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印发《装配式钢结构模块建筑技术指南》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装配式钢结构模块建筑技术指南的通知

为推动装配式钢结构模块建筑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并于近日印发了《装配式钢结构模块建筑技术指南》。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截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截图

指南指出,模块建筑在工厂完成度与集成度较高,具有建得快、造得好、功能全等优势,适用于公寓、酒店、学校、宿舍、住宅、医疗、办公等民用建筑,也适用于部分工业建筑。模块建筑是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新模式。

该指南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模块建筑的设计、制作、安装、质量验收与维护管理。

指南的印发将引导模块建筑生产企业、设计单位、施工企业提升整体建造水平,促进模块建筑产品质量提升、标准化程度提高及行业有序发展。

来源:建筑机械化

责任编辑:Lu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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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联合发布《通知》:严格限制建设250米以上“摩天楼”!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方针,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制定多项内容。 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 严禁抄袭、模仿、山寨 《通知》明确了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重点。 超大体量公共建筑: 各地要把市级超大体量公共建筑作为城市重大建筑项目进行管理,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设计方案,经审定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如确有必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复核。其他城市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设计方案,经审定后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 超高层地标建筑: 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 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应充分论证、集中布局,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中小城市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县城住宅要以多层为主。 重点地段建筑: 各地应加强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观敏感等重点地段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传统民居、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 对影响重点地段风貌的建筑设计方案,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国家级各类保护区及影响区域内、对景观和风貌产生重大影响的建筑设计方案,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如确有必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复核。 探索建立建筑设计行业“黑名单"制度 设立城市总建筑师 此外,《通知》还就完善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制度、加强责任落实和宣传引导等方面作出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点: 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开展《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的调研评估。 建筑设计方案不符合城市定位、规划、设计要求的,或专家意见分歧较大、公示争议较大的,不得批准建筑设计方案,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探索建立建筑设计行业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建筑设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探索建立城市总建筑师制度。 原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城市与建筑风貌是城市外在形象和内质精神的有机统一,体现城市文化素质。为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方针,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坚定文化自信,延续城市文脉,体现城市精神,展现时代风貌,彰显中国特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重点 (一)超大体量公共建筑。各地要把市级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大剧院等超大体量公共建筑作为城市重大建筑项目进行管理,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设计方案,经审定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如确有必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复核。其他城市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设计方案,经审定后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 (二)超高层地标建筑。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各地因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应进行消防、抗震、节能等专项论证和严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还需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未通过论证、审查或复核的不得建设。要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确需建设的,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消防等专题论证进行建筑方案审查,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各地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应充分论证、集中布局,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中小城市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县城住宅要以多层为主。 (三)重点地段建筑。各地应加强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观敏感等重点地段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健全法规制度,加强历史文化遗存、景观风貌保护,严格管控新建建筑,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传统民居、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对影响重点地段风貌的建筑设计方案,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国家级各类保护区及影响区域内、对景观和风貌产生重大影响的建筑设计方案,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如确有必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复核。 二、完善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制度 (一)完善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相关规范和管理制度。完善城市、街区、建筑等相关设计规范和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地段、重要类型建筑风貌管控。强化城市设计对建筑的指导约束,建筑方案设计必须在形体、色彩、体量、高度和空间环境等方面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及时整治包括奇奇怪怪建筑在内的各类“城市病”。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开展《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的调研评估。 (二)严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关。各地要建立健全建筑设计方案比选论证和公开公示制度,把是否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作为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的重要内容,防止破坏城市风貌。对于不符合城市定位、规划、设计要求的,或专家意见分歧较大、公示争议较大的,不得批准建筑设计方案,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大型公共建筑设计方案要按照重大建筑项目管理程序进行审议和审批。 (三)加强正面引导和市场监管。加大优秀建筑设计正面引导力度,引导建筑师树立正确的设计理念,注重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要求,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表彰为建筑设计传承创新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设计单位和优秀建筑师。组织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交融和升华,推进优秀传统建筑文化传承和发扬。各地要加强建筑设计市场规范管理,取消地区保护政策和准入限制,促进公平有序竞争。探索建立建筑设计行业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建筑设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四)探索建立城市总建筑师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设立城市总建筑师的有关规定,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支持各地先行开展城市总建筑师试点,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城市总建筑师要对城市与建筑风貌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重要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拥有否决权。 三、加强责任落实和宣传引导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工作的指导。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抓紧完善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相关制度和管理,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主管部门要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严把技术经济可行性、强化造价控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于建筑设计方案突破底线、风貌管理工作不力,建设面子工程、形象工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关党组织或者机关、单位提出开展问责的建议。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城市及建筑文化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文化自信和建筑审美。引导建设单位增强文化自觉,发挥建筑师的聪明才智,设计建造符合文化传承、功能优先、融合环境、环保节能等要求的建筑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 (文章来自住建部)[详细]2020-04-30 10:4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价调控不力将问责

