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住房109万套

2012/08/27 10:52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商场、步行街、游泳池、幼儿园……对于居住在海宁市最大的保障房小区“风和丽苑”的居民来说,这些一应俱全的配套设施,让他们享受着舒适、便捷的生活。如今,像“风和丽苑”这样的保障房小区在浙江省还有许多。

今年2月,按照省纪委实施“阳光工程”建设的部署要求,省纠风办、省住建厅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城镇住房保障阳光工程建设的暂行意见》,在城镇保障房建设中全面实施“阳光工程”。让广大群众特别是保障对象及时了解“保障房建哪里、谁来建、怎么建;建成之后分给谁、怎么分;入住以后谁来管、怎么管”等一系列关系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省住建厅通过媒体公开征求对公共租赁房装修的意见,回收有效问卷1.1万余份;全面实行“六公开”:公开办事事项、依据、内容、行为规范、程序、结果及监督……浙江省正在通过保障房阳光建设,更好地提升保障房的建设品质。

同时,浙江省还实行“阳光验收”,邀请住户代表、行风监督员以及有关专家参与保障房项目验收,确保保障房质量过关。凡是新竣工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每一幢都要在建筑物明显位置挂设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主要负责人姓名,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房子建起来了,分配公平至关重要。浙江省在保障房房源配租配售环节全面实行申请条件、申请程序、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五公开”,明确规定保障房配租配售15个工作日前,要在政府网站、当地主要媒体及住房保障申请受理机关公布配租配售方案;保障房交付后,定期开展住房保障对象资格核查并进行公示。各地还根据本地区住房保障实施进程,及时调整准入门槛,明确对象范围和具体条件,并将经过核查符合规定的申请人情况,在其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进行公示。

同时,全面实行保障性住房准入联合审查机制,由民政、房管部门分别牵头对申购对象收入情况、住房状况进行审核,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共同参与,层层审核把关。各地还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及时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退出住房保障。

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09万套,改善了92万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全面实现了城镇低保标准两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了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住房困难家庭购租经济适用住房需要。

责任编辑:E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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