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好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
中环协认〔2020〕3号
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好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认证企业: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好质量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9号)要求,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认证企业各项认证相关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认证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我中心制定疫情防控期间认证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认证申请
疫情防控期间认证申请正常受理,但暂不接受企业现场提交材料,申请资料可采取邮寄,或扫描后发送电子信箱申报。申请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可电话咨询。
二、工厂检查/现场审核
1、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初次申请认证企业,由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与认证企业协商确定适宜的工厂检查/现场审核方案,延期实施工厂检查/现场审核等后续工作。
2、对于复审企业或已通过同类产品/服务认证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经我中心评估后,制定适宜的工厂检查/现场审核方案,可采用线上审核或延期实施的方式完成工厂检查/现场审核相关程序,待疫情解除后对相关结果再予以评价确认,必要时补充进行工厂检查/现场审核,保证认证质量。
3、对于申报产品为ODM形式生产的,如ODM产品持有产品认证初始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经我中心评估后,采用线上审查方式完成工厂检查/现场审核相关程序。
三、证书有效期保持
自2月4日起至疫情解除前,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实施认证检测活动且证书有效期满的认证证书,可申请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
申请延期企业请下载《疫情防控期间认证证书延期申请表》,盖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信箱。
四、疫情期间认证企业扶植政策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请认证减收10%认证费用。
感谢您对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的信任、理解和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战胜疫情,共渡难关!
联系电话:51555010、5011、5016、5189、5026转0
电子信箱:产品认证 ccaepi-cp@caepi.org.cn;
服务认证 ccaepi-fw@caepi.org.cn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认证证书延期申请表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2020年2月17日
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好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自: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责任编辑:Ke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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