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机械堪称工程机械板块中极富代表性的股票,获得了诸多战略投资者的青睐。然而本刊经过对该公司2011年年报数据进行分析后却发现,存在多处前后矛盾及不符合会计准则的核算结果,与该公司优秀的市场形象颇为不符。
忽隐忽现的关联债务
在徐工机械2011年报中,涉及到关联交易及关联方往来款项数据披露的共有两个部分,一部分在财务报告附注各会计科目详情中,会对其中包含的涉及关联方款项进行单独列示,另一个部分则是在财务报告附注之后,将全部涉及关联方的事项进行集中披露。
同一家公司上述两个部分披露内容应当是完全一致的,然而徐工机械却存在前后矛盾。
首先是在财务报告附注-应付账款当中,针对“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应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关联方的款项情况”列示中(见表1)。
表1
这里面需要说明一点的是,根据徐工机械2011年报披露的当期末“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仅有第一大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了5%,为49.2%。而该股东名称并未列入到财务报告附注-应付账款“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应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关联方的款项情况”的部分中,则其余被列示其中的公司应当都被归入“关联方”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