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间12月1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关于中国输美应用级风塔反倾销和反补贴的终裁公告,倾销幅度为44.99%-70.63%,补贴率为21.86%-34.81%,补贴率较初裁提高了10个百分点。此次双反涉及A股上市公司包括华锐风电、天顺风能和泰胜风能,相关公司21日发布公告对此进行回应。
相关公司均表示,美国出台“双反”终裁结果已在预料之中,前期已谋划相应对策,总体来看,对各公司今年全年的业绩影响不大。
按照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3年1月31日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据了解,这也是美国继太阳能电池案之后,对我国清洁能源发起的第二起贸易摩擦案。
对今年业绩无影响
天顺风能公告,根据美国商务部终裁公告,公司适用34.33%的反倾销税率以及34.81%的反补贴税率。天顺风能表示,美国本次双反调查的终裁结果对公司已经出口美国的订单没有影响,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也没有影响,但对后续公司对美国市场的出口订单的承接会带来不利影响。天顺风能今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44亿元,同比增长87.96%。公司曾在三季报中预计今年全年将实现净利润1.68亿元-2亿元。
据了解,天顺风能在美国商务部公布的调查期即2011年内,向美国出口的应用级风塔产品销售收入为36391万元,约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38.64%。
泰胜风能公告称,在美国商务部公布的调查期内,公司间接出口美国的产品均为北方电力100KW级小型风塔,不属于本次双反案中所涉及的“应用级风塔”,向美国出口的应用级风塔产品销售收入为0。今年以来,公司累计向美国出口的应用级风塔产品的销售收入为461.23万美元,所涉项目均已在初裁结果发布之前执行完毕,本次裁决结果对初裁结果发布前已执行完毕的项目不存在任何影响。目前公司尚无正在执行的出口美国的订单。
去年12月29日,美国风塔贸易联盟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申请,要求对来自中国和越南的输美应用级风塔产品启动双反调查。根据美国调查程序,美国商务部作出双反终裁尚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最终裁决才能确定是否生效。
已开始到海外寻替代市场
天顺风能董秘郑康生今年6月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征收反补贴税率将使公司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价格优势大大削弱,公司产品在美的市场地位可能被其国内厂商取代。郑康生当时表示,公司已开始设立印度和欧洲生产基地。
天顺风能21日披露公告称,目前,公司位于丹麦的欧洲生产基地已经正式投产,首批风塔产品已顺利完成交货。公司将继续稳步推进国际化工厂布局,进一步加大对国际市场及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以避免美国双反对公司经营业务带来的不利影响。
泰胜风能也表示,公司下属泰胜加拿大塔架有限公司目前建设进展顺利。由于其良好的区位优势,未来产品可覆盖加拿大及北美主要风电塔架市场。公司通过该海外子公司向美国出口“应用级风塔”不涉及双反问题,因此,公司认为本次双反对公司未来业绩不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分析指出,近年来,中国风电装机的飞速增长带来了风电制造业产能过剩,为消化产能,国内各主要风电整机及零部件制造商纷纷调整战略,将市场开拓重心渐渐转向海外。面对美国的双反,拓展美国以外的市场似乎成了明智之举。但是目前欧洲陆上风电基本饱和,亚洲市场尽管总体容量大,但除印度外,单个国家市场空间还是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