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促进节能设备制造产业快速发展

2012/12/24 10:16中国环保设备展览网

内容导读:新型城镇化为我国建筑节能提出新的要求。专家指出,新型城镇化应是绿色、低碳的城镇化,这为我国绿色建筑产业提供了新一轮的发展机遇。新型城镇化建设要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道路,才能符合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这意味着需要进一步推动建筑的低碳化、节能化。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业界分析认为,依托新型城镇化,绿色建筑、绿色交通有望开辟新的大市场,可以预见,节能设备制造企业和节能服务企业将长期受益。

政策资金双轮驱动节能产业快速发展

“十二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战略强化节能优先的重要地位,节能产业有望作为继煤炭、石油、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之后的新型能源系统得到政府的扶持。

《“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指出,到2015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4.5万亿元,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2%左右,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

在产业支持政策的推动下,为破解节能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各级政府、金融机构以及部分社会资金对于节能行业的投资大幅增长,令节能产业的发展驶上快车道。

财政部今年5月宣布,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979亿元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251亿元。今年2月银监会发布《绿色信贷指引》,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以来,节能环保领域已经得到资本市场的关注。东海证券在研究报告中指出,从事建筑节能的泰豪科技、同方股份,从事电机节能的智光电气、荣信股份,从事余热锅炉的海陆重工、杭锅股份等企业将重点受益。

ChinaVenture的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11月初,仅在节能细分子行业,三年来已有21家机构对17个项目进行了直接股权投资,披露金额超过44亿元。投资机构大力发展节能领域投资标的,显示出资本市场对于行业未来发展的认可。

目前,已有更多专业进行节能领域私募股权的基金成立。中国绿星节能减排投资基金2008年开始募集成立,募集金额为10亿美元,主要投资于余热利用、新能源等能效提高领域。此外,包括北京、山西、河南、湖北在内的各省级政府大力发展区域内的节能环保行业,开始成立政府引导支持的节能环保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些基金目前尚处于募集期,但募集成功后将壮大资本市场中节能专业投资基金的力量。

除了直接投资外,节能企业也充分利用A股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募集资金发展壮大。截至2012年11月,国内A股市场共有20家节能类上市公司,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超过220亿元,自2009年以来,行业总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行业净利润由2009年的16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21亿元,年均增长率在16%左右。

新型城镇化催生节能大市场

从城镇化给2013年带来的机会来看,首先在于基建的细分领域,如对非正常急剧下降铁路投资的修正反弹;持续重视的水利投资;规划众多的轨道交通、机场;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市内道路交通、文化体育等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这些细分领域在此轮经济周期成为重要引导方向,有望率先走出周期低谷,步入景气周期。

“2013年对机械行业整体而言并非黎明,但部分子行业可见星光”,这是银河证券机械行业首席分析师邱世梁对该行业的整体看法。随着2011年4万亿退出,工程机械和铁路设备领域大部分公司盈利能力将中期下行,因此板块整体只能等待“大象下蹲”带来的反弹机会。

《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能源白皮书显示,近年来,我国实施锅炉改造、电机节能、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一系列节能改造工程,包括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在内的三大重点节能领域得到快速发展。

一方面,工业用能占到我国能源消费的70%以上,是节约能源的重点领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业整体素质。随着工业生产的结构调整、先进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与高耗能企业和设备淘汰同步进行,工业领域节能在节能减排总体工作的重要地位愈加凸显。

记者从相关用能企业了解到,在工业生产领域,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而带来的节能效用最大。近年来,我国组织实施热电联产、工业副产煤气回收利用、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节能产业培育等重点节能工程,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另一方面,建筑节能以及交通节能有望迎来快速发展。建筑节能占整个节能市场份额1/3左右。据统计,我国建筑新增面积2000年为8.07亿平方米,在2007年新增建筑面积达到20.40亿平方米,并且在2010年达到27.75亿平方米,为建筑节能改造与新建建筑节能提供了可观的市场基础。

建筑智能化技术的进步将为相关建筑建材、机械设备、电子信息、集成设计等行业提供巨大的市场空间,同时,节能服务产业在建筑节能领域将得到快速发展。

交通运输行业石油消费量占我国石油消费量的40%左右,大约95%的汽油、60%的柴油和80%的煤油被各类交通工具所消耗。同时,交通运输还是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排放的重点来源之一。因此加强交通行业智能化管理,推进交通节能也是节能领域的重点工作之一。

未来在公共交通、智能交通、车辆改造、新能源汽车推广、交通运输结构等多个方面的投入力度有望进一步加大,构建完善、完整的绿色交通体系将成为交通节能领域的重要市场,同时也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节能设备制造和服务企业将长期受益

