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兵团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支持和引导新疆产业健康发展,国家出台差别化产业政策,重点支持新疆兵团12个产业发展,并将6个产业的项目核准权下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兵团发改委。
这12个重点产业分别是钢铁、电解铝、水泥、多晶硅、石油化工、煤炭、煤化工、火电、可再生能源、汽车、装备、轻工纺织。6个项目核准权下放的产业为钢铁、水泥和化工(PTA、聚酯等)、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年产120万吨以下项目)、煤化工(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非主要河流23万千瓦及以上水电站项目)等。
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了《关于支持新疆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上述政策措施。
兵团发改委副主任周平说,面对国家此次出台的差别化产业政策,兵团上下要冷静对待,做好衔接工作,确保政策落地,企业受益。从内容看,《意见》主要有两大特点,一是《意见》体现了差别化政策要求,如钢铁,全国以淘汰落后、企业重组、技术改造、优化布局为重点,限制产能扩张,在新疆则是规划布局、增量发展,明确项目建设不做等量淘汰的规定;电解铝,支持新疆承接产能转移,鼓励延伸产业链,发展深加工产品;火电,明确了稳步建设坑口电站,积极布局热电联产项目,针对新疆电网网架薄弱的特点,提出可适度建设单机容量较小的火电项目;可再生能源,鼓励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微电网建设,加快风电规模化发展,发展太阳能热利用,明确国家确定的太阳能电站等示范项目,优先在新疆布局。《意见》还对汽车、装备、轻工纺织等产业提出了一系列差别化引导和支持政策。
二是《意见》突出强调科学规划和总量平衡。《意见》特别强调,在综合考虑资源、能源、市场条件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对新疆重点产业给予政策支持和引导。如对钢铁,强调新疆产能总量控制在2200万吨以内;煤化工,指出目前尚不具备大规模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的条件,强调对纳入《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规划》项目给予支持。
周平表示,《意见》提出支持新疆产业健康发展遵循的3项原则:一是科学规划积极有序推进。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推进新疆产业有序发展、健康发展。加强重大项目科学论证,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标准、规范,防止低水平过度发展和重复建设。二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让地方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任务。新疆相关产业发展要立足国内和周边国家市场需求,新上资源和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在空间布局和建设方案上注重培育市场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把发展支柱产业、培育优势产业作为推动新疆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关键环节,积极发展产业链长、科技含量高以及能够充分吸纳就业的产业,支持企业发展高技术、低消耗、低排放的新工艺和新产品。合理规划和有序发展能源密集型产业,注重增强产业发展的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