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严格监控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变化

2012/10/23 09:50经济参考报

国土资源部网站日前发布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组《2012年第三季度全国主要城市地价监测报告》。报告显示,2012年第三季度,全国主要监测城市综合地价环比增长率为0.78%,地价环比增速略有提升,较上一季度增加了0.39,地价水平总体平稳,环比增速微升,同比增速持续放缓。报告强调,下一阶段要严格监控各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变化,避免部分地方政府重新陷入以刺激房地产拉动经济的模式。

在监测的105个城市中,地价环比增幅微幅上扬。综合、商服、住宅地价环比增长率分为0.78%、1.13%、0.92%,地价环比增速略有提升,较上一季度分别增加了0.39、0.73、0.79个百分点;工业地价环比增长率为0.47%。

同比方面,同比增速连续五个季度回调,增速继续放缓。第三季度末,全国主要监测城市综合、商服、住宅、工业地价同比增长率分为1.77%、3.15%、1.03%和2.00%,地价同比增速继续放缓,较上一季度分别下降了0.56、0.77、0.74、和0.27个百分点。

虽然住宅用地价格环比持平和下降的城市为21个,较上一季度减少了33个,但值得注意的是,异常交易地块数量明显高于前两个季度。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9月30日,第三季度全国上报的成交异常交易地块31宗,比上一季度增加了17宗。从溢价来看,平均溢价率为105%,较上一季度降低25%,与去年同季度相比下降53%,高溢价成交地块数量仍处于调控以来的较低水平。

对于地价回调的原因,报告指出,一方面,地方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的政策方针,着眼长久,为保证未来房屋供应,落实供地计划,加快了供地节奏;另一方面在本轮调控以来的去库存化过程中,房企库存压力逐渐释放,迫切需要增加土地储备,拿地需求旺盛、态度积极、策略谨慎;加之近期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房地产相关指标基本呈现向好态势,带动了房地产用地市场出现回暖迹象。

与此同时,报告指出,8月以来,多个城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普遍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额度。限购以来实施政策微调的城市由上个季度的33个,增加至本季度的37个。部分地方政府通过房地产市场政策微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意图再次显现。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全国的整体土地市场已经升温,信贷松动、楼市回暖导致开发商预期转变,看多情绪占主流,土地需求有所增加。

的确,三、四季度北京、上海、杭州等多地有大量地块入市。据近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的土地出让公告,10月杭州主城区将有超过20宗土地密集出让,总面积近70万平方米,超过1000亩,创年内杭州单月出让土地面积之最。

“现阶段部分城市出现的‘土地热’的情况,并不是全部土地市场的表象。”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持续从紧,部分地方政府房地产市场微调政策相继出台,市场预期出现分化,地价增速微幅回调。

展望四季度,陈国强认为,土地市场将逐渐趋于稳定,再加上维持房地产调控稳定的主线不会动摇,政策不会发生大的变化,因此未来土地大幅上涨的条件并不充分。

对此,报告也认为,如无实质紧缩型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预计2012年第四季度,商服和住宅等房地产用地价格将持续回升。

对于后期房地产市场,报告强调,要严格监控各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变化,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的背景下,避免部分地方政府放弃“调结构”,重新陷入以刺激房地产拉动经济的模式,巩固和强化已取得的房地产调控效果。

责任编辑:Hermia

文章关键字国土部 房地产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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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产能过剩行业新增项目用地不再审批

目前,国家正在对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进行优化重组,加快落实去产能目标。《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国土部表示将严格执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用地预审与审查。其中,在用地预审方面,对于产能过剩的钢铁、煤炭等行业新增项目,一律不再受理用地预审。 记者了解到,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煤炭、石化行业过剩产能和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过剩产能行业用地,加大稳增长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力度,国土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国土部表示,在用地预审方面,对于新增产能的钢铁、煤炭项目,一律不再受理用地预审。对于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以及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再受理用地预审。对于煤电项目,2012年及以前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但未核准应予取消的,不再受理用地预审;2012年以后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但属于黑龙江、山东、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湖北、河南、宁夏、甘肃、广东、云南等13个电力盈余省份应予缓核的,2017年以前(含2017年)除民生热电及国家确定的示范项目外,不再受理自用煤电项目用地预审。 在用地审批方面,对于已核准钢铁、煤炭、石化项目,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尚未公布已经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不再受理建设项目用地申请;对于煤电项目,按照合理安排已核准项目施工建设时序的要求,黑龙江、辽宁、山东、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甘肃、湖北、河南、江苏、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15个电力盈余省份应予缓建的,2017年以前(含2017年)除民生热电外,不再受理自用煤电项目用地申请。革命老区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煤电项目不在上述限制范围内。 国土部还提出,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严格把关。要进一步规范审查报批运转,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减少用地报件积压,各地对于项目用地报件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原则上要在1个月内补充完善,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政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庆日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为了配合宏观经济供给端结构性改革,未来土地供应的方向为补短板;土地供应的重心将放在调控区域经济平衡、倒逼土地利用方式转型、引导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促进土地用途混合布局等方面;建设用地的结构优化、闲置用地处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将成为未来满足发展用地需求的主要途径。[详细]2016-09-05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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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近日国土部印发《关于促进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计划在“十三五”时期,汇聚整合土地、不动产、地质矿产等各类数据,建立完善并形成内容全面、标准统一的国土资源数据资源体系。 国土部表示,当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交汇融合引发了数据迅猛增长,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国土资源数据作为基础国情信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通过国土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管理工作,积累了海量的基础地理、土地、地质矿产、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和海洋等数据,这些数据对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规划、调控、监管以及社会各界开展与空间和资源相关的活动等需求具有重要价值。 因此,国土部计划构建统一的国土资源数据资源体系。梳理各类国土资源数据,形成数据资源目录。汇聚整合土地、不动产、地质矿产、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等各类数据,建立完善并形成内容全面、标准统一的国土资源数据资源体系。 同时,建立国土资源数据共享开放新机制。构建统一的国土资源数据共享平台和开放平台,建立充分共享、适度开放、安全可靠的国土资源数据共享开放新机制,形成国土资源数据在系统内和政府部门间充分共享和向社会有序开放的新局面。 具体目标为,到2018年底,在统筹规划和统一标准的基础上,丰富与完善统一的国土资源数据资源体系,初步建成国土资源数据共享平台和开放平台。到2020年,国土资源数据实现较为全面的共享和开放,并能够在资源监管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值得一提的是,该《实施意见》专门提出“推进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服务”。未来几年内具体工作包括制定数据共享制度和标准、开发建立国土资源数据共享平台等。计划到2020年,数据共享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数据共享。[详细]2016-07-18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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