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迎接工程机械服务新阶段”为主题的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程机械维修分会2011年年会暨第二届工程机械再制造发展论坛、第二届工程机械服务总监论坛于2011年9月20日-22日在上海举行。此次年会由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程机械维修分会主办、日立建机(上海)有限公司承办、《工程机械与维修》杂志社协办。主要内容包括:适应新形式,推进再制造。梳理行业脉络,推进行业发展。搭建再制造产业模型,提升技术与管理,探讨售后服务战略,迎接服务新阶段。本次会议暨论坛根据主题设置三个分论坛:第二届工程机械再制造发展论坛,第五届工程机械技术服务市场发展论坛,第二届工程机械服务总监论坛,与会代表在现场共同讨论行业热点话题,敬请关注本网后续报道。 |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维修及再制造分会会费缴纳标准与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章程》、《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维修及再制造分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分会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对会费收缴与使用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水平适度、履行义务、服务会员、以会养会”的原则,确定会费收缴标准和使用管理。
第三条 会费收缴范围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维修及再制造分会会员。
第四条 会费收缴标准
1.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2.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3.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500元。
4.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00元。
第五条 会费缴纳办法
1.本分会会员经会员大会选举为理事单位,或经理事会选举为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的,即分别按照以上标准缴纳会费;当年7月1日以后批准的,可按年会费标准的50%缴纳。
2.每年第一季度前由分会秘书处向会员单位发出《缴纳会费通知书》,会员单位依据通知要求及时足额将当年会费汇至分会。
3.新申请入会的会员单位,于批准后1个月内根据《缴纳会费通知书》缴纳会费。
第六条 会费用途
1.全体会员大会、理事会以及各种专业会议和有关活动的经费补贴。
2.分会业务活动经费。
3.分会常设机构办公经费。
4.分会常设机构工作人员工资、补贴和有关福利待遇。
5.分会网站、编印资料及通讯经费。
6.分会办公用房租赁费。
7.分会的其他经费支出。
第七条 会费管理
1.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时间收取会费。
2.设立专门财务人员,建立经费收支账目,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3.分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分会常务理事会的监督检查,每年进行财务审计。
4.依据分会《工作条例》,凡两年不缴会费的会员,按自动退会处理。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1年9月21日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维修及再制造分会
201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