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融资平台今年发债已超去年全年1500亿

简要:银行融资受阻 偿债压力加大  业内称风险总体可控,但须警惕发行主体资质下滑

在各地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稳增长”背景下,地方融资平台资金需求也日渐旺盛,在银行融资渠道受阻后,通过债市融资成为选择之一。中债资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地方融资平台发债规模已达5792.8亿元,超出去年全年1500亿。

随着地方融资平台发债规模快速增长,风险也在不断积累。市场传出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收紧”城投债消息,副省级以下城投企业项目暂停接收。不过,《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知,交易商协会仍有县级城投的项目在册,地方融资平台类企业发债注册的规定目前并没有调整。

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整体可控,但须警惕地方融资平台发债主体资质下降倾向以及背后偿债压力。

现状 交易商协会仍有县级城投债在册

在地方政府有发债融资冲动的背景下,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支持有资质的地方融资平台发债都展现出积极的态度。

城投债供给主要依赖发改委,据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正在酝酿将企业债发行人范围扩大到非百强县以外的县级主体,推进平台债的发行。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城投债的发行也愈加重视。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最新了解,在按行业负责发债注册管理的基础上,交易商协会内部也正在酝酿一个专门负责城投债注册的小组,即日将成立。

不过,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正在“收紧”城投发债,决定对融资平台类企业,只接收省、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副省级(含)以上发行人的项目,而对于除此之外的地级市、区县城投企业的项目,协会将暂停接收。但《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接近交易商协会的权威人士处了解到,交易商协会对于地方融资平台类企业发债注册的规定目前并没有调整,县级城投企业的项目也并未被暂停接收。

“协会手头就还有县级城投的项目。”上述权威人士称。在地方融资平台发债方面,交易商协会一直强调的是“六真”原则,即若该企业是市场化独立运作的法人主体,符合“真公司、真资产、真项目、真现金流、真偿债、真支持”的原则,协会愿意支持其发债。实际上,在“六真”原则的基础上,协会对于地方融资平台发债注册采取的是“一事一议”,并没有一个通用的明确的量化标准,即发行人符合哪些条件就一定可以发债,不符合哪些条件就一定不能发债。不过,记者了解到,协会最近确实召集主承销商开了会,并对地方融资平台类企业发债标准的明晰化进行了探讨。

“会上在讨论标准时说到了县级以下的城投企业是否不予注册的问题,但是也有主承销商提出了不同意见,所以,目前并没有定论。”一位商业银行债券承销人士说。

不过,上述债券承销人士表示,一旦城投发行主体资质进一步明晰,也不意味着就一定是收紧,有可能以前在“一事一议”情况下不符合“六真”而不能发债的企业现在反而能符合标准而发债。

商业银行债券承销人士指出,从基层行的反馈来看,今年以来,地方政府发债的需求非常强烈。不过,交易商协会仍然对风险有严格把控,各个主承销商也会有自己的标准。之前谈不上“放松”,现在也谈不上就“收紧”。“可以这么说,如果有具体的资质标准出来,相较‘六真’原则会更加明晰,也更便于主承掌握。”该人士指出。

市场 地方融资平台发债规模达5792.8亿

在经济增速放缓,各地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稳增长”的背景下,承担主要基建任务的地方融资平台纷纷发债融资以解资金之渴。记者从中债资信获得的数据显示,年初至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行债券(包括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定向工具等)合计数为5792.8亿元。而地方融资平台去年全年发债规模为4257.4亿元,这意味着今年发债规模已超过去年全年1500亿。

由于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提振地方经济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各地政府由于财政收入有限,且受《预算法》限制无权举债,最终只得通过设立融资平台向外融资。而今年以来地方财政因为土地出让金减少备受冲击,更是加大地方政府通过各类城投公司融资压力。伟业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院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全国306个城市共成功交易土地23640宗,土地出让金14027亿元,与去年全年相比减少37.10%。

中债资信评级业务部分析师霍志辉表示,今年以来,基于国家鼓励提高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的政策,国家监管部门对于融资平台发债的监管政策有所放松,尤其是往年积压的未审批债券存量很大,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监管部门加快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债券的审批速度。同时,由于往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到期债务规模较大,仍然处于偿债高峰时期,主要是银行贷款到期规模很大,所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需求很大。

尽管地方融资平台主要融资渠道以银行为主,但却受到严格监管,银监会今年曾下文要求2012年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降旧控新”的总体目标不变。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在公开场合表示,中央政府的指导原则是控制新增总量,对存量实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地方融资平台的贷款到今年9月末为9.25万亿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各级政府为稳增长加大基建投资,而货币政策却没有放开,城投公司从银行渠道大规模融资不现实,只能通过发债形式融资。”华龙证券固定收益研究员尹晓光对记者称。

预警 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在地方融资平台发债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发债主体资质下降以及债务压力加大等问题不容忽视。去年一系列城投债信用风险事件一度导致三季度城投债发行暂停两月有余。

