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迎接工程机械服务新阶段”为主题的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程机械维修分会2011年年会暨第二届工程机械再制造发展论坛、第二届工程机械服务总监论坛于2011年9月20日-22日在上海举行。此次年会由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程机械维修分会主办、日立建机(上海)有限公司承办、《工程机械与维修》杂志社协办。主要内容包括:适应新形式,推进再制造。梳理行业脉络,推进行业发展。搭建再制造产业模型,提升技术与管理,探讨售后服务战略,迎接服务新阶段。本次会议暨论坛根据主题设置三个分论坛:第二届工程机械再制造发展论坛,第五届工程机械技术服务市场发展论坛,第二届工程机械服务总监论坛,与会代表在现场共同讨论行业热点话题,敬请关注本网后续报道。 |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维修及再制造分会专家委员会工作条例
为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促进工程机械维修及再制造行业的进步,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维修及再制造分会决定组建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维修及再制造分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第一条 性质
专家委员会是在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维修及再制造分会的组织和领导下,由维修及再制造行业内外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等领域具有较高造诣的专家、学者组成的集研究、培训、咨询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组织。
第二条 宗旨
为推动工程机械维修及再制造行业的发展和创新服务;为提高工程机械维修及再制造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服务;为促进工程机械维修及再制造行业的技术进步、满足市场需求服务。
第三条 任务
1.围绕市场需求、技术发展、管理创新等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探讨工程机械维修及再制造行业技术和管理的发展方向;提出技术进步与创新,倡导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为行业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参与相关技术交流和高层论坛。参与并策划“中国工程机械维修技术峰会”;负责“中国工程机械技术服务专家库”的建设,负责“中国工程机械技术服务专家”的评审工作;参与并策划“中国工程机械技术服务市场发展论坛”、“工程机械再制造发展论坛”;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组织相关技术鉴定等。
3.对“中国工程机械维修企业资质认证”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4.参与和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技术和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参与和承担科研技改、技术引进和投资项目的论证。
5.承担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的项目成果评估、鉴定等咨询服务。
6.编辑出版专业性、实用性书刊,撰写文章,组织相关专业培训等。
第四条 组织方式
1.专家委员会委员的产生采取行业推荐、集体协商选聘的原则,必要时由分会直接选聘。一经通过,即向委员颁发证书,并向所在单位发函。
2.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人选由分会会长提名,常务理事会审定。
4.必要时专家委员会设立若干专业组,各组设召集人一至两人。
5.专家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分会理事会任期同步,可以连聘连任,可在理事会期间选聘。
6.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分会秘书处负责。
第五条 委员的条件
1.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技术专长和实践经验。
2.了解和掌握工程机械维修、再制造行业某一领域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前景,为行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部门的专家以及科研教学部门的学者。
3.掌握了解工程机械维修、再制造行业市场需求变化及发展趋势的高级营销人员。
4.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并有较丰富实践经验和经营业绩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6.身体健康,热心并愿意为行业管理和进步服务。
第六条 委员的权利
1.有权参加专家委员会组织的会议和各项活动,享用专家委员会提供的技术、经济、信息等资料。
2.对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有批评权和建议权。
3.有权对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质疑。
6.有权享受有偿服务的劳动报酬。
第七条 委员的义务
1.遵守专家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专家委员会决议,维护专家委员会合法权益。
2.接受并努力完成专家委员会委托的工作,积极支持和参加专家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3.向专家委员会提供有关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和资料。
4.在参与和承担咨询服务时,要保守有关单位商业、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的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泄露。
第八条 本条例经常务理事会通过后报协会理事会备案。
第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维修及再制造分会。
第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维修及再制造分会
201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