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行业从业人员中大量存在的无证上岗的事实,江琳表示虽然部分从业者不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并不代表其不具备从业能力。但是许多“传帮带”出身的操作手在安全意识上较为淡薄,同时存在许多不规范操作的事实。据了解,在工程机械施工事故中,超过70%都是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的,这个数字也证明了实行持证上岗和加强从业者安全意识宣传的重要性。
目前分中心所属具有鉴定资质的44个职业技能鉴定点,基本由业内制造企业和代理商承建,已经覆盖了全国主要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绝大多数地区的行业从业人员都可以较为方便地找到职业技能鉴定点,但这和行业从业大军的人数相比依然相差甚远。
当记者问及操作手需要多种证件时,江琳阐述了其中缘由。《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承认的特有职业资格证书,可以证明这名从业者拥有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但在施工过程中能否上岗有时还需要用人单位的认可。目前,各地施工单位使用着多种类型的“上岗证”,发证单位有住建部、交通部、安监局及质监局等,而这些单位又都具有一定的监管职能。相比之下,人社部的监管力度就明显不足。比如一名挖掘机操作手在进行房地产项目施工时,需要持有住建部颁发的“上岗证”;进行道路建设施工时可能又需要持有交通部颁发的“上岗证”;同时还可能要接受质监局或安监局的检查。这样众多“上岗证”的设置虽然是出于安全施工的考虑,但同时也造成了很大的社会资源浪费,更大大增加了操作手的经济负担。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最大的困难来源于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缺失,造成《职业资格证书》的实用性差。许多行业从业者存在侥幸心理,很多人都是在某个施工项目上遇到了需要持证上岗的要求后,才会去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其次,由于各地方监察部门的要求不同,也使无证、单证或多证并存的现象出现。那么,既然已经通过鉴定考核具备了相应的技能,从业者就应该可以从事相关的工作。我们希望国家各政府部门能站在从业者的角度去考虑问题,统一职业技能的培训、鉴定标准,可逐步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和“上岗证”的互认,还劳动者一个相对公平的就业环境。