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851-1261QY12B903
招标代理: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清新县路灯管理所
报名截止:2012-11-02
所属地区:广东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电工电子电器
招标公告正文:清新县路灯照明设施维护机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新县路灯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清新县路灯照明设施维护机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国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项目编号:0851-1261QY12B903
3.项目名称:清新县路灯照明设施维护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4.项目类型:货物类
5.采购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及最高限价: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路灯照明设施维护机械设备 16米高空作业车 2辆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人民币200.2万元
电力工程车 3辆
轻型卡车 3辆
注: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提供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6.3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高空作业车、电力工程车和轻型卡车)的代理证书或有效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0月29日-2012年11月2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8.3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8.3.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8.3.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8.3.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8.3.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3.5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8.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元整,售后不退。
9.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2年11月21日9:30~10:0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1日10:00
投标及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10.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12.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清新县路灯管理所
联系人:孔小姐
联系人电话:0763-5816305
1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763-3813002-804
邮编:511515
传真:0763-381309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3380
14.购买招标文件和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凤鸣分理处
帐号:44001760207053001194
15.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金沙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44684501040012668(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