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于2012年3月16日公告的《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2-012号)、于2012年3月23日公告的《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2012-015号)、于2012年4月21日公告的《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2012-020号)、于2012年4月28日公告的《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2012-23号)、于2012年6月27日公告的《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2012-027号)及于2012年8月30日公告的《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2012-032号),中联重科拟通过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方式出售其全资子公司长沙中联重科环卫机械有限公司8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挂牌转让公告期自2012年3月23日起至2012年4月20日,并且公告期已经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
中联重科于2012年12月31日收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信息反馈函》,截至2012年12月31日,无意向受让方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根据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程序,中联重科决定继续延长挂牌转让公告期限。中联重科将自2013年1月4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止,按照每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以下简称"延长公告周期")延长公告期限。在上述期间内,中联重科将不再就延长公告期限进行单独披露。如2013年2月28日前在任何一延长公告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挂牌转让公告期至该延长公告周期期满截止;如截至2013年2月28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中联重科届时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延长公告期限并予以披露。除延长公告期限外,挂牌底价、挂牌条件和其他公告内容不变。中联重科已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发布了上述继续延长公告期限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