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机械、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星期四)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有限)通知,截至2015年7月16日,徐工有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增持公司股票已达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针对近期证券市场出现的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判断和对中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徐工有限计划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2015年7月10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本次实际增持与增持计划一致。
三、增持方式:通过东吴证券“增持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增持。
四、本次增持前第一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徐工有限持有公司 967,602,125股(含部分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到期归还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0.98%。
五、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5年7月15日,徐工有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20,858,20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88%,平均价格为12.56元/股。
2015年7月16日,徐工有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3,5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0.15%,平均价格为12.56元/股。
上述增持后,徐工有限对公司持股数为991,960,330股(含部分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到期归还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42.01%。
六、徐工有限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规定,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第一大股东徐工有限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公司第一大股东徐工有限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
责任编辑:E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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