从企业层面来看,企业对节能减排以及节能降耗工作更加积极,一方面来自于强大的外部监管压力;另一方面,由于受到宏观经济增速下滑、能源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企业经营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必须放弃过去粗放的经营模式,通过节能降耗方式进行精细化成本管理。节能扶持政策的陆续出台,促进了节能需求的加速释放,加快节能市场的培育和壮大,重点节能领域得到快速发展。

按照盈利模式划分,节能产业可以分为节能设备制造企业和节能服务企业,这两类重点领域的企业将是未来节能产业中的主力军。

一是节能设备制造企业将主要受益于“十大重点节能工程”“节能产品惠民行动”等节能改造活动的推进。

来自工信部的信息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环保装备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76亿元,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52亿元,同比增长153%。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周长益表示,我国将出台《“十二五”节能环保装备专项规划》,组织并制订节能环保装备、产品标准体系,引导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有序发展。

《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提出节能装备产业规模年均增长15%以上的目标,分析人士认为,届时国内节能环保设备领域一批具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以及配套能力强、具备研发优势的中小企业将集中受益。

同时,能源消费结构的升级也将成为节能设备增长的一大亮点。为了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发展天然气成为我国调整能源结构的重要任务。

2011年国内天然气消费量1,309亿立方米,预计到2015年,天然气消费占能源总消费的7%-8%左右,届时国内天然气需求量为2,600亿立方米。

二是节能服务企业目前数量多,未来市场整合空间大。

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是“十二五”节能工程的一项重点工作。12月12日正式颁布的《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同时将节能环保服务列为重要部分,规划提出将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扶持、壮大一批专业化节能公司,引导技术研发、投融资等机构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

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发布的《2011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年度报告》显示:截止到2011年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公司数量将近3900家,实施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1472家,比2010年的782家增加了88.23%。

在政策的大力推动下,合同能源管理引起众多资金的关注,截至2011年底,节能服务产业产值首次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达到1250.26亿元,其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额在2010年的287亿元的基础上增加到412.43亿元,增长了43.45%,实现的节能量达到1648.39万吨标准煤。

