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湖南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397公顷

2013/08/02 09:49红网

安居是民生之本。今年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继续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优先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根据今天通报的最新数据,全省上半年累计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397公顷,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计划的42%,计划完成率好于去年同期。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完成供应206公顷,占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总量52.0%,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用地完成供应132公顷,占33.1%。供应廉租房用地48公顷,公共租赁住房用地11公顷。

省国土资源厅地产管理处负责人介绍,2013年,中央下达湖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33.26万套,需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950公顷,已全部纳入了省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从三季度开始,省国土资源厅将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月调度制度,对保障性住房用地情况做好实时监测,对工作进度落后的采取相应警示措施;同时将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工作将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用途的,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从严处理,以确保9月底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任务全面完成。

2011年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切实加强了住房保障的用地制度建设,下发了“湘国土资办发[2011]14号、湘国土资办发[2012]40号”两个专门文件,要求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服务和监管,明确主管领导责任,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加大了对各地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的指导督察,明确凡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不落实的,不得评先评优,并暂停该地区普通商品房用地审批。主动做好湘煤集团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用地的统筹协调工作,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达到100%,被省政府授予保障性住房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省国土资源厅地产管理处负责人介绍,2013年,中央下达湖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33.26万套,需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950公顷,已全部纳入了省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从三季度开始,省国土资源厅将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月调度制度,对保障性住房用地情况做好实时监测,对工作进度落后的采取相应警示措施;同时将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工作将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用途的,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从严处理,以确保9月底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任务全面完成。

2011年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切实加强了住房保障的用地制度建设,下发了“湘国土资办发[2011]14号、湘国土资办发[2012]40号”两个专门文件,要求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服务和监管,明确主管领导责任,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加大了对各地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的指导督察,明确凡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不落实的,不得评先评优,并暂停该地区普通商品房用地审批。主动做好湘煤集团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用地的统筹协调工作,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达到100%,被省政府授予保障性住房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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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住建领域重点项目计划投资137.8亿元

日前,自治区住建厅发布了《关于报送2019年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及下一步经济工作建议的通知》,对我区住建领域2019年第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同时部署了下一步经济工作。 《2019年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明确,全区住建领域2019年度重点项目计划投资137.8亿元,包括城镇基础设施项目31.51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31.29亿元(城镇棚户区改造9.08亿元、公共租赁住房21.6亿元、干部职工周转房0.61亿元),房地产开发70亿元,西藏文化广电艺术中心5亿元。 全区住建领域一季度计划完成投资0.3亿元,截至3月31日,在建项目复工215个、新建项目开工79个,实际完成投资是计划投资的38.87倍。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一季度完成投资4.1亿元,同比增加4.1亿元;城镇基础设施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600万元,与2018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房地产开发3月份完成投资7.04亿元,比2018年一季度增长100%。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区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173家,今年计划投资70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48个,计划新开发项目47个,全区82个房地产开发新建和续建项目于3月份相继开工,当月完成投资超过7亿元,是2018年一季度完成投资额的2倍,增幅较大。3月份完成房地产销售额7.42亿元,住宅均价每平方米6870元、非住宅均价每平方米4033元,价格总体平稳。 去年12月至今年1月,自治区住建厅会同相关部门将全区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相继下达各市(地),提前布置好相关工作,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奠定坚实基础,今年保障房续建项目复工率、新建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额比上一年度大幅提升。 为加快前期工作进度,督促垃圾污水等市政设施项目和广电文化中心项目建设EPC总承包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可研、设计方案完善,目前13个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已开工,基本完成73个边境地区乡镇垃圾污水设施和供水设施项目可研报告。 我区还结合打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优化市场环境,着力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拖欠“清零”行动,积极推进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开展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准备,推进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住建领域行政审批时限压缩一半以上。 下一步,我区将会在各市(地)拉网式督查和开展电话督导的基础上,组织对房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复工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等进行综合调研,督促25个垃圾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全面开工、7个垃圾减量化试点项目尽早完成招标工作,督促各市(地)实现续建项目全面复工、新开工项目加快进度,切实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有效投资。同时,还会加快制定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启动改革工作。[详细]2019-05-07 11:01

