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组织对申报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在申报的66家企业中,存在诸多业绩虚假、人员不足等现象。仅如下企业通过评审:
山西省灵石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天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四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联手创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核工业华东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无锡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潍坊恒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君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道路桥梁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科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为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高速公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开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华夏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华鑫道路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云南路建集团股份公司、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养护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有关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一、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通过施工资质初审的企业进行举报,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进一步核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未通过施工资质初审的企业可以提出书面申述(详情请查阅交通部网站)。申述材料只能对原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申述材料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三、企业申报业绩与我局核查情况不一致的按业绩虚假公示,经公示后确属虚假的企业将按照《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及资质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企业施工资质属行政许可,其审查和公示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在任何刊物办理集中公告。
企业申述材料或社会举报材料请于2013年3月5 日前送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过时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