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内需潜力 城镇化将成经济增长重要引擎

2013/01/09 08:50上海证券报

当前影响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尤其是外需的萎缩对国内经济带来的负效应需要内需来添补。而从内生发展动力看,城镇化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强劲动力。加快城镇化建设,对于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增长,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大大拓展了经济发展和就业空间,促进了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当前影响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尤其是外需的萎缩对国内经济带来的负效应需要内需来添补,而从中国内生发展动力看,城镇化仍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强劲动力。继续加快城镇化建设,仍将对于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增长,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近几年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已步入快速发展期。城镇人口从1978年的1.7亿增加到2011年的6.9亿,30多年来增加了5亿人,其中有相当数量是进城的农民工。城镇人口的比重由1978年的17.9%提高到2011年的51.3%;农村人口比重由82.1%下降到48.7%。2011年,城镇人口达69079万人,比上年增加2100万人,城镇人口比重达到51.27%,与上年相比,上升1.32个百分点;乡村人口65656万人,减少1456万人。城镇人口比乡村人口多3423万人。

世界城镇化历史表明,城镇化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城镇化率处于30%-70%之间是城镇化中期阶段,发展速度相对较快。十六大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迅速,2002年至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以平均每年1.35个百分点的速度发展,城镇人口平均每年增长2096万人。

从某种意义上说,工业化是创造供给,城镇化则主要是创造需求,是扩大内需、拉动增长的持久动力。城镇化带动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带来消费需求的大幅增加,同时还产生庞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住房建设等投资需求。如果培育得当,城镇化将成为未来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1.中国国情决定了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发动机

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历史进程,呈现起步晚、波动大、复苏慢、推进快等特点,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期阶段。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城市与乡村在资源、投入、能源、产业布局等方面存在较大竞争,城乡矛盾也随之而生,主要体现在城乡收入、城乡教育、城乡医疗、城乡就业以及城乡的消费和政府的公共投入等多方面的差别。

虽然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具有复杂性和艰巨性,但目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并且这种态势还将会保持较长时间。如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对最终消费的拉动也将会有大幅度的提高。另外,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也将为有消费需求的农村地区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从我国现实情况看,城镇化蕴藏着巨大的需求潜力,成为扩大内需的重要平台支撑。第一,城镇化拉动投资需求。初步估计:每增加一个市民,需新增综合投资至少10万元;城镇化率每提高1~1.5个百分点,需新增1500~2000万人,年综合投资大概在1.5~2万亿元左右。第二,城镇化拉动消费需求。我国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比约为3.3:1,农村劳动力和人口合理转入城镇就业和生活,其收入与消费必然会明显增加。

未来10年,我国城镇化仍处在快速发展阶段。从国际经验看,城镇化率在30%至70%的时期,是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1.3%,正处于加速发展区间,未来10年发展的空间仍然很大。具体来看,中西部城镇化率与东部相比,仍有明显差距。未来10年中、西部城镇化率仍有15~20个百分点的提升空间,有可能成为我国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亮点。总的估计是,未来10年我国城镇化率有可能每年提高1或1.2个百分点,2020年将达到60%以上。

2.对最终消费需求的驱动力将更加强劲

由于农村人口向城镇的大量聚集,大大促进了消费的扩张,拉动了消费增长。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1-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年均增长3.8%,平均每年新增2065万人;乡村人口年均下降1.9%,也就是说近10年来大约每年有2000多万人由农村走向城镇。

据测算,目前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是1:3.1,即一个城镇居民大概相当于3个农民的消费。城市化水平提高一个百分点,将拉动最终消费增长约1.6个百分点。2001-2011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1%,是消费增长较快的时期,这其中与城镇化步伐加快是密不可分的。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消费逐渐占据了消费主导地位,自2000年以来,城市消费已经连续10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城市消费占总体消费比重近70%左右,这种主体地位逐渐得到稳固和加强。

