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6日宣布启动第十批内资融资租赁企业试点工作,而就在上月,商务部批准了14家企业第九批试点资格。
相较于第九批内资融资租赁企业试点企业条件,此次试点更加强调融资租赁企业服务方向为中小微企业或农村农业,以及为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商务部在试图引导融资租赁企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相较于第九批试点要求,商务部在此次试点中,要求试点申请书的内容除了拟试点公司的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金、股权结构、经营范围,还应包括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考虑(主要租赁物类型、业务领域、业务模式、资金来源等)。
业内人士认为,这说明了商务部对该行业的监管更加细致。8月上旬,商务部公布了《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当月22日至23日,商务部在杭州召开全国典当与融资租赁行业工作会议,该次会议就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此次会议上表示,商务部将加强行业规划和改进行业监管,引导企业专业化发展,大力推动融资租赁全行业的发展。
现代租赁网CEO沙泉认为,有关部门对融资租赁的监管应该采取宽进严出的原则。他建议,企业的设立应该采取备案制的方式来进行监管,而不应该采取审批的方式。
沙泉认为,现在融资租赁行业存在两个问题,其一是部分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成为银行突破信贷规模的工具;其二是,部分融资租赁企业业务拓展方向与实体经济的要求相脱离,成为一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再融资的工具。
截至目前,商务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开展了9批内资融资租赁企业试点工作,共审批80家内资融资租赁企业。截至6月底,全国共有各类融资租赁企业近400家,合同余额约12800亿元,比上年底增加约3500亿元,增长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