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走私挖掘机第一案终审 外籍主犯获刑七年
记者从湛江海关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该关与广东省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联合查获的“5.16”海上走私挖掘机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东南亚外籍被告人黄X仲有期徒刑七年,并对查获的旧挖掘机、叉车及汽车切割件予以没收。
经海关侦查查明,2010年2月至4月,东南亚某国犯罪嫌疑人黄X仲等5人先后经人介绍到“中发X号”船上工作。5月中旬,该5人在东南亚某国装载了20个集装箱货物,伺机运往我国境内走私偷卸。5月16日凌晨,黄X仲等5人驾驶的“中发X号”船在北部湾海域被海关和海警三支队联合查获。
该船所装载货物无任何合法手续,20个集装箱内装有各类品牌进口旧挖掘机、叉车共67件,案值322万元,偷逃税额83万元。另有汽车切割件一批,经商检部门鉴定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计重87吨。
据了解,该案是近年来国内查获走私挖掘机数量最多的案件。另据统计,去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湛江海关组织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海上打私专项行动――“飓风行动”,行动期间共查获海上涉嫌走私案件9宗,案值432万元,涉税126万元,有效遏制了北部湾海上走私势头。
责任编辑: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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