国海证券分析师范小阳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地方融资平台发债规模扩大,发行主体资质也在下滑,与以往发债主体AAA或AA+评级相比,目前市场发行主体评级不乏AA或AA-。“城投债供给资质有下降趋势,应引起警惕。”

值得注意的是,地方融资平台发行主体不乏市、县级城投公司身影。以近日发行的昌邑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企业债券为例,发行人所在地为山东潍坊市下属县级市,并以自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发债5亿元,期限8年,票面年利率为7.35%,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昌邑市潍河综合治理、城市道路综合改造和北部水网建设工程等三个项目。而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

由于地方融资平台发债背后暗含政府隐性担保,其偿还风险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联系紧密。有业内人士指出,尽管发行规模扩大及资质降低都会增大城投债偿还风险,但鉴于城投债主要盈利和现金流的来源基本都来自于地方政府的注资、资产划拨、补贴等,因此分析城投债的偿还能力应多看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

中国光大银行董事长唐双宁日前表示,在经济增长放缓的大背景下,部分地方政府又开始出台新的投资计划以刺激经济增长,地方债务潜在风险存在进一步加大趋势。

同时有分析称,在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下,地方政府未来偿债能力可能会因土地出让金减少受到影响,而城投公司等地方融资平台未来经营活动能否产生充足现金流,是否会出现烂尾工程和项目也值得警惕。

对于地方融资平台融资冲动和偿债风险,霍志辉对记者称,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可控,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构成来看,仍然以银行贷款为主。2012年以来,尽管国家监管部门对于融资平台的信贷政策出现了一些松动,但未出现实质性的变化,所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整体债务规模不会大幅增长。此外,经过国家对融资平台的规范,融资平台的资产、资本等有所充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仍然整体可控。

责任编辑:L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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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新一轮投资下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在“稳增长”的调控之下,今年二季度以来一些地方竞相扩大投资规模的消息频频见诸媒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地方新一轮投资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影响几何?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是否可控?在现有防控举措基础上,我国还将如何更好防范风险? 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业内权威专家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整体可控,在地方投资意愿高涨的背景下,关键要落实好已有管理措施,中央地方齐抓共管多举措防范风险扩大。 警惕过度投资加剧地方债务风险 对于天津、山西、黑龙江、江苏、重庆、贵州等十余省市陆续发布的累积超过10万亿元的地方经济刺激计划,财政部科研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认为,一方面要意识到这10万亿元更多是“象征意义”,部分地方发布的投资计划实际为长期计划,并非当年实际投资规模,如贵州提出的3万亿元投资计划实际要在未来10年完成;重庆提出的1.5万亿元工业投资计划将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另一方面也要警惕过度投资可能会加剧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一些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关键是要真正落实好中央年初提出的稳增长、稳中求进的总方针。在适度增加投资的过程中,要注意防止竞相扩大投资的倾向,警惕低效益的盲目投资。在适度增加举债的过程中,要特别防止扩大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倾向。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认为,地方投资应理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应尽量退出竞争性领域,同时政府的融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尤其不能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违规发行企业债或信托产品等方式变相举借政府债务,不能超前超大搞建设,避免透支未来增长潜力。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在欧债危机蔓延的当下,有外媒指出,中国经济最大的潜在风险来自地方政府性债务。一些舆论也认为,新一轮投资热潮会进一步加剧国内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并可能引发偿债危机。 对于这些舆论,乔宝云认为其中有“夸大”成分。从审计署公布的数据上看,截至2010年底,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0.7万亿元,即便加上中央政府债务,负债规模也低于60%的国际警戒线。 乔宝云认为,近年来,中央在地方政府债务治理方面建立并完善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框架。 “从2009年开始,经国务院同意由中央财政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一创新举措为地方‘阳光融资’打开前门,也为建立规范的地方举债融资机制打下良好的制度基础。”乔宝云说。 此外,2010年6月,国务院全面部署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为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堵上“后门”。近年来中央还建立化债激励机制妥善处理存量债务,指导金融机构分类处理融资平台存量贷款,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方财政压力。同时,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控机制,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现“全程监控”。 “通过这些举措,总体来看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较快增长的势头已经得到有效遏制。”乔宝云说。 “透明化”防止风险扩大 专家指出,在当前地方投资意愿高涨的背景下,应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央地方齐抓共管,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逐步规范和透明,使得地方财政在可持续发展轨道上顺利运行。 “风险并不等于危机。”乔宝云指出,投资和债务规模较大并不可怕,重点在于地方政府提高投资项目的透明度以便监督,保证债务规模可控。“应通过有效方式规范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努力推进透明公开,让社会各界清楚明了债务情况。” 据了解,目前,按照国务院部署,财政部正在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 专家表示,在现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框架下,个别地方政府即使有较强的举债冲动,如果不符合相关规定,也难以如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守英认为,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保证已有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是关键。长远来看,化解风险应创新金融工具,让城市建设融资主体多元化,从而减少地方举债需求。[详细]2012-10-17 09:00

