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鲁鑫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年10万吨工程机械配套总成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年10万吨工程机械配套总成基地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济宁鲁鑫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退城入园)
4、企业法人:颜世新
5、预期投产日期:2013年12月3
3、建设地点:济宁经济开发区唐口工业园,规划唐尧路以北、工业路以西地块。7、工程概要:根据对国内外工程机械市场以及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走向的分析、判断,结合当地对园区项目投资密度的要求和企业融资能力,确定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00吨工程机械结构件。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该项目计划总投资60479万元,新增三维检测仪、数控双面铣镗加工中心、五面体龙门加工中心、激光切割机、焊接机器人、自动涂装线等主要生产检测设备及公用动力设备共计1080台(套),占地220亩。
8、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一年。
国家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和环保要求符合性
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摘要)
本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1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限制、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分析
本项目厂址位于济宁市唐口工业园内,新征土地200亩。拟建项目为机械加工项目,不属于《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96号)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
规划符合性分析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根据《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图》(2008-2030),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机械制造业项目,符合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
根据《济宁市中区唐口镇总体规划》(2010-2030),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济宁市中区唐口镇总体规划。
拟建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
拟建项目位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重点保护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中规定洸府河水质要达到Ⅲ类水体要求。拟建项目排放的废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水质要求后排入北湖新区污水处理厂,经过北湖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老运河人工湿地然后进入南四湖,不会对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污染物排放、治理措施及达标情况
拟建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
废水
本项目喷漆废水200m3/a,委托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处理。拟建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约为2000m3/a,废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B等级标准,废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北湖新区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的处理。
2、废气
本项目焊接车间的CO2气体保护焊机在工作时会产生少量的焊接烟尘,焊接烟尘采用小型焊接烟尘净化装置,采取单机净化除尘,净化效率达99%以上,处理后的烟气排放在车间内,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出,属无组织排放,排放量约为3.2kg/a。
在成型车间下料工段设集尘罩并配备布袋除尘器相接合的除尘措施处理,除尘效率可达99%,粉尘经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内径0.6m的排气筒排出,其排放量为0.25kg/h,排放浓度为2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限值的要求及《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中对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本项目抛丸室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器相接合的除尘措施处理,除尘效率可达99%,粉尘经处理后两套除尘设备处理后的粉尘通过同一根高15m、内径0.8m的排气筒排出,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有机废气主要是喷漆、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含二甲苯、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的废气。喷漆废气经过水帘吸收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经20m排气筒外排。
烘干室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废气经过房屋顶部的风道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该装置利用活性炭的吸附,有效去除有机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净化效率为95%,处理后的废气经20m高排气筒排出。
3、噪声
项目的噪音污染源来自各种机械设备及各种泵、空气压缩机等动力设备,对噪声主要采取采取安装减振设施与消声装置,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办法,以控制噪声对厂界外声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根据废物的不同性质分别进行处理。工艺废渣主要包括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废料,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废焊渣作为废品外售回收利用。漆渣、油漆桶和废劳保用品、废过滤棉、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同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将委托青岛新天地固废处置中心集中处理。拟建项目在厂区设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其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工人统一清运。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后,可以做到废水、废气和噪声的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理。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索取环评简本,期限、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5日内。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
(1)项目所在区域的个人、单位、部门和团体
(2)愿意对本项目提供意见的个人、单位、部门和团体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2)对本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3)对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及当地环保部门有何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寄信、打电话、发传真、发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环保局提出个人、单位、部门和团体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建议的起止时间
上述期限为2012年10月16日-2012年10月31日。
公众还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补充信息,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济宁鲁鑫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鲁鑫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主任13953799548 吴磊15653739688
环评单位: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通信地址:济宁市置城国际中心C座19楼1911-1912室
邮政编码:272100
联系人:谷洪君
联系电话:0537-2352120传真:0537-235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