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房乘客电梯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JZJ2012-WJ-G-003
招标代理: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江苏盛泽投资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2-05-02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机械设备
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江苏盛泽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采购的亭心小区乘客电梯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WJZJ2012-WJ-G-00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有机房乘客电梯及安装(详见招标内容及有关要求)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单位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生产厂家;
2、投标单位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含明细表)【其中: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许可证;
3、非苏州地区注册的投标单位在苏州地区需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C、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报名材料:
1、 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同时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审查;
2、 投标单位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附明细表)【其中: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许可证复印件,同时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审查;
3、非苏州地区注册的投标单位须提供在苏州地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若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提供分公司或子公司工商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用于执行《吴江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
5、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如有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的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审查。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2012年5月2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递交报名材料及领取图纸资料地点: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所有限公司。
各投标单位报名时须自带U盘至招标代理机构拷贝图纸资料,并按图纸要求提供合格的标的物。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2012年5月2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吴江市鲈乡南路2255号206室。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邮寄
4、售 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标书售出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所有限公司(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李明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2年5月9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5月9日13:30 (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吴江市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政府采购中心
4、接收人: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2012年5月9日13:3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吴江市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政府采购中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江苏盛泽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安定
联系电话:0512- 63530629
招标代理机构: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明
电话:0512-63405566/63405569
传真:0512-63405566
联系地址: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所有限公司
邮编:215200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各投标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勘察现场。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2年5月4日9: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答疑时间:2012年5月4日9:30(北京时间)
答疑地点:吴江市鲈乡南路2255号206室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工程进度提供预埋预留服务,货物交货期暂定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个月内交货完毕(含二次搬运),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安装期限:交货之日起90天内按采购单位计划安装调试完毕(含二次搬运,不含政府验收时间)。
项目地点:根据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吴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3982393。
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Wi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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