在持续了两年多的严厉房地产调控下,今年年初,一线城市房价出现了明显的回落。然而,随着3月份开始成交量持续回暖,房价也出现了回升的态势。楼市的回暖是什么因素造成的?房价会不会出现大幅反弹?在稳增长和稳楼市的双重压力下,房地产调控又该如何坚持?记者专访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 首次置业需求占90% 今年3月份以来,一线城市楼市成交量持续回暖,部分区域的房价也出现了明显的上涨。不少购房者担心,如果市场成交量继续回升,房价会不会真的出现暴涨。“据我们监测,六七月份一些城市住房成交量有明显回升,主要原因是大量新楼盘陆续上市,商业银行连续下调购房贷款利率,并在基准利率水平上进一步下浮了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使一段时期以来积累的住房需求集中释放。”住建部上述负责人表示,也有一部分群众受社会舆论的影响,改变了市场预期,急于购房。总体来看,当前市场的购房者多为首次置业的自住住房需求,大部分城市这个比例高达90%以上。进入8月份后,在中央多次强调坚持调控不动摇、国务院派出督查组、住建部会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文遏制地价非理性上涨、有关部门多次通过媒体加强正面宣传等一系列措施的作用下,交易量回升势头开始放缓。房价尚不具备全面反弹条件 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8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房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20个,上涨的有36个,环比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0.6%。新建商品房价格同比下降的城市有53个,持平的城市有3个,上涨的城市有14个。8月份,同比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1.3%,涨幅比7月份回落的城市有2个。住建部这位负责人表示,随着交易量回升,部分城市房价环比出现微涨,但多数城市房价同比仍为下降。从近期督查情况看,尽管不少城市环比上涨,但同比涨幅普遍仍为回落,有的仍是负增长,没有出现大范围的房价大幅反弹现象。但是,从近期市场表现及其影响因素看,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存在一些不利因素,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任务仍然很艰巨。“中央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巩固调控成果。各地各部门应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不放松,坚决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努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随着大量保障性住房的建成投入使用,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房价尚不具备全面反弹的条件。”这位负责人说。限购城市继续执行限购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按照国务院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各部门、各地区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支持居民合理自住性需求。首先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好现有调控政策,巩固调控成果。继续指导督促限购城市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确保限购措施实施效果。适时对执行调控政策不力、放松调控政策,造成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实行问责。同时,要加快推进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范围工作。要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有关部门还将继续做好房价、地价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住房成交量、房价等关键指标的新变化,做好防止房价反弹的政策预案。指导各地严格按照规定全面实施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和中介服务市场监管;严肃查处蓄意炒作房价、不合理收费、发布不实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详细]2012-09-25 09:2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前8月5省保障房开工率达10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1—8月保障房建设情况 分别是河北、辽宁、福建、山东、陕西;全国开工率86% 本报北京9月12日电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今年1—8月份,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已实物开工868万套,开工率86%(不含西藏自治区)。 其中,开工率超过100%的有5省,分别是河北、辽宁、福建、山东、陕西。此外,还有14个地方开工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或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分别是:甘肃98%、宁夏97%、河南96%、山西94%、贵州9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91%、天津90%、湖北88%、吉林87%、江西87%、黑龙江86%、江苏86%、广西86%。 数据显示,开工率最低的是广东,只有66%;除广东以外,开工率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有11个地方。 其中,开工率不到80%的是上海和青海,分别为75%和73%;其余的分别是内蒙古85%、安徽84%、重庆84%、浙江83%、北京81%、湖南81%、海南81%、四川80%、云南80%。 按照全国部署,各地保障房建设应在11月底之前全面开工。有关专家担忧,随着截止日期的临近,一些地方为“冲关”赶任务,可能会仓促开工,加快施工,由此造成质量隐患。 为把保障房建成“放心房”、“精品房”,各地纷纷出台政策严抓质量、明确责任、保障品质。 北京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和建设标准,推广“终身保障质量牌”,落实终身责任追究制,及时排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建立第三方抽样检测、业主预验房制度,确保质量可靠。 安徽省不久前发布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要求保障房以满足小户型基本住房需求为主,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房间冬天能晒到太阳。宣城、马鞍山、铜陵、宿州、蚌埠等地保障房不仅绿化达标、道路安全便利,且大多已配置好健身器材、垃圾收集点等公共设施。[详细]2011-09-13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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