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研究室官员:我国应调整风电发展道路
国务院研究室官员:千万千瓦级风电项目合理性仍需系统论证
国务院研究室副司长范必认为,“大规模、高度集中开发,远距离、高电压输送”的风电产业发展道路在中国有其物理局限性。
累积装机容量继续位居世界第一的背后,中国风电的路线之争也在持续。
“中国风电应当走‘大规模、高度集中开发,远距离、高电压输送’的道路,还是‘小规模、分布式,低电压、就地分散接入系统’。虽有争议,但这些年的实践似乎已给出了回答。”10月7日,国务院研究室副司长范必在其个人博客中说。
在题为《促进风电产业健康发展的思考》的博文中,范必写道,“大规模、高度集中开发,远距离、高电压输送”的道路在中国有其物理局限性。中国电源结构以煤电为主,系统调峰手段本就有限,随着风电大规模集中开发,电网调节更为困难。近年来,一些地区风电建设规模增加很快,配套电网建设不足的问题已开始显现。而目前国内还有一批大型风电场在规划和建设当中。如此大规模集中开发、超远距离、高电压接入系统的风电基地建设,在世界上尚属首例,会在接入系统方面造成较大的困难。
可查资料显示,2008年以来,全国以各省区风能资源普查结果和风电建设前期工作为基础,在甘肃、新疆、河北、蒙东、蒙西、吉林、山东、江苏以及黑龙江等地规划了9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这些风电基地也被视作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的亮点之一,尽管此规划至今仍未能出台,但这并未阻碍国内风电大基地风风火火的建设步伐。
一本难算的经济账
9月中旬,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和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全球风能理事会在北京发布的《中国风电发展报告2012》显示,在经历了风电大发展之后,中国风电去年“弃风”比例超过了12%,达到历史新高,相当于330万吨标煤的损失。其中内蒙古、黑龙江、吉林、甘肃等大规模、高度集中开发的风电大省的限电比例均接近或者超过了20%。
电力体制改革滞后,至今仍在沿袭数十年一贯的计划经济体制,是造成风电发展存在缺陷的原因之一。范必称,按照国务院已批准的电力体制改革和电价改革方案,在实施厂网分开后,应尽快实施电网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由于后续这些既定的改革措施一直没有出台,国资委还在考核电网企业利润,而风电配套电网建设量大面广,任务繁重,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特别是运行调度的难度较大,“电网企业接入风电和全额收购风电的积极性自然受到影响。”
发展大规模风电基地,除了遭遇电网调节难题,还有难以理清的经济账。范必称,中国风能资源大都处于西部、北部欠发达地区,远离用电中心,当地的负荷和销售电价水平相对较低,难以全部就地消纳。“如果建设昂贵的高电压等级输电线路,远距离、大规模输送发电量较少的风电,会较大幅度提高受端地区销售电价。因此,目前风电在各种发电方式中尚缺乏足够的经济性和竞争力。”
“力推分散式风电”
范必称,“中国所谓‘大规模’指的是千万千瓦级风场,而欧美的‘大规模’指的是几十万千瓦级的风场;中国所说的‘远距离’指的是几百公里和上千公里的输送,欧美的‘远距离’基本上在一百公里左右。以美国得克萨斯为例,该州地域较大,风电资源丰富,电力负荷低,与中国的情况有些相近。德州已投产风电装机836万千瓦,在建110万千瓦,在美国算是大型风场。但其最大风电场仅为73万千瓦,超过50万千瓦的风电场只有4个,风电集中输送也仅有上百公里。国外所说的‘大规模’在中国只能算是‘小规模’;他们所说的‘小规模’,也就是星罗棋布、遍地开花的几千千瓦、几万千瓦的风场,在中国尚属少数。”
“风能的合理利用在一个电网里并不是越大越好。”范必称,风电具有随机性、间歇性的特点,为电网调度增加困难。据国外经验,以分散方式、较低电压等级接入系统的风电,在电力调度上可以当作一种“逆负荷”管理,对电网主频率和电压等重要参数的影响甚小。而上千万千瓦级超大型电源建设,涉及电力系统规划的问题十分复杂,譬如,仅三峡工程电力输出规划就论证了十多年,“因此,千万千瓦级的风电项目,需要有充分的时间进行接入系统论证。”
范必建议,从能源利用的一般规律看,分散稀薄的能源应当分散利用,如果集中利用代价会比较大,风电就属于这种情况。中国现在规划的风电资源地远离电力消费地,有必要论证“大规模、高集中度开发,远距离、高电压输送”的思路及其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对于分散式、小规模、低电压,以及更便于电网接入的风场,应加强规划和开发。
“(应)调整风电发展的指导思想。大力发展小规模、低电压、近消纳、直接接入配电网系统的分散式风电,积极开展大规模集中开发风电的研究,待时机成熟时再全面推开。”范必说。
责任编辑:Wi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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