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建租赁房 小产权房还不能合法化

2012/01/27 13:28中国经济网

近日,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部部长徐绍史表示,对于商品住房价格较高、建设用地紧缺的直辖市和少数省会城市,由省级政府审核同意并报部批准后,可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北京、上海等城市已获批准先行试点。

内容:

京沪获批集体土地建公租房试点

近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正式披露允许地方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北京、上海已获批准。

此前,由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供地压力,一些地方开展了集体土地上建设保障房的尝试。北京也提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并在海淀唐家岭、昌平北七家等地试点。有消息称,北京已有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建设租赁住房1万多套。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建设的租赁房,将可面向没有北京户籍的流动人口,以市场价格出租,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集体土地建公租房不能出售给个人

今年,北京公租房将继续“三多一统筹”的建设管理模式,多主体建设公租房,其中就包括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来建设公租房。有人士称,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公租房与“小产权房”完全不同。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公租房,产权仍然为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不能出售给个人,只能配租给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并纳入统一规范管理。此外,根据北京公租房政策,公租房的租期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这也杜绝了以长期租赁的方式变相出售公租房。

诱因:

供地指标从严从紧 保障房建设面临压力

“今年供地指标要从严从紧投放。耕地保护要严而又严,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要‘应保尽保’,计划指标单列。”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在7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2012年我国将从严从紧投放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同时探索完善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

徐绍史强调,今年供地要从严从紧投放。耕地保护要严而又严,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今年要强化耕地质量管理,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将4亿亩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建设1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快10个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启动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对闲置用地的整治要加大力度,要综合清理整治高尔夫球场和小产权房。完善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等信息化建设,探索完善土地整治中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等方面政策,强化全覆盖、全过程监管。

质疑:

允许集体土地建公租房是否等于小产权房合法化?

集体土地建公租房有条件,有网友提出允许集体土地建公租房是否等于小产权房合法化?有网友称,一些地方政府购买或租赁商品房作为保障房,是否是在为房地产托市?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认为,购买或长期租赁商品房、二手房,用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低收入家庭,这是去年出台的公租房政策明确规定的,不是为某些商品房项目或者大型房企托市。

辟谣:

住建部:集体土地建公租房不等于小产权房合法化

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日前表示,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公租房正在试点,与“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概念,也不会造成“小产权房”合法化。

对于网友的质疑,冯俊说,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盖公租房只能说现在正在试点。同时也是有一系列条件的:比如房价比较高的地区、土地资源比较紧缺的地区、省级政府要为这个试点作出方案、要经过国土资源部批准。所以它和小产权房不一样,小产权房的用地一般没有从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也没有经过批准,然后盖房子上市出售。

他表示,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其产权还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性质也不变,还是农村集体土地,只是允许用租赁的方式租给住房困难的家庭。而且整个建设当中也要严禁占用耕地等,也是有一定的限制。“不是说想盖就盖,不是说借这个名义把土地所有权变化了,也不能变相地卖了。所以它和小产权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责任编辑:Herm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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