产品出口,特别是支持中小型企业扩大出口,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决定放低“绿色通道”准入门槛,申请企业年出口额由500万美元以上调整至100万美元以上。广西检验检疫局以此为契机,积极向企业宣传推广该项便利政策和放宽后的准入条件,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确保企业获得这一资格。
广西局根据相关规定,对获准实施该项制度的18家企业加大扶持力度。目前,这18家企业出口产品主要涉及日用陶瓷、电缆、电池、竹木藤草制品、服装、金属锰、硫酸锰和汽车等近40个品种,2012年出口产品4000多批、货值3.5亿美元,出口产品均免予口岸查验直接放行,为企业节省通关时间约1万个小时,节约费用约100万元。
梧州市宝嘉制衣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实施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出口成本,加快了货物验放,促进了出口,让我们企业真正享受到了快速通关的好处,大大提高了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