城市是消费的主要载体,城市化是拉动消费的战略重点。未来5~10年,城市化发展的空间依然较大,至少还有10到15个百分点的提升空间,将释放巨大的消费能力。如果农村人均消费水平提高到城镇居民平均消费水平的60%,按2011年数据测算,平均每年新增消费规模将超过4万亿元。居民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其消费倾向和消费结构都将发生变化,不仅会从农产品生产者转变为农产品消费者,同时也会大量增加工业品消费。今后几年,还有几千万农村人口将进入城镇,会对消费形成更强大的带动作用。

3.离70%的城镇化率还有较大空间,投资规模仍有潜力

农民工市民化,不仅有助于释放2.3亿农民工的消费需求,还能够拉动相关的投资。在城镇化进程中,城镇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可直接拉动固定资产投资。研究表明,每转移一个农民工,大概需要10万元的投资。如果每年能有效地转移1000万农民工,由此带来的年投资规模不低于1万亿元。

另据测算,每增加1个城市人口可带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2011年数据计算,如果将城镇化速度加快1.32个百分点,即多增加约2100万城镇人口,将新增投资10.5万亿元,占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4%,由此引发的投资增长不仅可以缓解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过剩的压力,同时也能为新转入的城镇人口创造出大量就业机会。可见,城镇化的发展对扩大内需尤其是投资规模的作用较大。

在当前复杂而不确定的国际经济形势下,全球市场需求萎缩,由城镇化带来的国内市场规模扩大,不仅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产生的巨大需求有可能成为我国与主要发达国家互利合作的重要条件。初步测算,每增加一个城市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至少需要10万元,每年增加1000万城市人口,就需要1万亿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再加上需要增加的公共服务投资,以及个人消费增长,内在潜力非常可观。

根据国际经验,城镇化率达到70%才稳定下来。目前我国城镇人口占比刚刚迈过50%的大关,城镇化率今后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将近20年后才能达到70%。因此,即便在世界经济衰退长期化的大背景下,城镇化仍能长期有效地支撑我国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4.我国开始进入消费释放的历史新阶段,将推动新的经济结构调整与升级

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未来10年新增城镇人口将达到4亿左右,按较低口径,农民工市民化以人均1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计算,也能够增加40万亿元的投资需求。

国际经验表明,消费对GDP拉动的主导地位往往在人均国民收入达到3000~5000美元之间得到确立并逐步加强。2011年,我国人均GDP已超过5000美元。从我国的情况看,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即由生活必需品到耐用消费品的升级;由私人产品到公共产品的需求升级。

近年来,城镇化的加快发展已成为经济增长新的发动机。推进城镇化可以从基础设施建设和消费品市场扩大两方面消化大量工业产品。城镇化不仅仅表现为城镇空间的扩展,更重要的是表现为人口的集聚和城镇人口规模的扩大。城镇化可以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推动服务产业的发展,从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各国的经验都表明,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迁移,会产生巨大的消费累积效应。同时,城镇化还能够推动公共服务业(教育、医疗、社保、就业)、消费性服务业(商贸、餐饮、旅游)和生产性服务业(金融、保险、物流)的发展。

实践表明,城镇化率的提高能带来人均国民收入的明显增长,由此可显著提高居民购买能力;同时,大量农民进城落户后,其消费倾向和消费结构将发生变化,不仅会从农产品生产者转变为农产品消费者,而且会大量增加工业品消费。此外,城镇化还可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城镇为技术研发和推广提供了广阔的支撑平台,是人力资本提高和知识积累的大熔炉,这为制造业结构转型升级创造了条件。同时,城镇发展还可以增加第三产业的就业弹性和就业规模,提高服务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

责任编辑: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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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居住证与身份证功能衔接,健全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与居住年限相挂钩的非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稳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供给、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3.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 完善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重点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面向社会提供培训服务。 稳定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招生规模,以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和家政服务等用工紧缺行业需求为牵引,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 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提高技能人才待遇。 推进就业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 4.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 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力度,持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加快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 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 依据常住人口规模变化动态调整、统筹优化各地教师等人员力量。 5.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 加大农业转移人口经济可承受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市场化方式满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需求。 逐步使租购住房群体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 在具备条件的城市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6.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 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增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 深入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为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提供兜底保障。 (三)具体有这些政策措施 1.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 进一步推动转移支付、要素配置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    完善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制度,人口净流入省份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省对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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