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12-CNCCC-HW-GK-0264
招标代理: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海南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招标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中海油南海西部油田海南码头项目一期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发改审批函【2011】526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海南中海石油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门座起重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马村人民路142号(华能海口电厂西侧)。
2.2 建设规模
码头地面配套设施建设。
2.3 招标范围
两台门座起重机(MQ25t-30m/30t-24m一台和MQ16t-32m一台)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运输、现场安装及调试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
2.4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货,交货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5 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专业标准规范、国家标准以及招标文件附件一“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1)为独立法人,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1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门座起重机制造A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门座起重机安装、维修和改造A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独立完成过全过程的制造、安装、调试30吨级或以上的门座起重机业绩(提供证明文件包括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且自2009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6台门座起重机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12年6月4日至2012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2号凯恒中心B座17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除招标人终止招标的情况外)。
招标文件发售人:唐晓菲或王思语,电话:010-84527991,传真:010-84525973。标书款可以接受现金及支票等形式。首先投标人应将标书款交付至招标代理机构的财务部,并取得财务部出具的交纳凭证;其次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并交付至发售人;最后购买招标文件记录资料经发售人确认后,可以领取招标文件。
4.2如果投标人通过电汇方式支付标书款,请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银行(招标文件购买汇款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和平里支行,开户名称: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10060224018010009667),办理汇款时应备注(款项性质)“标书款”和(招标编号)“12-CNCCC-HW-GK-0264”;其次投标人应将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底联复印件交付至发售人,并确认款项已收到;再次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并交付至发售人;最后购买招标文件记录资料经发售人确认后,可以领取招标文件。
4.3如果投标人需要邮寄招标文件,须另加200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中备注“邮寄”,并通知招标文件发售人。发售人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邮寄给投标人,发售人不对邮寄文件的迟交或丢失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月25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1715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中海石油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华信路4号海油大厦
邮 编: 570105
联 系 人: 胡友生/王凯
电 话:(0898)66712903/66552401
传 真:(0898)66711590
电子邮件:huysh@cnoo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 凯恒中心B座17层
邮 编: 100010
联 系 人: 尚侠
电 话: 010-84527967
传 真: 010-84525975
电子邮件: shangxia @cnooc.com.cn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和平里支行
账 号:110060224018010009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