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电塔在美遭双反 或借外援项目开拓市场
据报道,12月18日,美国通过了向中国生产风电塔征收大幅关税的计划。
以“来自亚洲,特别是中国的低价风电塔,令美国生产商丧失了市场份额”为由,美国商务部最终做出了“向中国发电厂规模风电塔生产商、出口商征收44.99%至70.63%反倾销关税,并额外征收生产商21.86%至34.81%反补贴关税”的决定。
几乎与此同时,中国商务部官网发布消息称,根据世贸争端解决规则,我诉美关税法修订法案世贸争端案(DS449)专家组已于12月17日正式设立。
中国政府表达了“维护国内产业正当权益”的坚决态度,加之美商务部作此决定亦早在人们意料之中,由此,A股市场华锐风电、金风科技等风电“龙头股”非但没有受到美“双反”一事的影响,反呈大涨之势。
行业危机没有想象中大
虽然美欲对华风电塔实施“双反”已是旧闻,且最终执行“征税令”,还需等待原定于2013年1月底,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的二次终裁。但此番事态进一步恶化,至少证明了美方仍旧坚持“贸易保护主义”,而中国政府及产业层面此前与美方展开的磋商也未能获得成效。
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几位业界人士认为,就目前情况来看,寄希望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改变最终裁决结果已十分渺茫。值得注意的是,今年2月,该委员会曾以5比0的投票初步裁定中国与越南的风电塔倾销伤害了美国生产商的利益。
此次美商务部出台的“双反”计划范围涵盖所有发电厂规模风电塔中国制造商及出口商,而其中被美商务部“点名”的5家中国风电企业(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天顺风能公司、重山风力设备公司、国电联合动力技术保定有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有限公司)还将被征收更高关税。
对此,天顺风能证券办相关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坦言,“2011年,公司向美出口的应用级风塔产品销售收入为36391万元,约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38.64%。虽然美‘双反’裁定对公司已经签订出口美国订单的执行没有影响(双反调查期以前),但对后续出口订单的承接势必会带来不利影响。”
不过,“塔筒毕竟只是风电设备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便美国市场对其质量要求十分严苛,相对其它产品而言,塔筒的附加值并不算高,”该人士向记者补充道,“同时,公司还可通过稳步推进国际化工厂布局、加大对其它国际市场及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等措施,减少美‘双反’对经营业务的影响。”
此外,美商务部“双反”计划还明确指出了拟对中国风电塔出口商征收“反倾销”关税。对此,接近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的相关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即便没有‘双反’,风电业也只会在外汇额度不足等特殊情况下选择与出口商合作,所以,中国出口商几乎不会受到‘双反’一事的影响。”
几位业界人士向记者表示,介于政府及产业层面的积极作为,目前行业所面临的“危机”并不像此前预想的那么可怕。
欲借外援项目开拓新兴市场
根据中国商务部数据,美国在缺少国内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目前已对华发起了30余起反补贴调查,这其中就包括光伏、风电等新兴产业。
庆幸的是,中国没有仅寄希望于通过中美磋商扭转“双反”结局,面对行业“危机”,政府及产业层面采取了立体的化解方案。
12月18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介绍,早在今年9月17日,中方就美在关税法修订法案中的错误做法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出磋商请求,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11月5日,中美双方在日内瓦举行了磋商。但令人遗憾的是,磋商并未解决中方关注。鉴于中方关注在磋商中并未得到解决,根据世贸争端解决规则,中方向世贸组织提起设立专家组请求。
除了尊重世贸规则,力求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解决争端外,管理层还通过启动内需、开拓海外新兴市场等手段来降低美“双反”。
不久前(11月),国内最大规模风电项目落户包头。据了解,包头市达茂旗巴音1号-7号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约140万千瓦,总投资135.87亿元,由国内7家大型能源企业共同出资建设,是国内最大规模的风电项目,预计将于2014年实现并网发电。
而拉动外需方面,日前曾有媒体援引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太阳能光伏产品分会秘书长孙广彬的话称,我国商务部正在酝酿“以援外项目带动国内光伏产品出口”的新政内容。
上述接近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的相关人士向记者证实了此事,他还表示,“虽然目前尚不知新政是否包含风电,但通过援外项目帮助这些新兴产业走出去、开拓市场,显然是推动新能源利用、应对行业危机的一条捷径。”[详细]2012-12-20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