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事件
“三一诉奥巴马案”开庭
2012年7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和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禁止三一集团关联公司RALLS在美国俄勒冈州一军事基地附近兴建4座风力发电站,理由是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并要求他们在两个星期内撤走全部财产和装置,90天之内从风力发电项目中撤出全部投资。对此RALLS公司于2012年9月将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以及美国总统奥巴马告上法庭。
奥巴马和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禁止三一集团关联公司RALLS在美国某军事基地附近兴建4座风力发电站
美国当地时间11月28日上午,“三一诉奥巴马案”在美国哥伦比亚地区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庭审,当庭没有作出判决意见。听证进行了两小时,双方律师就奥巴马总统对Butter Creek 项目所下的总统令是否能被司法审查进行了当庭辩论。
庭审过后,Ralls公司在29日上午声明表示:美国政府在未经任何应有程序的情况下,命令剥夺和销毁Ralls的私有财产的行为,侵犯了Ralls享受平等保护的权力,是未经法律授权的行为。Ralls公司称本次出庭仅为了争取在法庭上解释自己遭受不公正对待,并受到未经授权的政府行为危害的机会。并强调对行政部门的司法复核是美国司法体系中一项固有的且长期受到珍视的职能,希望美国法庭行使司法权以重新审核Ralls的主张。
“走出去”的里程碑
奥巴马在爱荷华州竞选时曾说过:“我不希望耗油低的汽车、能长期使用的电池和风机都产自中国……我希望他们由美国生产。”从中不难看出,转型中的“中国制造”与亟待重新振兴的“美国制造”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作为全球最重要的两个经济大国,随着双方博弈的不断进行,类似的事件可能会层出不穷,这是“中国企业走向海外过程中具有中国特色的阵痛,是必经的阶段”,而此次“三一诉奥巴马案”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这场官司本身,更在于中国企业走向国际过程中的启示性意义。
“三一诉奥巴马案”是CFIUS(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成立以来,第一次由被审查方通过美国法院提出诉讼维权的案例,也是中国企业投资美国遭遇不公正裁决时,首次将美国总统告上法院。尽管案件最终的结果可能会让我们失望,但三一能够在此时走出这一步,哪怕仅仅是为了“争取一个在法庭上解释自己遭遇的简单机会”,对于中国企业来说,都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曾经,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是产品,是资本,如今,中国企业开始在法律法规、市场理念的方面实现了“走出去”,在海外市场征战的中国企业,在遇到麻烦时,小到市场矛盾和就业纠纷,大到政府的不公正待遇,中国企业都学会了利用当地的法律政策环境来解决问题,这是中国企业在全球化的商业竞争中逐渐走向成熟的标志。不论三一最终的胜算如何,对于越来越多参与到海外经营的中国企业来说,“三一诉奥巴马案”都将成为企业熟悉和驾驭国际贸易规则,运用法律诉讼来维护自身利益的最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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