发改委未按程序下达投资计划468.37亿元

6月27日上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其间指出,2011年,财政部和发改委等部门加强预算和投资管理,预算约束和投资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 中央预算有些收支未纳入管理 在中央预算管理完整性方面,有些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其中包括: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2006年以来收取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收入101.25亿元;商务部、卫生部和农业部2008年以来接受的国外无偿援助资金收入62.09亿元、支出10.92亿元;财政部委托进出口银行管理的外国政府贷款利息收入372.83万欧元、支出173.82万欧元;贸促会控股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应上缴的投资股利分红1.7亿港元。 财政部在向全国人大报告2011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时,少报19.22亿元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此外,在中央公共财政预算的细化和执行方面,个别投资计划安排不够合理。发展改革委在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投资计划中,对不属于支持范围或未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政策的6个项目安排投资2922万元,应重点支持的清洁生产技术等1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领域却未安排投资。向一些项目安排的财政补助投资未达规定比例,且分配散、金额小。2011年,发展改革委安排25个省区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投资中,有21个省区市获得的财政补助投资比例未达规定要求;安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的1903个项目中,有752个项目的财政补助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足规定的一半,最低仅1%;将9.19亿元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切块下达给279个项目,各项目财政补助投资比例最高达50%、最低仅0.7%,其中106个项目的补助比例低于规定标准,影响政策实施效果。 在执行中调整预算项目用途。2011年,财政部将义务教育转移支付预算中的“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补助经费”70亿元调整为高等教育支出;调整了17.28亿元中央财政代编预算的项目用途。 投资计划下达程序不规范。2011年,发展改革委未严格按规定程序下达投资计划468.37亿元,有13个投资专项没有专项发展规划、未事先编制工作方案或未批复资金申请报告,62个项目尚未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用地申请,3个项目存在以虚假资料申报或未通过专家评审等问题。 另外,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也存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不完整的问题,至2011年年底,4100户中央部门所属企业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42户中央金融类企业虽按其出资人分别向财政部、中投公司和人民银行上缴利润,但尚未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现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比例仍偏低,尽管2011年提高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比例,但个别企业的收益上缴比例仍低于其上市公司的分红比例。 个别中央部门超标列支“三公经费” 刘家义说,对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 此次共审计50个中央部门,延伸审计270个所属单位,审计预算支出1460.24亿元,占这些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30%。 审计发现,预算和财务管理不够严格。国土资源部等2个部门本级和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等5个部门所属单位多申领财政资金2191.91万元;商务部等3个部门本级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软件评测中心等42个部门所属单位违规转移套取资金1.57亿元,其中2884.1万元用于发放补贴;人口计生委等5个部门本级和民航局清算中心等10个部门所属单位自行设立项目违规收费2.07亿元。此外,还发现7.7亿元非税收入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上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账务处理等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43.94亿元。 一些预算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够明确完善,突出表现在:一是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制度有待改进,定额标准尚不统一,一定程度上造成部门之间苦乐不均;二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界限不清,有的基本支出内容列入项目支出预算,出现基本支出“项目化”倾向;三是“三公经费”概念不清晰、口径和标准不够规范,不利于发挥约束和控制作用,也容易造成社会公众误读。 审计发现,海关总署等12个部门本级和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等54个部门所属单位直接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3.93亿元;民航局等20个部门本级和国土资源部土地规划院等62个部门所属单位在预算科目、支出项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7.75亿元,个别部门还存在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现象。#d1cm#page# 29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被截留挪用 审计的18个省区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中,部分地方仍存在建设资金筹集不到位、审核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重点审计的66个市县中,有36个少提取或少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3.14亿元,相当于其应提取或安排数的14%,有11个未落实配套资金6.12亿元,还有29.55亿元专项资金被截留或挪用;抽查的保障对象中,有5400多户未经资格审核即被纳入保障范围,有2.1万户不符合条件或重复享受保障待遇。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地方已按规定补提或归还资金28.20亿元,取消违规享受保障家庭3800多户。 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审计中,从审计调查45个县的情况看,基层卫生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有的医院存在超过规定比例加价售药问题。截至2011年6月底,45个县平均4.5个村卫生室才有1人具有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与每个村卫生室至少1名的要求差距较大;抽查62家县级医院中,有23家超过规定比例加价售药多收取药费6732万元,相当于其应收药费的23%,加价最高的达12倍。 此外,还发现医疗项目建设中存在套取、挪用或滞留财政资金等问题金额1.64亿元。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地方及时下拨或归还了资金,对药品和价格组织排查,并采取措施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 京沪高铁全线土建招标不规范 对于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主要组织对京沪高铁、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和中央支持新疆发展项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进行了审计,发现在招投标、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工程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仍较突出。审计共发现此类问题金额389.05亿元,如抽查中央支持新疆发展项目发现,有1194份合同招投标不规范;在京沪高铁全线的土建招标中,铁道部违规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时间由至少5个工作日缩短至13小时,从获取到递交时间由规定的一般不少于7天缩短至不到24小时。 一些项目投资和进度控制不够严格。审计共发现重复计列费用、价款结算不严等造成投资增加10.29亿元,滞留和挪用建设资金131.30亿元,拖欠工程款和劳务费121.08亿元。一些项目未能按计划推进,如54个县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至2011年年底有54%的校舍加固和48%的校舍新建任务未完成。 一些项目质量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是质量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如西气东输二线工程,有171座已运营站场和阀室的消防或防雷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在其上海支线建设中,有48名无损检测、监理等不可替换关键岗位人员被随意替换,占关键人员总数的70%。 问题土地出让金198亿多元 刘家义说,为促进落实国家有关土地和资源环境保护政策,对11个省市2009年至2010年土地管理及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征收使用情况、环境保护领域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绩效状况进行了审计,还关注了重要资源能源开发利用等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违规批地用地问题仍时有发生,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管理还不够严格。审计重点抽查的24个市县中,有14个未批先用、以租代征等违规用地22.35万亩,相当于相关地方同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17%;有9个违规协议出让或违反招拍挂制度出让土地9200多亩,占抽查出让土地总量的9%;有4个2010年供应“三类住房”,即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未达到规定的标准。此外,还发现少征、滞留和违规使用土地出让收入等问题金额198.41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土地出让收入97.19亿元,占同期实际征缴总额的9%。 一些地方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统筹规划不够,污水垃圾处理等工作滞后。审计抽查环境保护领域利用国外贷款的113个工程中,有31个因对建设规模、技术及经济可行性等研究和论证不充分,投资12.6亿元的污水处理等设备长期闲置或损失;抽查18个北方缺水城市和10个南方缺水城市的污水处理厂,平均污水再生利用率分别为3.3%和0.3%,远低于20%和5%的“十一五”节水规划目标;抽查的20个大中城市“十一五”期间实际新增垃圾日处理能力,仅完成计划任务的42%;抽查65家县级和112家乡级医疗机构中,分别有51%和81%的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不当,造成附带有毒有害或传染病源体的“三废”进入环境或产业链。 中小企业参与民间借贷操作不规范 从对8家商业银行新增贷款投放和两家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情况看,在资金借贷和金融创新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在资金借贷方面,审计发现向手续不齐或资本金不到位项目发放贷款、客户挪用贷款资金等问题金额300亿元,其中132.77亿元被挪用于开发商业地产。 一些中小企业为缓解资金困难,参与民间借贷活动日益增多,审计调查的746家企业2011年年底民间借贷余额134.85亿元,相当于其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规模的50%;抽查当年发生的1593笔借贷业务,有75%的合同还款期限不足半年,24%的借款利率在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倍以上,多是操作不规范的私下交易,有的存在非法集资、高利转贷等问题。[详细]2012-06-28 09:18

