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进一步做好棚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2015/06/30 10:56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5〕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有关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2080万套、农村危房1565万户,其中2013—2014年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820万套、农村危房532万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发挥了带动消费、扩大投资的积极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但也要看到,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目标相比,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特别是待改造的棚户区多为基础差、改造难度大的地块,在创新融资机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同时,农村困难群众对改善居住条件、住上安全住房的诉求比较强烈,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十分迫切。为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有效促进经济增长,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稳增长、惠民生,明确工作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制定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三年计划)。2015—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其中2015年58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其中2015年432万户),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布局合理、运行安全、服务便捷。

二、加大改造建设力度

(一)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各地区要抓紧编制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一要加快棚改项目建设。依法合规推进棚改,切实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限期完成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完成三年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把城市危房改造纳入棚改政策范围。二要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让群众尽快住上新房,享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各省(区、市)要因地制宜,抓紧摸清存量商品住房底数,制定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和具体安置目标,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督促市、县抓好落实,加快安置棚户区居民。

(二)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各地区要尽快编制2015—2017年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以下简称配套建设计划),确定棚改安置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努力做到配套设施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各地区要对2014年底前已开工的棚改安置房等保障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情况进行排查,对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备的项目要列出清单,并纳入本地区配套建设计划。

(三)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各地区要抓紧编制2015—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资金安排和政策措施,确保年度任务按时完成。落实省级补助资金,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由县级财政直接发放到危房改造农户。严格执行一户一档的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和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加大对8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改造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确保改造后的住房符合建设及安全标准。加强农房风貌管理和引导,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和风貌管理要求,指导到户。

三、创新融资体制机制

(一)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各省(区、市)应根据棚改目标任务,统筹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本地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管理办法。市、县人民政府要公开择优选择棚改实施主体,并与实施主体签订购买棚改服务协议。市、县人民政府将购买棚改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预算,并按协议要求向提供棚改服务的实施主体支付。年初预算安排有缺口确需举借政府债务弥补的市、县,可通过省(区、市)人民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并优先用于棚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范围,限定在政府应当承担的棚改征地拆迁服务以及安置住房筹集、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不包括棚改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房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

(二)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积极推广特许经营等各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各地应建立健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与价格补偿统筹协调机制,合理确定服务价格,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动可持续发展。

(三)构建多元化棚改实施主体。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改任务。各地原融资平台公司可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在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前提下,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改任务。原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改造后举借的债务实行市场化运作,不纳入政府债务。政府在出资范围内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对原融资平台公司提供担保。

(四)发挥开发性金融支持作用。承接棚改任务及纳入各地区配套建设计划的项目实施主体,可依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协议、特许经营协议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合同进行市场化融资,开发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据此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发放贷款。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发银行可以通过专项过桥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提供过渡性资金安排。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在其业务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加大城中村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提供棚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贷款。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地方责任。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总责,要抓紧组织落实三年计划及相关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

(二)明确部门职责。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尽快编制和落实三年计划及相关实施方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支持力度。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对困难中央企业特别是独立工矿区、三线地区和资源枯竭型城市中央企业棚改配套设施建设予以支持。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要完善政策措施,支持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对各地区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地区要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对态度不积极、工作不主动、进度缓慢、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

国务院

2015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Eason

买车卖车 养车维修 疑难故障 学大招

扫码加群 BOSS团同行好友等你交流

|收藏本文
相关阅读

2022年前5月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74万个

本报北京6月26日电 (记者廖睿灵)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再开工改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记者日前[详细]2022-06-27 10:33

小身材 大智慧 | 维特根W 55 HR铣刨机地下停车场狭小空间显身手

近日,在海南省昌江县环城西路昌江棚户区改造海钢安置区地下停车场,一台机身小巧紧凑的维特根新一代智能半[详细]2021-04-16 11:27

李克强对棚改作出重要批示 2017将新开工600万套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对棚户区改造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2016年,各地区、各有关方面积极作为、密切配合、攻坚克难,圆满完成棚改年度目标任务,对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拉动扩大有效需求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7年棚改任务仍然艰巨,望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责任,保障好资金等各项条件,既推动今年新开工600万套棚改任务早安排、早启动,又抓好续建棚改项目建设,继续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力争让更多群众早日入住。要围绕抓好工程质量安全、搞好配套设施建设,做好分配管理服务,完善措施、细化工作、严格监管,让搬进新居的群众住得更加放心、舒心。严肃查处挪用套取棚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成绩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详细]2017-01-17 10:46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将投1289亿元推进棚户区改造

呼和浩特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城乡危房(边死角)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即用三年时间,实施更大规模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彻底改变群众的生活居住环境,让生活在棚户区、城中村的老百姓从忧居走向宜居。 2015年6月30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 为落实国务院的部署,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城乡危房(边死角)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作为呼市今后一个时期的“1号民生工程”。用三年时间,即在2017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前,呼市计划投资1289亿元,实施69个城中村、83个国有土地上棚户区和143个城乡危房(边死角)改造项目,征收土地10.4万亩,拆除房屋3045万平方米,打通77条断头路,惠及15.9万户、47万人。另计划投资26亿元,用2年时间全面完成中心城区584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面积841万平方米,惠及11.7万户、29.1万人。 记者从会上获悉,三年行动计划将按年度分步实施。2015年:征收土地4.5万亩,拆除房屋1227万平方米;实施中心城区300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面积375万平方米。2016年:征收土地3.9万亩,拆除房屋1237万平方米;实施中心城区284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面积466万平方米。2017年:征收土地2万亩,拆除房屋581万平方米。[详细]2015-07-22 10:03

