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6用户关注0询盘线索

南方路机分享:建筑垃圾资源化可创造出万亿价值

近年来,随着旧城改造、城镇化建设步伐的日益加快,建筑垃圾处置利用问题,成为城乡发展中一个不易解决的难题。随之而来的是每年产生的千万吨甚至是上亿吨的建筑垃圾。

每年产生的千万吨甚至是上亿吨的建筑垃圾

每年产生的千万吨甚至是上亿吨的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是指个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铺设、建设或拆除过程中所残留下来的弃土、弃料、渣土、余泥及其他废弃物。因此,在循环发展观念的转变上做功课、下功夫,大胆使用新技术,积极践行新理念,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污染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成为更多城市管理者的共识。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建筑垃圾有不同的类别,按照建筑垃圾产源地主要分为土地开挖垃圾、道路开挖垃圾、旧建筑物拆除垃圾、建筑施工垃圾以及建材垃圾。其中,道路开挖垃圾具有极强的污染性,必须进行回收处理;建筑施工垃圾主要的成分为碎砖、混凝土、砂浆、桩头、包装材料等,约占到建筑施工垃圾总量的80%。

建筑垃圾危害大

如果建筑垃圾未得到有效利用,那么它会对我们的生态环境及其他方面产生长久的、大范围的、十分严重的危害。

首先,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土地对于我们国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就目前而言,建筑垃圾处理方式主要为填埋,该种方式会占据大量的土地资源,且污染环境。其次,建筑垃圾中含有大量的废弃石膏,在各种化学反应后,会产生对空气有污染的硫化氢气体。再者,我国大多数的垃圾填埋场都位于城郊或是乡村,该处的执法部门管辖力度小,监管很难到位,建筑垃圾未经处理,便被堆放于此,极不美观,影响城市面貌。最后,许多的城市垃圾堆放地点,在选址上,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留下了许多的安全隐患。

2020年建筑垃圾产生量突破30亿吨

据测算,每10000平米建筑施工面积平均产生550吨建筑垃圾,建筑施工面积对城市建筑垃圾产量的贡献率为48%,则保守估计2017年我国共计产生建筑垃圾15.93亿吨,2018年约为17.04亿吨。结合住建部公布的最新规划,到2020年中国还将新建住宅300亿平方米,届时,我国建筑垃圾产生量将达到峰值,预计会突破30亿吨。

政策不断推进建筑垃圾处理发展

就现状而言,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率依旧不足10%,而且建筑垃圾产生量逐年增长,与发达国家相比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方面存在明显差距。因此国家及各地方政府不断发布政策,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发展。

每10000平米建筑施工面积平均产生550吨建筑垃圾

每10000平米建筑施工面积平均产生550吨建筑垃圾

随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实施,新《固废法》将加大推进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力度,在加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分类处理、科学回收、综合利用等全过程管理方面作了相关的规定。

在政策以及规划的推动下,全国各地也开始兴建或规划兴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

建筑垃圾资源化价值发展空间巨大

目前,我国已建成投产和在建的建筑垃圾年处置能力在100万吨以上的生产线仅有70条左右,小规模处置企业有几百家,总资源利用量不足1亿吨,建筑垃圾总体资源化率不足10%,远低于欧美国家的90%和日韩的95%。根据建筑垃圾资源化经济效益以及建筑垃圾资源化率测算,2018年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价值约为403亿元。

相较于我国巨大的建筑垃圾产生量,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的行业空间远远还未发挥,若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可达到欧美、日韩水平,将这些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再利用,可创造万亿元价值。

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已刻不容缓

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已刻不容缓

目前,我国建筑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建筑垃圾资源化推进严重滞后,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已刻不容缓。国家将大力支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建筑垃圾处理行业的市场空间较大,未来前景将更加可观。

责任编辑:Quasimodo

买车卖车 养车维修 疑难故障 学大招

扫码加群 BOSS团同行好友等你交流

|收藏本文
  该内容由行业企业、终端个体、第三方机构提供,本网仅起到传播该信息的目的,如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载来源机构联系解决,感谢支持。如发现侵权,本网编辑部将协助进行处理或撤稿。

微信扫一扫

关注第一工程机械网微信

微信号:wwwd1cmcom

微信扫一扫

打开易购机询价小程序

更多精彩内容等你来

投稿邮箱:news@d1cm.com
服务热线:400-6789-326

CopyRight © 2000- d1c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一工程机械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26412号-15 京ICP证060286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9281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8号 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

客服电话:400-6789-326 新机业务按 1,二手业务按 2,商务合作按 3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及报价 | 商务合作 | 招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