广西自治区保障房开工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计,截至9月30日,广西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已经全部开工,开工率达到109.39%,超额完成今年国家下达的29万(户)套目标任务。为加快开工建设步伐,广西召开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中期工作推进会。针对个别市、县保障房项目建设进展较慢、具体项目建设用地落实难等问题,会议提出具体要求,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为解决目前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困难,广西加强与金融机构协调,利用银行贷款、信托基金、企业债券等金融工具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并通过BT(建设、移交)、PPP(公私合营)等模式充分吸引社会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9月11日,自治区下发《关于确保全面开工建设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9月份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率一定要达到100%。据介绍,截至9月30日,广西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为318975套(含新增租赁补贴43000户),开工面积1769.8万平方米。[详细]2011-10-08 17:18

安徽省财政厅多措并举全力支持保障房建设

近年来,为解决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安徽省各级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投入,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全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1年,中央与安徽省签订38.13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安徽各级财政部门迅速动员,将资金保障和政策扶持作为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关键因素来抓,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在继续建设廉租房的同时,将财力逐步向公租房建设倾斜,千方百计解决城镇中等及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让“夹心层”实现安居梦。截至目前,全省各地财政已帮助22.5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一是建立稳定投入渠道。着力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财政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补助资金;从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政府债券等中安排资金16.38亿元,支持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市县财政将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2-5%的资金,统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财政资金安排不足的,可提高土地出让收益提取比例。二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廉租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一律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廉租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的安置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面向经济适用住房对象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一律免交土地出让金;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分别从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方面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创新融资建设方式。积极鼓励市级财政部门创新融资建设方式。淮南市被列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滁州市通过BT代建、延期付款、以土地约定还款保证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芜湖市充分发挥政府融资平台作用,多渠道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市政府成立国有独资公司,负责市区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的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资金筹措,统一产权持有,统一资金核算,统一资产运营,取得产权后,打包进行融资,获取下一轮建设资金,形成融资-建设-回购-再融资的良性循环。合肥市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采取园区管委会投资建设和企业自建相结合的办法,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四是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绩效评价和责任追究的监管体系建设。严把制度保障关、资金投向关、程序控制关、责任落实关,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价制度,通过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和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加强对项目概算、预算、决算的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作为资金拨付、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严肃追究责任。[详细]2011-10-10 10:48

陕西商南4000余套保障房开工建设 超出年度任务

今年以来,商洛市商南县积极协调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用地、资金等难题,强力推进保障房建设。到7月底,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389套,超出年度任务46%,完成投资1.62亿元。该县在城关镇任家沟村东畈和金福湾两地规划保障房建设项目。县上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保障房建设工作,协调解决规划选址、征地拆迁等难题。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优先供应。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破解建设资金难题,争取到中省廉租房补助资金1.146亿元,调整优化财政预算,足额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拓宽融资渠道,与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达成融资协议,签订了合作框架,经实地考察后,近期将获得一部分建设资金。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保障房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协调电力、通讯、水务等部门减免保障房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降低建设成本。截至7月底,该县共有4389套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其中廉租房1752套,完成投资5850万元,公共租赁房1370套,完成资金5130万元,经济适用房423套,完成投资2800万元,限价商品房844套,竣工84套,完成投资2400万元。[详细]2011-08-15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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