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推动煤企兼并重组 政府不设主体与指标
内蒙古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规定,自7月1日起,全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转入常态化,自治区不再确定主体企业名单和指标,不再设定主体企业最低产能规模,不再设定完成时限,由企业自主按市场化原则进行兼并重组。
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内蒙古煤炭行业实现产值3945.5亿元,比2012年增长0.9%;实现利润总额639.4亿元,比2012年下降23.8%,亏损企业亏损面达24%,亏损额共计40.6亿元。今年一季度,内蒙古煤矿企业亏损面32.65%,煤炭行业亏损总额15.83亿元。
实际上,内蒙古的煤炭资源一直处于整合过程中。通过近几年的整合,内蒙古的煤矿总数已经由2000年的2000多处减少到目前的500处左右。在上述方案公布之前,内蒙古实际上就已经明确了支持重点煤炭企业的策略,鼓励重点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其他煤炭企业,支持重点煤炭企业联合、兼并、重组其他煤矿,逐步提高煤炭开发生产集中度。并且规定,原煤年产量超过5000万吨的重点煤炭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自治区各类优惠政策。根据规划,预计到2020年,内蒙古重点煤炭企业原煤产量占全区总产量80%左右,利润额占全区煤炭行业利润总额75%左右,税收额占全区煤炭行业税收总额80%左右。
“那就是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兼并重组了,这种政策对内蒙古地区煤炭市场生产多大的影响不太确定。”金银岛分析师蒲晓花表示。
蒲晓花认为,内蒙古的中小型煤矿本来就很多,而且成本千差万别,管理混乱,对环境污染严重,如果经过市场化的兼并重组之后能有效避免或者减少这方面的影响,有利于提高该地区的整体竞争力。
责任编辑:T-m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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