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建设进度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快2012年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如期、优质、高效完成年度水利建设任务,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水规计〔2012〕41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通知》指出,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建设进度的重要性。中央和地方不断加大对水利的投入,2011年中央水利投资达到1141亿元,2012年中央水利投资已超过1600亿元,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建设进度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落实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各项责任。2012年年底前,各单位要按照目标要求,认真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建立一套完整的责任体系,明确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并建立问责制度,做到工作有人管、任务有人抓、责任有人负。
《通知》要求,各地要着力解决影响水利项目建设进度的关键问题。在前期工作方面,对已下达投资计划但尚未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要逐项梳理;在计划下达方面,要重点解决分解下达投资计划不及时的问题;在配套资金落实方面,要积极与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进一步争取财政资金支持,落实好土地出让收益中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在建设管理方面,要落实好项目的建设条件,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的建设管理体制和机制,强化项目法人责任,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通知》还对不断强化加快重点水利建设进度的监督检查提出了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偏慢、执行进度滞后、配套资金落实不力、工程建设管理不够规范的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同时,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重点水利项目建设进度的旬报工作,要求各地高度重视,逐级落实责任。水利部将对各单位旬报工作进行考核,不定期进行通报。各地也要及早谋划2013年投资计划执行相关工作,对已上报2013年建议计划的项目进行梳理,确保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下达后能够及时分解下达,并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