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19日召开通报会,认定8月24日发生的三环路群力高架桥洪湖路上行匝道倾覆事故,是一起由于车辆严重超载而导致匝道倾覆、车辆翻落至地面,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哈尔滨市安监局常务副局长刘星明在19日的通报会上称,8月24日5时许,由南向北驶入三环路群力高架桥洪湖路上行分离式匝道的4辆货车,在上行匝道同时集中靠右侧行驶,造成三环路群力高架桥洪湖路上行匝道向右(东)倾覆。经调查和实际称重,4台货车核载总量为102.135吨,实载总量为395.4吨,总超载为293.265吨,车货总重485.185吨。
事故发生后,哈尔滨市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牵头,市总工会、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公安交管局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调查组请黑龙江省住建厅出面、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帮助推荐国家级桥梁设计等方面的专家7人,组成专家组对倾覆匝道进行认定。
通报会介绍,专家组经过查勘现场、强度测试等工作,于8月26日出具了意见,分析认定匝道倾覆是车辆超载造成的。8月29日事故调查组委托哈尔滨开发区明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上行匝道工程桥梁多项指标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认定各项指标均符合设计要求。9月4日,事故调查组又委托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倾覆匝道再次进行了检验检测,于9月12日给出检验结论认为受检的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刘星明通报称,根据专家组分析意见、检测检验机构检验结论和调查组调查取证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王志武驾驶超载货车,潘庆、张会波、刘国东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技术数据的严重超载车辆,在121.96米的长梁体范围内同时集中靠右侧行驶,造成匝道钢混连续叠合梁一侧偏载受力严重超载荷,而导致匝道倾覆。
刘星明说,经查,施工单位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了质量责任制,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健全,工序管理规范,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齐全。各工序都对质量进行了自查,质量内业资料齐全。
刘星明介绍,事故的间接原因有三条:8月24日双城交警大队兰陵中队和新兴中队没有发现事故车辆经过其管辖路段;哈尔滨市公路管理处执法人员被抽调致使路政巡查工作出现疏漏;8月23日吉林省德惠市公路管理段对3辆事故货车进行处罚,没有按规定采取卸载措施。
哈尔滨市副市长任锐忱19日表示,要启动司法程序和行政问责机制,严肃查处桥梁倾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尽管引发本次事故超载车辆的驾乘人员成为事故的受害者,但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此次通报会有哈尔滨市有关部门及各(市)县、区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