责任编辑:Al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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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居住证与身份证功能衔接,健全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与居住年限相挂钩的非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稳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供给、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3.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 完善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重点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面向社会提供培训服务。 稳定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招生规模,以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和家政服务等用工紧缺行业需求为牵引,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 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提高技能人才待遇。 推进就业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 4.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 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力度,持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加快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 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 依据常住人口规模变化动态调整、统筹优化各地教师等人员力量。 5.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 加大农业转移人口经济可承受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市场化方式满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需求。 逐步使租购住房群体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 在具备条件的城市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6.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 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增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 深入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为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提供兜底保障。 (三)具体有这些政策措施 1.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 进一步推动转移支付、要素配置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    完善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制度,人口净流入省份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省对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 落实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城市倾斜政策,发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市的支持作用。 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合理安排人口净流入城市义务教育校舍、保障性住房等用地指标。 城市政府要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权益保护和人文关怀。 2.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维护政策。 规范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 4项重点任务 (一)发展方向 以冀中南、皖北、鲁西南、豫东南、湘西南、粤西、川东等城镇化潜力较大的集中片区为重点,兼顾其他城镇化率低且人口规模大的县(市、区),在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方面加快突破,构建产业梯度布局、人口就近就业、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     (二)有4项重点任务 1.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依托各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培育引进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链主”和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专精特新企业集聚,打造专业优势突出、协作配套紧密的产业集群。 引导劳动力丰富和区位便利地区发挥要素成本优势,实施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优化升级食品加工、轻工纺织等就业容量大的传统产业集群。 引导工业基础良好地区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培育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引导资源能源富集地区促进能源化工、大数据等产业集群高端化绿色化发展。 省级政府要“一县一策”明确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和培育要求,引导重大产业项目在潜力地区集群布局。 2.促进产业园区提级扩能。 推动同质低效产业园区整合升级,构建高水平专业化产业服务支撑平台。 建立健全以亩均效益为重要考量的产业园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扩区、调区、升级的重要依据。 新增工业用地全部以“标准地”供应,推行用地审批承诺制,推广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等灵活供地方式。 提升园区设施和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强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建立投资全周期一站式服务机制,鼓励引入专业化运营主体。 3.强化产业发展人才支撑。 加大潜力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力度,优先在产业园区周边布局。 对接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推动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下沉县域中职学校、合作开展一体化办学。 创新校企协作育人方式,推动企业参与制定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鼓励职业院校聘用企业专业人才兼职任教,推广“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培养模式。 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吸引企业家兴业创业。 便利人才跨区域流动,推动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全国互认,为急需紧缺人才提供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创业投资等“一站式”服务。 4.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推动有条件省份培育发展省域副中心城市,有效分担省会城市非核心功能。     推动节点城市提升产业和人口承载能力,围绕主导产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强高等院校和高水平三级医院规划布局,辐射带动市域人口集聚。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补齐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等重点任务,加强规模较大的中心镇建设,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深化赋予特大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改革。 引导人口持续减少的县(市、区)转型发展,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适度集中。 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 (三)具体有这些政策措施 1.健全产业跨区域新布局激励机制。 完善产业在国内梯度有序转移的协作机制,推动潜力地区与发达地区加强产业对接协调,创新飞地经济、托管运营等产业合作模式,健全产值指标等利益共享机制。 完善跨省份产能布局等量或按比例置换机制,建立排污权等指标随项目按比例转移机制。 便利企业跨区域流动,推行经营主体迁移跨省通办。 加强考核引导,支持国有企业向潜力地区倾斜布局。 2.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建立以亩均效益为导向的土地差异化供应机制,推动零散工业用地向园区集聚,加大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 支持在潜力地区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运用增减挂钩等政策工具,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支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重点项目建设。 完善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差异化自然资源管理政策。 鼓励将潜力地区建设项目按程序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探索对产业链关联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 3.加强资金多元投入保障。 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支持潜力地区园区设施、职业教育、市政设施等建设,设置专门额度支持产粮大县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完善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省级财政可统筹相关资金支持潜力地区发展建设。 加大对潜力地区的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 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作用,支持潜力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项目建设。 研究综合运用财政、土地、金融、产业等政策,支持潜力地区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 实施现代化都市圈培育行动 4项重点任务 (一)发展方向 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依托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周边市县共同发展,培育一批同城化程度高的现代化都市圈,推动通勤便捷高效、产业梯次配套、生活便利共享,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 (二)有4项重点任务 1.提升城际通勤效率。 稳步推进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建设。 充分利用干线铁路提供城际列车服务,优先利用既有线网资源开行市域(郊)列车,沿通勤客流主廊道有序新建市域(郊)铁路,推动小编组、公交化运营。 探索中心城市轨道交通向周边城镇延伸,鼓励采用大站直达等停靠方式。 推动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发展,实现“零距离”换乘和一体化服务。 加快建设都市圈公路环线通道,全面畅通都市圈内各类未贯通公路和瓶颈路段。 2.强化产业分工协作。 超大特大城市要聚焦核心功能定位,有序疏解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非核心功能,增强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能力。 周边中小城市要发挥比较优势、主动承接功能转移,形成以先进制造为主的产业结构,与超大特大城市开展“总部+基地”、“研发+生产”、“生产+服务”等协作,构建中心至外围梯次分布、链式配套的产业格局。 加强都市圈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发展,围绕产业升级主攻方向,共建一批高水平创新联合体、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中试孵化基地。 3.加快市场一体化建设。 推动准入标准一体化,加快实现都市圈内涉企审批流程标准化和信息互联共享,清理经营主体迁址变更登记障碍。 推动市场监管一体化,以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客货运输等为重点,加强监管标准衔接和执法协作。 推动要素市场一体化,加快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项目信息、互认经营主体、互通电子服务。 4.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超大特大城市要有序疏解过度集中的高等教育和优质医疗资源,支持与周边城市开展优质中小学、三级医院等多模式合作办学办医,推动跨城市医院检查结果互认。 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业务协同。 推动政务数据互联互通,联合制定同城化无差别受理事项清单,加快实现高频政务事项跨城市“一网通办”。 健全重大灾害和公共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应急救援协同保障。 (三)具体有这些政策措施 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加快推动都市圈发展规划落地实施,建立健全省级统筹、中心城市牵头、周边城市协同的都市圈同城化推进机制,推动规划统一编制、项目统筹布局、政策协同制定。 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都市圈建设项目,将都市圈产业协作配套项目整体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 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 5项重点任务 (一)发展方向 以人口规模大密度高的中心城区和影响面广的关键领域为重点,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抓好城市地下管网等“里子”工程建设,加快补齐城市安全韧性短板,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二)有5项重点任务 1.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以水电路气信邮、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等配套设施更新及小区内公共部位维修为重点,扎实推进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有序实施城镇房屋建筑更新改造和加固工程。 因地制宜实施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建筑节能改造等。 以“一老一小”人群需求为重点,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2.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稳定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预期。 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多种方式,推进城中村改造,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 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超大特大城市辖区内的山区县(区),打造一批具有隔离功能的旅游居住设施,升级一批医疗应急服务点,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城郊大仓基地,提升城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3.加强城市洪涝治理。 加快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加强雨水管网和泵站建设改造,开展排涝通道系统整治,稳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海绵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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