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批8.7亿元农机补贴资金已分解到市县
今年山东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8.7亿元,较上年又有大幅增加,目前已经分解下达到各市、县,补贴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山东省农机局局长高明飞在3月27日召开的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购机补贴政策更加宽松,更加尊重市场和农民、企业的自主权,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严格。
由山东省农机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召开的本次会议,传达了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了2011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研究部署了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任务,并透露出如下信息:
农机补贴政策作用彰显
据介绍,2011年山东省共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2亿元,补贴各类机械近30万台,受益农民20多万户,拉动农民投资26亿多元,推动了全省农机化快速、全面、科学发展。截至2011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21亿千瓦,比上年增加4%,农机总值超过702亿元,增加5.6%。拖拉机总数达到247万台,联合收割机20.1万台,增长11.2%,其中玉米联合收获机达到6.64万台,连续4年增长一万台以上。各类配套机具达到407万台套,增长3.5%。花生、马铃薯、棉花、“三辣”蔬菜等大宗、特色经济作物机械发展到15.8万台套,增幅在10%以上,畜牧、水产、林果和农产品加工机械也都有了较大发展。
在补贴工作中山东省坚持突出重点、补大限小、扶强扶优的原则,通过农机装备增量结构的持续优化,不断调整农机存量结构,形成了大型、新型、高性能、联合作业机械快速发展、配套机械协调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农村各业机械齐头并进的良好格局。目前,山东省大中型拖拉机发展到45万台,增幅超过小型拖拉机6.4个百分点,动力与配套机具比调整到1∶1.64,背负式联合作业机械与自走式联合作业机械之比提高到了1∶1.54,自走式联合收获机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小麦、玉米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机械发展到20多万台,成为粮食播种的主要机型。
2011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惠及农民20多万户,平均每个村庄有2.5户农民得到了补贴,是实施农机补贴政策以来受益农户最多、覆盖面最广的一年。通过购机补贴,不仅降低了农民的购机成本,而且拓宽了农民的致富渠道。全年实现农机化作业收入430亿元,农机化为农民人均实现收入600多元,在全省农民人均收入中的贡献率保持在7%以上,为全省农民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不再制定农机补贴目录
与以往不同,山东省今年不再制定补贴目录,农民可在国家或省级推广目录内自主选择具体的生产企业和型号,选择范围进一步扩大。今年仍采取定额补贴的方式。在公布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时,将不带具体的生产厂家、产品型号。省农机局计财处处长王成民认为,这样把买什么东西、买什么牌子的自主权,完全交给农民;把具体价格交给市场,补贴机具的具体价格由购机者与机具供应单位洽谈商定;让企业在市场中公平、充分竞争,从而把最大的实惠让给了农民。
今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自选品目种类进一步扩大。增加了背负式谷物联合收获机、大蒜收获机、生姜收获机、挖藕机、秸秆拔除收获机、烟苗剪烟器、烟苗移栽机、棉花移栽机、高效编烟机、其他手扶拖拉机、微耕机、畜牧养殖消毒设备等山东省自选品目。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30万元。
棉花等经济作物收获机械列入重点
由于补贴资金规模有限,今年山东省仍然要求对部分重点机械进行重点补贴,玉米联合收获机械、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机械、深松机械等,仍是山东省的补贴重点,农民只要报名申请购买上述机械,原则上都要首先保证,满足农民购买需求。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也要优先补贴。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棉花、花生、“三辣”蔬菜等经济作物收获机械也列入了今年的补贴重点,分配额度时重点考虑了经济作物区域分布,对现代农业和农机化示范区进行了重点倾斜。
补贴额趋降补贴面扩大
笔者了解到,此前山东省基本执行30%的补贴比例,但从今年开始,这一比例只是用在补贴额的测算过程之中。这一政策调整带来的变化是补贴额总体上趋向于降低,但补贴面扩大。首先是测算时只规定了上限,没规定下限;其次是针对去年一些地方出现部分补贴产品补贴额过高的问题,规定了“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补贴额度降低,在补贴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好处,也可以降低寻租的空间。
针对今年山东省将补贴资金下放到县级进行结算,王成民表示,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向生产企业拨付补贴资金。为减轻生产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要尽早、尽快地办理拨付手续。补贴工作开始以后,各县至少要每季度结算一次补贴资金,也可以根据往年补贴情况,尝试预拨的方式,加快补贴资金支付进度。
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与抽查
为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韩如月表示,县级财政部门要对所有生产企业的购机农户进行抽查,购机户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内容主要包括:农民是否购机、机具是否到位、销售商是否执行了差价购机政策、是否足额享受到了国家补贴、所购机具与供货确认表、销售发票是否一致等。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重点机型普惠制、全价购机领取补贴、农机直销等体制机制创新。
责任编辑:Wi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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