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针对中国政府采购的“报复性立法”草案已经完成,并提交欧盟成员国讨论,且已取得欧盟议会的支持。一旦这份报复性立法草案得以通过,中国企业将丧失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承揽包括铁路、水利在内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机会。欧盟希望借此对中国施压,要求中国政府开放更大范围的政府采购,并将包括部分国有企业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向欧盟成员国开放。
出于缓和事态的目的,中国政府日前向世贸组织(WTO)提交了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的第4份出价,开放福建、山东、广东3省的政府采购范围,并再次降低了工程项目的门槛价,然而,这并未达到欧盟以及与其持相近立场的美国等国的预期标准。而对政府采购所限定的范围不同,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主要原因。
(责任编辑:Wi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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