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列入“十二五”第三批风电核准计划的项目共491个,总装机容量2797万千瓦;安排促进风电并网运行和消纳示范项目4个,装机容量75万千瓦,合计装机2872万千瓦。
能源局称,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的核准计划另行研究。同时,2013年内未能核准的项目,可结转到2014年核准。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应申请取消,不得置换。已列入核准计划、但在规定时限未能完成核准的项目,相关风电投资企业须说明原因。
通知还要求,各电网公司要积极配合做好列入核准计划风电项目的配套电网建设工作,落实电网接入和消纳市场,及时办理并网支持性文件,加快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风电项目建设与配套电网同步投产和运行。
能源局还就风电并网及消纳工作指出,各地应采取各种技术手段和政策措施,促进风电的市场消纳,不断提高风电在电力消费中的比重。风电运行情况好的地区可适当加快建设进度,风电利用率低的地区在解决严重弃风问题之前,原则上不再扩大风电建设规模。
此外,弃风限电严重的地区,要全面分析风电不能有效送出和消纳的原因,及早解决问题。对开发潜力较大、未来风电建设规模增长较快的地区,要加强风电消纳技术方案的研究。
2012年,全国弃风电量约200亿千瓦时,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比2011年有所下降,个别省(区)风电利用小时数下降到1400小时左右,浪费了清洁能源和投资,加剧了环境矛盾。目前,我国风电发电量仅占全部电力消费量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