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变更股东或迎重大重组变革
8月31日晚间消息,中国重工(601989)发布重大公告,就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变更其向公司作出的将上海瓦锡兰齐耀柴油机有限公司50%股权注入公司的承诺事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
早在2010年,中船重工集团与上海瓦锡兰签订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并分别于2010年10月、2010年12月、2014年2月出具了《关于进一步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的函》、《就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时触发条件的进一步说明》、《资产注入承诺履行情况及后续处置方案》,中船重工集团承诺将依据上述文件所载明的触发条件,将包括上海瓦锡兰在内的16家企业的股权注入中国重工,并且承诺在2014年2月15日之后的1年内,完成上海瓦锡兰注入该公司尚需完成的必要前置程序,于2014年2月15日之后的3年内,将上海瓦锡兰50%股权注入该公司。
据悉,2010年以来,中船重工集团积极履行承诺的相关内容并陆续将5家企业注入公司;包括上海瓦锡兰在内的其他11家企业亦按照《资产注入承诺履行情况及后续处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安排陆续达到触发条件。
另外,航运界网消息,2015 年 8 月 31 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资产参与风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风帆股份本次重组,并以所持2 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100%股权、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中船重工齐耀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认购风帆股份本次重组中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公告称,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与风帆股份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对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期间损益归属、过渡期间的承诺及安排、债权债务处理和员工安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关于国拨资金的处理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因中船重工集团同为该公司及风帆股份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风帆股份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以标的资产认购风帆股份本次重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责任编辑:Yao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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