我国公路建设负债总规模已经超5万亿元

风险总体可控,但非收费公路债务风险较大。 公路建设负债风险隐忧浮现。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交建集团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志军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提案》。提案中称,我国公路行业债务总规模已超5万亿元,债务风险显现。有专家表示,公路行业5万亿负债隐藏着较大的财务风险,需要对当前公路建设形势进行诊断,防止一些地方政府盲目推进。“2011年6月,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开展了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根据第一阶段调查摸底结果,到2010年底,全国收费公路里程约15.6万公里,累计债务余额为2.35万亿元,其中贷款余额为2.13万亿元,其他债务余额为0.22万亿元,此仅为收费公路债务,还不等同于全国公路行业债务,如再加上在建收费公路、已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打捆贷款和地方融资平台配套资金等形成的债务,公路行业债务总规模预计将超过5万亿元。”提案指出。另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通系统人士向记者透露,随着地方收费站“撤站”和融资平台清理,地方政府已经没钱修路,次干线公路建设面临大面积停顿风险。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孝德对记者表示,之所以公路行业会出现大规模负债,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基于良好的收入预期,对未来的经济增长看好。如果中国经济维持健康增长,公路的这些负债会在相对安全的范围内;但是如果经济增长不如预期,那么这些负债的风险就会加大。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投资体制与政策研究所副主任吴亚平对记者表示,收费公路当前主要面临的是短期流动性风险的考验;而非收费公路,即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建设的普通公路,则存在着较大的债务风险。“公路建设资金占地方融资平台融资比重较大,这也对银行构成了较大的财务风险”,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交通运输技术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文龙表示。在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赵坚看来,目前公路负债的风险已经非常大“公路建设的融资难比铁路还严重,只是它分散在各个省市”。有消息人士表示,目前很多省市高速公路应付利息总规模已经超过收入总规模。2012年公路基建的资金会更加紧张,因为“2012年的一些预算资金已经在2011年透支了。”当前公路建设资本金主要来源于车购税、燃油税和公路收费,2011年车购税专项资金为3318亿元,包括2010年超收的于2011年下拨的448亿元、2011年车购税预算资金1870亿元和2011年提前预拨的2012年的预算资金1000亿元。另外,2011年还预拨2012年的燃油税预算资金781亿元。但即使在这种情形下,很多地方政府仍在大力推进公路基建尤其是高速公路的建设,并且这种投资力度比2011年还要大。地方两会上传来的消息显示,河南省2011年公路建设完成投资365亿元,2012年的公路建设计划投资445亿元;福建省2011年高速公路完成投资475.6亿元,2012年计划完成建设投资480亿元、力争完成510亿元。业内人士指出,我国的公路建设尤其是高速公路的建设应该按照“十二五”的相关规划,稳步推进,不能让地方政府盲目推进建设,避免出现既造成浪费又增加债务风险的局面。国家发改委已释放出要对高速公路建设“踩刹车”的信号。今年2月份,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司长黄民曾表示,在接下来一段时期内,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将按照轻重缓急、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来安排,目前已有其他相近或平行高速公路可以替代的路段,要研究其建设时机,可以在“十二五”以后建设;部分已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成,在一定时期内能满足交通需求的路段,可以推迟到“十三五”再考虑建设。“目前是否需要进行这么大的投资在高速公路上确实是需要考虑的,我知道的某两个城市之间既搞高速公路,又搞快速通道,还要上轻轨项目。”张孝德表示,有些地方基础设施投资不足,有些地方投资又过剩,应该评点地方政府的这种投资行为。张孝德认为,目前的主要任务还不是去化解这5万亿的风险,首先要遏制地方政府投资扩张的欲望,终止风险的蔓延,并不是说不需要这么多的高速公路,很多地方想在两年内做完未来五年的规划;其次是对这五万亿元的负债进行评估和盘点,看看它集中在哪些领域,哪些是可以偿还的,哪些风险是短期内可能会凸显出来的,这些问题不解决目前很难说拿出具体措施。针对公路行业当前融资难的问题,多位来自交通系统的委员则表示,在公路建设资金中,公共财政投入不足(目前约为2%),应该加大国家财政对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对收费公路建设投资实行低息贷款,以便化解公路债务风险。李志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高速公路收费的模式可以延续,因为高速公路提供的是优质增值的服务。但同时应该保证二级公路为主的次干线公路网适用普惠性原则而不收费,用公共财政拨款的方式维持运营。对于已经产生的累积债务,则结合中央和地方财政适时地分阶段、分情况地解决。此外,建议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设立公路建设基金,慢慢滚动修其他的路。他还建议制定特许经营法,赋予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投资商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对责、权、益进行规范,引导非公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详细]2012-03-12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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