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保重罚工程机械代理商(附2018违规产品名录)

近日,北京市环保局于2018年对工程机械企业进行了调查,发现部分单位在京销售的多款工程机械均未在北京市环保目录内。环保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出相应处罚,详情见下文。

涉及工程机械设备如下:

山河智能牌SWE70E型小型液压挖掘机

龙工牌LG6065型液压挖掘机、LG6150型液压挖掘机

英轩牌YX655H型轮胎式装载机和YX656H型轮胎式装载机

龙工牌LG855NG型轮式装载机和龙工牌LG853NG型轮式装载机

柳工牌CLG816C型轮式装载机、CLG836型轮式装载机、CLG906D型履带式液压挖掘机、CLG915E型履带式液压挖掘机、CLG908D型履带式液压挖掘机等。

该企业销售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见下文:

1、行政处罚决定书京环保车罚字〔2018〕1号

当事人名称:北京山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会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87616169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小红门村A区138、139号

我局于2018年1月16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在京销售的山河智能牌SWE70E型小型液压挖掘机未在北京市环保目录内。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审计报告等证据为凭。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8月7日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也未提交陈述申辩意见。以上事实,有《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京环保车听告字〔2018〕1号)和《送达回证》为证。

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3675.21元,并处13675.21元罚款,共计二万七千三百五十元四角二分。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行政处罚缴款书到你单位存款账户银行以转账的方式缴纳罚款,未在银行开立账户,以现金方式就近到银行的对公营业机构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缴纳罚款后三日内将行政处罚缴款书第一联复印件寄至我局。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16

2、行政处罚决定书京环保车罚字〔2018〕2号

当事人名称:北京鼎诚海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义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344252009T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下坡店村大窦路与阎周路交叉口向西1000米路北

我局于2018年1月17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在京销售的龙工牌LG6065型液压挖掘机、LG6150型液压挖掘机、英轩牌YX655H型轮胎式装载机和YX656H型轮胎式装载机四款车型均未在北京市环保目录内。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审计报告等证据为凭。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8月7日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也未提交陈述申辩意见。以上事实,有《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京环保车听告字〔2018〕2号)和《送达回证》为证。

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35472.31元,并处135472.31元罚款,共计二十七万零九百四十四元六角二分。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行政处罚缴款书到你单位存款账户银行以转账的方式缴纳罚款,未在银行开立账户,以现金方式就近到银行的对公营业机构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缴纳罚款后三日内将行政处罚缴款书第一联复印件寄至我局。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22

3、行政处罚决定书京环保车罚字〔2017〕22号

当事人名称:北京龙工博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续东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963937888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行政处罚缴款书到你单位存款账户银行以转账的方式缴纳罚款,未在银行开立账户,以现金方式就近到银行的对公营业机构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缴纳罚款后三日内将行政处罚缴款书第一联复印件寄至我局。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4、行政处罚决定书京环保车罚字〔2018〕4号

当事人名称:北京柳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占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5305851X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小红门东马路99号A115

我局于2018年1月16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在京销售的柳工牌CLG816C型轮式装载机、CLG836型轮式装载机、CLG906D型履带式液压挖掘机、CLG915E型履带式液压挖掘机、CLG908D型履带式液压挖掘机五款车型均未在北京市环保目录内。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审计报告等证据为凭。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8月7日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也未提交陈述申辩意见。以上事实,有《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京环保车听告字〔2018〕4号)和《送达回证》为证。

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24141.03元,并处124141.03元罚款,共计二十四万八千二百八十二元零六分。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行政处罚缴款书到你单位存款账户银行以转账的方式缴纳罚款,未在银行开立账户,以现金方式就近到银行的对公营业机构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缴纳罚款后三日内将行政处罚缴款书第一联复印件寄至我局。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消息来源: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编辑:Lea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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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代码:000528柳工)始创于1958年,前身为从上海华东钢铁建筑厂部分搬迁到柳州而创建的“柳州工程机械厂”,于1993年在深交所上市,成为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和广西第一家上市公司。公司总部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广西柳州,公司现有员工9000余人,2008年营业收入92.68亿元,其中海外市场实现销售收入2.16亿美元。现代化的研发制造基地和技术领先的产品国内有9大制造基地,分别位于柳州、上海、天津、镇江、江阴、蚌埠等地。2008年公司在印度投资建设第一个海外研发制造基地。公司发展了技术领先、质量可靠、性能完善的全球工程机械主流产品线,包括轮式装载机、履带式液压挖掘机、路面机械(压路机、平地机、摊铺机、铣刨机等)、小型工程机械(滑移装载机、挖掘装载机等)、叉车、起重机、推土机、混凝土机械等。覆盖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营销网络柳工装载机产品多年来市场占有率稳居国内第一,是装载机行业和市场的领导品牌。柳工挖掘机已成为国内挖掘机行业最具代表性的民族品牌。遍布国内、布局海外的营销办事处及经销商构成了完善的营销、服务、配件、信息、传播五位一体的代理、服务商体系,致力于以优良的产品品质和人性化的服务,不断提升用户满意度水平。柳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先后在澳大利亚、印度、美国、南美、欧洲设立子公司和营销公司,产品市场遍及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过强化海外市场品牌建设策划和投入,公司持续在国际市场打造中国工程机械行业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品牌。行业领先的自主创新和产品研发实力公司拥有国家首批企业技术中心,建立了博士后工作站,产品研发水平和技术性能始终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从1966年研制成功我国第一台轮式装载机开始,相继研制出奠定中国装载机发展基础的Z450、中国第二代装载机的代表产品ZL40B和ZL50C、中国最大吨位的装载机ZL100、中国第三代装载机的代表ZL50G、世界第一台高原型装载机ZLG50G、中国第一台最低排放的装载机CLG856II、中国最大、世界第三的大型装载机CLG899III。高原型装载机ZLG50G获2004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目前公司产品和工艺技术及装备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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