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审批重归地方 或刺激行业建设加速
日前,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在新能源电力方面,决定取消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和电力市场份额核定,将企业投资在非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站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核准、企业投资燃煤背压热电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风电站项目核准以及企业投资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列入国家规划的非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核准等下放到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而此次风电审批下放,被业界认为将对可再生能源发展构成重大利好。
长江证券一份研究报告显示,上述权限的下放将在一定程度上刺激电站项目建设,其中,主要河流以外建设的水电站主要涉及小水电机组市场,间接利好国内一些上市公司。
在当前转变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的背景下,分布式发电被提到相当重要的地位。此前,国家能源局明确提出,到2015年,我国将建成1000个左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10个左右各具特色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区。此次下放有助于提高地方省市发展分布式能源的积极性,提高审批效率,有助于上述目标的快速实现。
责任编辑: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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