新一轮棚改危改提速 建立督查制度加大考核问责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制定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三年计划”),2015—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其中2015年58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其中2015年432万户,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布局合理、运行安全、服务便捷。 建立棚改督查制度,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有关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2080万套、农村危房1565万户,其中2013—2014年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820万套、农村危房532万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发挥了带动消费、扩大投资的积极作用。 然而,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目标相比,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特别是待改造的棚户区多为基础差、改造难度大的地块,在创新融资机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为此,国务院提出“三年计划”,加大改造建设力度。 鉴于此前各地棚改进度不平衡,一些地方开工率较低,且由于配套不完善导致入住率低等问题,《意见》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监督检查各地棚改目标的落实情况,同时,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对态度不积极、工作不主动、进度缓慢、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 尽管此前棚改一直是国务院督察的重点项目,但这是国务院文件中首次明确建立督察制度,这也意味着促进棚改惠民政策落地有了更强有力的保障。 盘活存量住房,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 2013年,我国城镇房屋新开工面积到达峰值,不少城市目前商品房市场库存压力已经比较大。为完成棚改危改目标再建设新房会否使当地楼市库存“雪上加霜”? 《意见》从市场实际出发,统筹考虑住房资源的供应与调配,提出“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特别是各地要因地制宜,抓紧摸清存量商品住房底数,制定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和具体安置目标,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这是《意见》的重要亮点之一。 据介绍,货币化安置是指棚改危改拆迁中,被拆迁人拿安置款自行选购住房的方式。这种方式可以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让群众尽快住上新房,享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还能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保障房选址与就职单位距离过远的老问题,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 “根据我国住房市场发展阶段的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住房保障供应体系,逐步提高货币补贴在棚改安置中的比例,最大益处是有利于打通保障房与商品房之间的通道,实现住房存量资源的优化配置,也能节约用地。”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郁松看来,棚改安置方式的调整与中国住房市场发展阶段变化密不可分。由于目前我国住房市场已从以往的供不应求转向供求基本平衡、局部过剩,包括棚改在内的住房保障政策也需适时调整和转型。 从国际经验看,在住房总量不足的时候,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通常以“补砖头”的实物保障为主,而在住房总量不足的矛盾基本解决后,住房保障方式会更加重视货币化的“补人头”,因为这可以给保障对象更多的选择权,在保障成本不变的前提下,提高保障对象的满意度。 “现在很多地方楼市去库存压力很大,再建实物保障房,实际上是给市场加压,不如盘活存量资源。”邓郁松说。 创新融资机制,首次提出政府购买服务、推广PPP模式等新措施 解决“钱从哪儿来”是棚改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截至去年底,棚改中央补助资金共完成7092亿元,国家发改委累计批复企业发债7000多亿元,银行业加大信贷投放累计1.6万亿元,保证了棚改目标如期完成。 然而,棚改实施多年,目前待改造的地块都是商业开发价值小、资金平衡难的硬骨头。资金筹措难、拆迁安置难的矛盾更加凸显。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不少地方配套资金落实起来更加困难。 为破解资金瓶颈,《意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首次提出“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新措施,承接棚改任务及纳入各地区配套建设计划的项目实施主体,可依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协议、特许经营协议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合同进行市场化融资,开发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据此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发放贷款。 此外,继国家开发银行后,农业发展银行也被引入城中村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性金融的支持作用更进一步发挥。 “在近期调研中,资金已经超越土地成为棚改最关键的因素。棚改已经持续了七八年,每年的规模还在不断加大,必须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多种融资渠道并行,方能缓解资金压力,使‘三年计划’顺利完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说,以往PPP模式多用于公路、地铁、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这次进入棚改融资也是一次重大创新。“棚改是复杂的重大民生工程。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如何形成税收、价格调节等政策配套体系很重要。各地应根据具体棚改项目详细设计PPP方案,确保棚改项目与社会资本实现共赢。”[详细]2015-07-06 09:21

+加载更多新闻
热点专题 更多>>
河北鹏远:坚定道路自信

河北鹏远:坚定道路自信

在工程机械行业的广阔天地里,刘悦以其对事业的无限热爱和坚定信念,带领河...详情
海伦哲高空作业车体验

海伦哲高空作业车体验

在时光的长河中,总有一些瞬间,如同星辰般璀璨,照...详情
卡特彼勒用服务提升价值

卡特彼勒用服务提升价值

【第一工程机械网 原创】彼得·德鲁...详情
徐工首席服务专家:程帅

徐工首席服务专家:程帅

【第一工程机械 原创】太行层峦叠嶂,气势磅礴,汾...详情
专访协会租赁分会秘书长

专访协会租赁分会秘书长

2024年已经过半,面对市场的不确定和竞争的白热...详情
投稿邮箱:news@d1cm.com
服务热线:400-6789-326

CopyRight © 2000- d1c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一工程机械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26412号-15 京ICP证060286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9281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8号 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

客服电话:400-6789-326 新机业务按 1,二手业务按 2,商务合作按 3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及报价 | 商务合作 | 招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现代工程机械事业本部总部位于中国上海,生产和销售包括履带式挖掘机、轮式挖掘机、迷你挖掘机在内的多种建设装备,并不断研发满足未来的新装备。现代工程机械自1995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一直秉承“品质至上,客户至尊”理念和钻研创新精神,凭借现代重工世界500强的先进的技术、可靠的产品质量、完善的销售网络、优质快捷的售后服务和灵活的金融支援,与经销商、用户实现共赢!现代挖掘机在中国市场累计销售十几万台,已经成为适合中国工程建设市场的装备,深受经销商和用户的认可!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